城乡建设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规划建设


【建设管理机构】  区建设管理局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6名,工勤人员2名,领导职数5人。内设办公室、大项目办,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政策法规、防震减灾4个科。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为规范审批流程,按《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听证制度》要求,对办事程序和时限进行严格规定,不断加强规划管理水平,提高审批效率,到2010年“一书两证”发放由原来45天,缩短23天,减少18项前置重复要件,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将审批程序、规划项目、一书两证等在大厅公示,对规划报件、方案设计、现场勘察、放线验线、资料收档、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都落实专人负责,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监督。全年审批建设工程17项,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市政设施13项,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局质监站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5-2005”、《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在建节能建筑中全面使用三玻外窗的通知》、“住宅工程实行逐户验收”要求及相关专业法规,质量通病防范措施进行贯彻和实施。对建筑工程“七方”主体行为、实体质量、技术内业、施工栋号现场质量管理监管,特别加强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监管。2010年,呼兰区在建建筑工程56项,面积53.23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结转2010年12项工程,面积16.16万平方米,全竣工。2010年新开工程44项,面积3‍707万平方米,结转2011年12项,面积1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工程78项,其中管网排水混凝土道路工程8项,无管网排水混凝土道路工程46项,红砖路面道路工程24项。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1项,北出城口道路、呼兰公园改造工程2项。质监站监督建设工程率100‍%,已交工工程备案合格率100‍%,检测准确率100‍%。全年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16份、接到反馈答复16份、群众投诉8项次,处理完成8项。及时、合理、到位质量监督与检查不仅让规划好项目良好运行,同时也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呼兰区建筑节能工程实现100‍%,墙体保温节能铝、门窗从制造安装,型材质量,制作安装工艺质量,“三玻窗”使用均列为重点监管范畴。“三玻窗”使用100‍%,建筑图纸监审100‍%。建筑质量检测取得实效,年收入80万元,税金5万元。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建设局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通知》和《“两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完善和强化对市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施工现场“每日”巡查和排查,强化施工现场突发疫情暴发应急防控措施,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各施工现场对作业人员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使施工人员提高防控意识,确保建筑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措施,转换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市场”与“现场”联动,推行“两场联动”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施工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投标环节动态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关。发挥企业资质评价、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安全许可等各管理环节整体效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在招投标中,要求市场主体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在施工许可审批中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收到较好成效。按照国家、省、市建筑安全管理要求和布置,努力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自控意识和能力,督导企业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长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着重加强外防护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塔机安拆等几个方面监督管理,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对薄弱环节和危险部位,坚决予以查处,全年共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93份、停工令17份、查封工地5处、召开安全专项会议11次、下发安全管理文件9份,有效提高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全年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规划执法大队制定严密科学网格化分片管理巡查及跟踪制,坚持“快发现、快制止、快处理、快结案”方针,查处违章建筑3起,违章面积3‍500平方米,罚款17.15万元,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监察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建工程】  民生工程建设事业是建设局工作重点,为群众办实事是追求目标,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坚持做到“三必须”。必须制订翔实工作方案,通盘考虑,强化管理,做好每一个环节;必须集中精力,全力推进,不许有丝毫懈怠;必须选派业务精通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道路建设工程:一年来建设局始终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与老城区综合改造整治相结合、与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相结合、与硬化棚户区裸土地面相结合、与形成道路覆盖网络相结合)。2010年截至10月22日,道路建设投资1‍286万元,改造建设道路31条,长度25‍727延长米,面积93‍959.71平方米。道路改造建设完成100%,质量合格率100‍%,建设安全率100‍%。改造道路建设与改造净化街道,美化城区,为呼兰区经济快发展、好发展、大发展提供通畅交通环境。停车场建设工程:老城改造工程是一项惠民重点工程,在2010年启动老城改造中,建设局分别在民政局北侧和胜利二道街修建客、货两处停车场,占地6‍7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100多台车辆,缓解交通拥堵的现象,为解决难停车乱停车问题奠定基础。北出城口改造工程:南起北大街孟家道口,北至哈绥路口,全长1‍636米,是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呼兰区交通要道,代表呼兰区对外交流形象。区建设局接手此工程后,全局上下日夜奋战,经过坚持不懈努力,主体道路已完全竣工,一条宽阔大道贯穿呼兰区南北。历史文化公园改造工程:历史文化公园位于省四院东侧、建设路南侧,北临萧红故居,西临省四院,占地8.13公顷。是呼兰文化一部分,有历史气息,修缮历史文化公园不仅是区委、区政府英明决策,更是呼兰老城百姓内心诉求。此工程包括修复修缮呼兰文庙、状元桥、石公祠、钓鱼台、丰功伟业碑、水塔等文物,同时建设道路、绿化、照明、公共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局委派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同时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进度推进建设,部分建筑物主体已施工,其他工程项目全部完成规划设计,预计2011年7月30日呼兰历史文化公园工程全面竣工。

【老城庭院改造】  呼兰老城区庭院综合改造整治工作中建设局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召开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庭院改造整治包保合力,做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抽调10名干部组建建设管理局包保住宅小区庭院改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到位。对抽出10名干部,按区域分工,组成三个改造整治包保工作推进组,建设局领导任组长,各负其责,相互协作。标准明确到位。对《呼兰老城区住宅小区庭院整治包保工作责任分解表》中确定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完成时限。监督检查到位。加强对庭院改造整治工程进度督导力度,建设局领导班子组成流动督查组,每天深入包保小区,现场督导检查。同时制定《建设管理局包保庭院整治工作进度表》,规定每天上报工程进度,确定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每个小区每项工程都有项目验收单,完成一项验收一项,责任人、施工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在建设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包保庭院改造整治工程取得成效。绿化方面:各庭院多年无人管理绿地进行重新绿化,提档升级,共铺设草皮3‍200平方米,栽植果树170株,矮棵灌木造型280株,栽植绿篱700平方米,绿地内2个凉亭粉刷一新。硬化方面,庭院内裸露土地进行硬化铺装步道板,将原步道板利用原有旧料翻新2‍600平方米;修补破损路面、排水坡、楼体墙裙、台阶280平方米;粉刷脏、乱、差西环路围墙130平方米。亮化方面:每个庭院重新安装新颖、明亮庭院景观照明灯和太阳能灯14盏,将楼前声控灯进行修理。建设局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包保的16个庭院改造整治工作。老城区庭院综合改造整治工作历时近两个月时间,有210个小区庭院旧貌换新颜,取得令全区上下为之欣喜成绩。

【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2010年,全区小城镇修建道路59.1公里,排水40.1公里,路灯197基,绿化345‍500株,步道板197.5平方米,边石11‍000米,新建服务设施6‍285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都取得可喜成绩,使一些小城镇面貌发生根本性上变化。康金镇、二八镇等一批小城镇初具规模,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泥草房改造】  深入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屯环境整治工作。呼兰区辖3乡10镇4个街道,168个行政村,人口62.8万,其中农村人口45万,农户14.5万户,需改造泥草房22‍079户。区领导高度重视,实行高位操作,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改造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挖掘政策资源,用足用好政策,加大扶持力度。2010年,省、市政府下达给呼兰区泥草房改造任务为3‍458户,投资3.54亿元,截至10月中旬,拆除泥草房3‍462户,面积19.93万平方米,新建房3‍462户,面积35.39万平方米,超额0.12‍%完成市定任务。

【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  2010年,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坚持“禁实限黏、发展节能”为重点,紧紧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充分发挥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黏土实心砖企业产品更新换代,设备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得到快速发展。区墙体节能建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利用好中央财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争取省和市给予补贴,社会资本融入,居民承担等多渠道筹集改造墙体资金。保证原建筑物形态不变,逐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部门负责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改造工程质量达设计标准,验收合格。国家奖励资金、省和市补贴资金,全部拨付给实施单位,不足部分由实施单位自筹解决。原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外围护结构、原建筑屋面保温防水改造。外墙进行节能处理后粉刷涂料,外窗、楼梯间窗和阳台窗更换塑钢窗。热力管网在每栋楼热量入口处安装温控表,居民室内安装温控装置和压差阀等。改造工程有光明路南侧利达纸业集资楼,一公司集资楼,建设路县委集资楼,特殊钢厂家属楼,码头路鹏达小区1号楼,东直路北侧统建1号、2号楼,原县政府集资楼等8栋楼,面积52‍387.1平方米,受益居民745户。新型墙体材料:2007年1月,区开始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从三年执行情况看不好,有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有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滞后因素。为尽快发展节能新墙材,建设局制定“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发展原则,把粉煤灰综合利用,作为新墙材发展主导方向,以三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神华节能墙材公司、福泰环保制品有限公司为代表新墙材企业,都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材料新墙材生产企业。区现有新墙材多孔砖、砌块、填充、保温、装饰、承重一体化产品。2010年有三发建材、双达建材、宇辉建材、福泰板材为代表一批科技含量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墙材企业,代表区新墙材发展主导方向。另外新建苯板厂2家,挤塑板厂1家,门窗厂1家,生产产品都得到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确认证书,节能产品满足区建筑节能产品需要。区新墙材和建筑节能产品企业20家,规模企业10家,年产各类新墙材和节能产品35万立方米,新墙材在各类工程中广泛应用,占应用墙材72‍%。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区执行《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遏制个别企业钻空子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现象,呼兰区由于变区较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从执行三年来看,很难完成市里的指标要求,墙改办工作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相结合,对工程建筑进行巡查监管,加大对建筑工程监管力度。对在建工程使用黏土实心砖黑龙江省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黑龙江省元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工程,不予备案验收。从声势上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促进了区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

【推广散装水泥】  依据《条例》《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要求,年初采取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相结合方式,推进预拌砂浆企业建设,加快预拌砂浆发展应用。深入开展预拌砂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宣传,推动在建筑工地全用预拌砂浆料。积极推进“禁现”工作。按照《条例》有关条款,对新老城区建设项目,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全区施工现场“禁现”力度,对明达花园小区、东方红小区等7家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依法处罚。2010年呼兰区商品混凝土使用量1.38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50‍%,同比增长6.94‍%。呼兰区老城区建筑工程使用散装水泥5.22万吨,同比增长68.93%。老城、新城区在建工程用散装水泥率99‍%以上。农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18‍500余吨,同比增长6.94‍%,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城市管理


【城管机构】  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直属职能局,位于区南大街200号,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内设市政管理所、市容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燃气管理办、供热管理办。下属单位有环境卫生管理站、西岗公园管理处、热力公司。员工364人,局机关71人,其中城市规划33人,在建设局工作,工资关系在城管局。供热管理办13人;环境卫生管理站224人,其中正式工人122人,临时工102人;西岗公园56人。

【市容市貌管理】  市容巡察人员按职责分工,本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高效”原则,对各路段,各尽其责,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辖区内发生各种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制止、及时解决。全年清理各街道过街条幅436条、违规设置彩虹门15个、占道设置舞台29次、落地灯箱24块。制止乱贴乱画800多张、违规设置户外牌匾43块;通知业主更新或整改破损、陈旧、蒙尘牌匾41块;拆除占道设置牌匾、广告牌85块;审批各类临街宣庆设施22次;督促清理建筑残土垃圾5处。门前四包:按照《哈尔滨市“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呼兰“门前四包”实施方案。冬季,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区落实清冰雪,以雪为令,组织、督促、检查临街单位和个体业主认真履行冰雪清理责任,配合清雪公司,加快清雪速度。

【市政道路管理】  市政所认真学习、研究城市道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管理任务,加大道路巡视、井盖设施管理、清理占道商亭、停车场设置、裸土地面踏查、占道设施等方面力度,细心周密管理,取得一些成果。道路巡视方面:对街道路进行经常性巡视巡查,对道路破损、坑槽、下沉处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市管局要求上报道路新增、减少的明细表及道路翻浆维修计划表,经过进行实地踏查、测量后,将数据准确翔实上报上级部门。井盖设施巡视管理:为做好对井盖设施巡视管理工作,年初对各上下水管线网管护单位下达《呼兰区加强井盖设施管理的紧急通知》,并制定详细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具体分工,加强巡查,每天对城区内主要道路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0年,共接到群众举报以及工作人员在巡查发现井盖设施缺失、断裂60余起,都及时通知管护单位进行更换,保障行人与车辆出行安全,避免相关事故发生。配合建设工委对施工单位新修未交接道路井盖设施进行交接。使井盖设施管理不留死角。清理占道设施:根据市里城管第三战役统一部署,对全区占道商亭、板房、杆体、落地桩等占道设施进行逐一核实、登记,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单,并在10月30日对违规占道设施进行强行清理,拆除各类占道设施14处,保证城区道路畅通和城市环境整体美观。挖掘道路管理:年初印发《各单位提前申报2010年需要挖掘城市道路计划》通知,对城区内挖道行为加强管控,未经审批挖道行为进行及时制止,防止私挖、滥挖城市道路现象发生。设置停车场:根据市政府惠民工程要求,呼兰区2010年设立500个停车泊位。市政所人员本着便民、利民工作宗旨,对城区内道路进行实地踏查、测量,多方选择合适地址,已设立并上报11个停车场,全部为公共停车场,有停车泊位510个。规范城区停车场秩序。裸土地面方面:呼兰区190条土路进行逐一踏查、并将翔实数据上报区政府,为打好裸土地面综合整治做出努力。桥梁方面:下发《雨季关于加强桥梁管理的积极通知》,通知桥梁管护单位提前检修,防患于未然。

【城区绿化建设】  为推动城区“生态、景观、人文、经济”协调发展,按照“区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讲究实效”原则,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2010年绿化建设重点是公园绿化提档、居住绿地、片林、单位绿地、街路绿化等。新增绿地210.82公顷,具体植树位置在腰堡街道办事处和利民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行道树栽植工程:对沈阳大街、广州路、环保大街、时代大街、英才路、天津大街、西宁大街、南京路、格林木业路、酿酒路、西安大街11条街路绿化栽植行道树,对南北大街、东直路、建设路、公园路、北二道街、三道街行道树进行补植,以补植原有树种为主,对西环路、师专路栽植行道树。主次分明,合理选择树种,形成城区街路绿树成荫、树木成林景观效果。街路绿化景观建设:将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利民大道建成具有北方特点绿化景观大道,提升城市绿化建设水平,二条街路形成各具特色绿化景观大道,实现街路绿化景观化。树木管护:清理主要街道绿化带、公园、游园内绿地垃圾杂物,清除绿地卫生5万余平方米,绿地垃圾20余吨。绿化树木管理:对城区内行道树,公园、游园内行道树,绿篱和绿化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清膛剪枝、涂白、病死树伐除。并结合树木整形修剪,剪除病虫害严重枝条,集中销毁,减少病虫源。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组织植保人员对各条街路、公园、游园广场及居民庭院进行全面预防,做到不留死角和隐患。防治树木病虫害,用多菌灵和甲基托布津等杀菌剂,50—100倍液进行涂干,为减少感染源,对病情较严重杨柳树木采取立即伐除等措施。呼兰区设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病虫害监测点,对全区树木病虫害进行预测预防。强化绿化植物病虫害检疫、监测、预防、防治,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认真履行管护责任,有效做好绿化管护工作。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呼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是公益事业单位,位于呼兰老城区兰河街道办事处民主社区二委一组,占地面积4‍386平方米,建筑面积2‍210平方米。现共有车辆52台,清运车辆24台(140型9台、495型2台、1141型1台、598型5台、时代金刚5台、达翻斗2台),特种车28台(叉车2台、洒水车2台、压缩车5台、吸污车1台、推土机1台、垃圾压缩车1台、环境卫生检查车1台、道路清扫车1台、道路清洗车1台、道路清雪车4台、密封式垃圾车6台、装载机3台),主要负责兰河街道垃圾清运和街路清扫工作,清扫面积654‍328平方米,日清运垃圾量约为170吨,同时负责辖区内9座旱式公厕清淘保洁工作,年清淘粪便量约为1万吨。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大胆创新,对南北大街、兰河大街、公园路等主要路段进行垃圾袋装化试点运行,单位内部进行街路清扫、垃圾清运分段、分片承包,取得显著效果,为市民创造优美、靓丽、和谐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

【城市节日灯饰】  区政府加大灯饰亮化力度,采取政府采购,城管局承办,实施全新设计,本着标准高、技术性强、耐久实用原则,学习借鉴兄弟市区先进经验,实施“一桥、三路、三园、四场”亮化及冰景建设,保持原有景观风格,采用新式节能光源,做到欧、中式设计相结合,保持设计理念创新,实现一街一景、一园一特色景观特点。需要大量资金作为保障,城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往返区多家大型企业进行协商有关投资合作冰景建设亮化工程,与明达集团合作,投资30余万元,聘请冰雪大世界雕刻专家,拟定在萧红故居广场雕刻28个彩灯冰柱,代表28星宿,中间设有萧红雕像;在步行街广场雕刻象征呼兰区60多万人口十二生肖;在天主教堂广场雕刻欧式风格罗马柱,中间立有象征耶稣神圣十字架。雕刻冰景工程用冰达400余立方米。城管局投资100万元,在呼兰河桥桥体;南大街、南二道街、西环路;桥头公园、西岗公园、电力园;萧红故居广场、健身广场、步行街广场、清真寺广场等地,根据各地点不同建筑风格设置不同灯饰亮化。河桥桥体设置5个福字,寓意五福临门;南大街采用新式LED光源传统宫灯,南二道街和西环路采用不同样式中国结;西岗公园建造灯光隧道,桥头公园设置代表城市形象,高大恢弘宣传口号,电力园设置不同形状灯饰小品;萧红广场设置中国风味浓厚迎春门,健身广场设置样式形状不同灯饰小品,步行街广场设置高5.8米、宽5米的代表喜庆气氛大红灯笼,清真寺广场设置具有宗教特色蓝白相间灯饰亮化。截至1月1日,“一桥、三路、三园、四场”亮化及冰景工程建设全部竣工。展现给市民优美、和谐、温馨、别具一格靓丽景观。

【燃气行业管理】  呼兰区燃气管理办公室为行政支持事业单位,隶属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实施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监督燃气经营站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措施。查处和纠正燃气运输、储备、经营中违反燃气安全规定行为等。维护燃气供气企业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确保呼兰区市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更好规范区燃气市场。全区有液化石油气贮配站5家:富强气站、二八气站、康金气站、城建气站、三电厂气站;天然气有天辰天然气公司1家;小区瓶组气化站2家:新华小区气化站、革志小区气化站。

【供热管理】  供热办公室,原呼兰区热力公司于1987年营业,主要为老城区内公企单位、商服、居民用户供热。2002年经呼兰县政府同意将热力公司租赁给双来公司经营。为贯彻区委、区政府为民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城管局对供热工作监管职能,面对错综复杂供热现状,迎难而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破解难题,理顺关系,城管局设供热办公室,主要解决供热难点问题。老城区冬季供热基本现状:老城区现有供热楼房2‍143栋,居民83‍000余户,供热面积约440万平方米,其中双来热力约380万平方米,亿兴热力约40万平方米,政府出资供热锅炉9台,供热面积约20万平方米,原有供热企业8个,近两年实行热电联网供热,大部分供热企业已并入哈三电厂供热网,还有6家供热企业没并入供热网。2010年供热企业存在供热问题:煤电价格上涨,工人工资上调,供热成本增长,供热管路管网老化,锅炉设备陈旧,电厂热源不稳定,热源单位供热温度不均衡,阶段性、区域性供热温度不达标,承包小锅炉弃烧等。进入12月份以来,城管局收悉并处理市民上访案件2‍000余人次,其中省长信访案件4份、市长信访案件487份、百姓谈15份,接听投诉供热热线电话1‍500余个,接待供热上访市民数千人次,城管局领导及供热办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市民600余户。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供热达标:建信息反馈网络平台,在呼兰区电视台公布城管局长、主管局长、供热办主任、供热源和维修等相关电话号码,便市民上访,城管局下访,直接面对广大市民,直视供热焦点,供热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供热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供热办巡线员、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区域负责制,供热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供热办工作人员以第一、第二、第三热源、亿兴供热公司、散热源为单位,分成四个小组,对四个热源单位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实施24小时监督。每天早6点、上午10点、下午2点、晚上6点向城管局领导及时反馈供热信息,便于局领导及时掌握各小区供热温度。24小时接听来访电话由供热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反馈到所在小区值班供热工作人员,他们快速走进市民家中排查原因,并督促热源单位派维修工人排除故障,确保24小时内恢复供热,不能及时恢复供热说明原因。整个小区不热或整栋楼温度不达标信息,城管局长和主管局长直接到小区查看,找热源单位负责人查明原因,商量解决办法,督促限时抢修设备,排除故障,调整温度,及时供热。城管局领导一线办公:城管局领导解决供热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电厂热源、换热站温度不稳,亲自去电厂、换热站。小区供热不好,直接去换热间,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整天工作在热源单位和各供热小区之间。对每一个来信来访都亲自过问,亲自走访、回访,不断化解市民上访矛盾,得到市民谅解和认可,使大量上访和越级上访状况得到初步缓解。严要求供热人员和供热企业:供热办巡视人员全天候坚守岗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准确,督促检查行而有效,接到投诉电话时,负责本小区工作人员半小时内到市民家中,核实温度,告知解决办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城管局领导。凡复杂难解问题,局领导将亲自上门,听市民意见。城管局对供热企业要求必须按照《黑龙江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供热水温度和回水温度。抢修设备必须在《省供热条例》规定时间内完成,抢修故障时,要求热源企业通知小区恢复供暖时间。及时准确解决供热难题千方百计保居民供热:供热温度不达标:兰河大街西侧残联楼暖气已有两年不热、鹏达小区5号楼西冷山六户市民室温始终不达标、东方红小学对面动迁2号楼二楼和一楼商服入冬以来始终不热、顺鑫小区市民反映室温不达标,局领导和供热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各小区、供热单位二、三热源了解情况,经排查,热源给水温度和回水温度都不达标。与热源和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和调温,都得到圆满解决。供热管网线末端循环不好:师专讲师楼是呼兰区供热管网末端,温度一直不达标,对其加入分气缸和循环泵处理。乳品厂小区供热温度一直不达标,经与双来公司协商未果后,请示区领导同意,启用乳品厂锅炉,与乳品厂签订供热协议,确保小区供热正常运行。紫玥、园丁小区、中行动迁楼,中行办公楼供热温度不达标,城管局领导对三热源供暖进行调研,三热源东线供热能力不够,“小马拉大车”。三热源是二热源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供电,为其解决国电网直供电。又启动另一台30吨锅炉,三热源东线管网达到供热温度,锅炉运行良好,供热温度稳定。稳定供热租赁人:党校和农业局小区是分烧小锅炉,因煤涨价,供热成本提高,锅炉供热企业将赔本经营,两家包烧公司承租人曾多次找城管局要求弃烧,按《省供热条例》规定,弃烧违反条例规定,弃烧企业将会得到行业处罚和限额罚款,做承租人思想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确定解决途径,很快稳定租赁人弃烧想法,保证完成冬季供暖任务。钢厂小区整体室温不达标:城管局领导实地调查,以前两个锅炉(10吨、6吨各一台)供热,由于设备老化,2010年只启动10吨锅炉,是“小马拉大车”,另外革志监狱食堂也用此锅炉送气,立即做出决定,加大锅炉供热时间,限制对革志监狱食堂供气。并与电业局联系,装变压器,架电线,启动另一台6吨锅炉。12月31日如期点炉,钢厂小区恢复正常供热温度。散烧锅炉停水:老城区东直路自来水管线发生故障,1月18日早8时起,东门桥以东区域全部停水,散烧小锅炉如果没水源,无法继续供热,正值寒冬腊月,直接影响东门桥以东供热面积近54‍000平方米市民正常生活。城管局立即启动供热应急预案,及时请示区领导,请利民消防支援,利民消防大队迅速派两台消防车,三名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城管局领导率先士卒,一线指挥,和消防官兵共同连续作战5个多小时,先后对人民银行、党校、土地局、站前小区、锦城小区锅炉注水近40吨,一直工作到晚上10时,确保小区正常供热。部门协调化解矛盾:越海楼(商业集资楼)室内地下供热管漏水,市民打进城管局电话热线,值班员立即通知供热企业外网维修队。维修队值班员说应该是物业公司的事,供热办主任找物业公司,物业说是供热的事。为尽快修复供热,城管局领导找房产局领导,把物业和供热两部门负责人找到一起。确定职责,双方仍各持己见。为确保供暖,供热办垫付款,雇维修人员修好供热管线。3月3日沿河小区2号楼也发生上述事件,物业和供热又相互推诿,城管局领导又找供热、物业两部门负责人。最后供热办、物业、供热都到现场。修好管线,沿河小区2号楼停热2天恢复供热。


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机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城市管理方面行使行政处罚权部门,位于呼兰区建设路南路,内设综合科、指挥督察科,另设利民分局。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康金、腰堡、大用、二八4个中队。2010年为充实执法局执法力量,经区政府同意,从教育系统借调20名教师充实执法队伍,同时上岗还有2009年招聘10名协管员,2010年11月,经区政府批准,又招聘20名协管员。2010年执法局荣获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呼兰老城区“庭院改造整治工作先进包保单位”、呼兰区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优秀单位”等称号。

【城管和谐执法】  执法局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效果。小区庭院内挤占生活空间、妨碍居民出行、影响防火安全棚厦、车库、封闭围挡、围墙以及历史遗留、失去使用功能、挪作他用煤棚、自行车棚及看护房等,成为老城区改造整治中庭院内裸土地面铺装障碍。执法局在老城区整治战役打响后,提前介入,主动深入老城区210个小区庭院摸底调查,为老城区小区庭院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对疗养院、商业小区、金街等36家庭院违章棚厦进行依法拆除,面积达2‍300平方米。同时拆除影响庭院硬化施工围栏127处,使老城区庭院硬化工程得到顺利实施。执法局圆满完成承担3个小区23栋楼、126个单元、18个庭院包保工作任务。加大巡逻力度,把“和谐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以车巡、步巡、公开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实施不间断管理。通过努力,居民投诉露天烧烤大排档案件减少90‍%。既满足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生存需要和居民夜间餐饮生活需要,也有效解决大排档占道经营、烧烤摊扰民问题。

【城管依法强拆】  为“北跃在呼兰”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瓦房屯、南庙屯是利民开发区汇赢城中村改造涉及村屯,受利益驱使,为套取国家动迁资金,躲避执法检查,借春节假期,一些村民,外来、社会闲杂人员、国家公职人员,连夜大肆突击私建滥建,几乎一夜之间瓦房屯紧邻村民住宅耕地上,私建起一排一排“积木房”。面对私建滥建业主社会背景十分复杂局面,执法局多次深入村屯向违章建筑业户讲解法律法规,督促自行拆除,向违建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违建户限期自行拆除,违建户拒不执行。利民街道办事处裕华村瓦房屯、南庙屯强拆违建房时,遇到有预谋、有组织暴力抗法,个别幕后人物煽动近300名群众用11台大、中、小型车辆封堵各个道路,使执法人员无法进入现场。经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历时6天时间,拆除违建房屋203万平方米,挽回国家动迁资金3亿元。为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执法局协助国土资源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完成征地近80万平方米。在强拆中无人员伤亡、无群体冲突、无安全事故发生。为区重点大项目建设扫清障碍,赢得时间。

【整顿市容市貌】  呼兰老城区临时果菜批发市场位于老城区二道街,据执法人员不完全统计,批发业者有47户。各种车辆占据二道街及两侧人行道。批发时间段过后,仍会有少量业者作为流动商贩在附近街路逗留,由于占道经营、市场外溢、交通阻塞、噪声扰民等问题,给城区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带来很大困扰,是城市执法工作难点。执法局采取疏堵结合办法,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主动与区粮食局沟通,将呼兰粉厂院内作为果菜批发市场。彻底解决二道街临时果菜批发市场影响群众正常生活、造成市容环境污染等问题。二道街市容整治和管控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已使二道街呈现出干净、整洁、有序崭新面貌。开展“亮线”“促通”、“明目”“清噪”“净街”“打疯”“清院”七项专项整治战役:全区取缔主干街路占道商亭、电话亭150多个,清理无证商贩及占道经营1‍400余家、乱摆乱放2‍700余处、广告牌匾占道设施2‍400多处。对主要街路和商家乱设牌匾、广告,取缔650块,拆除大型牌匾广告58块,清理乱扯乱挂条幅700多幅。上报停机电话500余部。抓获2名贩卖四、六级英语证书犯罪嫌疑人,涉嫌倒卖假发票嫌疑犯1人。在中考、高考期间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为考生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加强对夜间施工、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现象专项整治。查处各类噪音扰民案件730余起。对露天烧烤、占道大排档进行集中清理。将露天烧烤摊床规范到建设南路市场、健身广场,取消店外经营158处、露天烧烤200余处。在二道河桥、呼兰河桥头出城口设立“残土车检查站”,强化残土车规范拉运。同时检查施工工地67处,下达整改通知35份,查封违章工地3个。累计处罚野蛮拉运残土车辆400余台、港田车3‍000多台。营造整洁优美、靓丽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拆迁管理


【房屋拆迁管理机构】  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支持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管理、信访、法规4个科,事业编制人员15名。

【房屋拆迁任务】  2010年是“北跃”在呼兰发展新战略起步之年,按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全区拆迁地段有19个:利民开发区10个、老城区9个;拆迁项目中有政府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路桥工程项目拆迁。1月开始,拆迁办分九个组,对利民开发区呼兰区政府决定10个重点项目工程拟拆迁地段进行调查摸底,拆迁所需安置资金进行预算,给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年初对利民开发区裕华村小陶家屯拆迁,涉及农户227户,拆迁面积7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9万平方米,安置新楼65‍000平方米,因是冬季拆迁,涉及农民安置,难度非常大,领导带队吃住在农村拆迁现场,5月1日前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实现净地交接,无一上访。此次拆迁办出台一份适应农村拆迁补偿政策,经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实施,为今后城中村建设拆迁积累经验,奠定了基础。松浦大桥北延线呼兰段5月30日开始拆迁,拆迁117户,面积4‍200平方米,涉及2村屯,截至11月末还有4户企业正在拆迁进行中。秦家屯6月16日拆迁,拆迁280户,面积64‍000平方米,安置面积58‍000平方米,25天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实现净地。裕华村南庙屯5月27日拆迁,拆迁82户,面积25‍000平方米,安置新楼21‍000平方米,6月末拆迁净地。袁家屯6月24日拆迁,拆迁430户,面积10万平方米,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截至11月30日还有2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拆迁约谈中。裕华村瓦房屯7月25日拆迁,拆迁98户,面积26‍000平方米,违章私建滥建面积5万平方米,截至11月末拆迁45户,一半没有拆迁完,由于违章建筑面积大,拆迁遇到最大难处,政府及执法部门正在处理中。松浦大桥呼兰段二期(回迁安置楼)8月21日拆迁,拆迁63户,面积21‍000平方米,截至11月末拆迁41户,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松浦大桥呼兰段西温家屯,拆迁135户,面积32‍000平方米,安置新楼28‍000平方米。利民村张户屯,拆迁168户,面积33‍000平方米,安置新楼29‍000平方米。大都会袁家,拆迁25户,面积17‍907平方米。新城区城中村建设中,拆迁总数1‍625户,拆迁面积430‍900平方米。老城区拆迁地段9个:明达公司怡园B小区4月7日拆迁,拆迁231户,面积15‍000平方米,截至11月末还有3户没有搬迁,已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瑞凯公司拆迁地段4月16日拆迁,(二期工程)拆迁26户,面积6000平方米,截至11月末还有2户没有搬迁,正在准备强迁。益民小区(东直路北侧)拆迁一期130户,二期82户,面积28‍000平方米,截至11月末还有6户没有拆迁,政府已对其中4户进入强制拆迁。明达公司兰河新城一期8月30日拆迁,拆迁230户,面积35‍000平方米,拆迁正在进行中。利达公司拆迁地段兰河新城二期7月23日拆迁,拆迁102户,面积13‍000平方米,截至11月末还有18户没有拆迁完,正在裁决当中。利达公司生态园二期拆迁地段7月23日拆迁,拆迁140户,面积25‍000平方米,截至11月30日还有22户没有拆迁,正在裁决中。明达公司兰河名苑四期地段8月27日拆迁,拆迁310户,面积33‍000平方米,拆迁正在进行中。利达公司拆迁地段(造纸厂东侧)4月17日拆迁,拆迁7户,面积12‍000平方米,还有1户没有拆迁,正在强迁准备中。北出城口,拆迁36户,面积4‍500平方米,现已净地。老城区9个拆迁地段,拆迁户数1‍294户,面积171‍500平方米。

【房屋拆迁裁决】  严格拆迁许可证发放制度,2009年12月成立呼兰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由原呼兰区建设局直管拆迁管理办股级转变为单独拆迁管理办公室,使拆迁工作走向正规化。截至10月末,下发拆迁许可20份,完全按拆迁申报流程办理,缺一项要件也不能办理原则,现有三家要件不全,拒绝办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以裁促迁”工作原则,截至10月末已下裁决30份。强制拆迁,依法行事,按程序办理,截至10月末已对14家钉子户召开拆迁裁决听证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机关、街道办事处、社区、辖区派出所、群众代表等相关单位参加听证、发表意见。现已对12家钉子户上报区政府依法强制拆迁,政府对4家钉子户下发强制拆迁决定书,9月末对4钉子户依法执行强制拆迁,对其他钉子户起到震慑作用。


房产住宅管理


【房产住宅管理机构】  呼兰房产住宅分局是区政府直属国有事业单位,位于老城区风华路36号。内设办公室、商品房管理办、信访法规办、政工科、保卫科、房管科、产权科、租赁科、财务科、档案科、交易评估所、监察中队12个科室。区政府设在房产局机构有房改、物业管理2个办公室。下属国有事业单位4家(利民、康金、双井、长岭),负责各自辖区房产行政管理。下属国有企业3家(物业、轻工、劳服)。集体企业1家(建筑公司)。全系统有职工233人,其中局机关86人,下属单位147人。

【房产住宅管理】  在产权、产籍、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评估、商品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较好业绩。2010年,全局实现收入1‍65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59‍%,其中局机关实现收入76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35‍%;局属各基层单位收入89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86‍%(利民分局71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98‍%;康金所140万元,完成年计划157%;双井所2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33‍%;长岭所1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16‍%),全局基层单位收入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廉租住房工作】  廉租住房办公室是区政府设在房产局职能机构,房产住宅分局深入贯彻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投资650万元,完成保障低保家庭676户,其中新增租赁补贴135户,新增实物配租30户;由于房产分局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呼兰区廉租住房工作得到省、市政府充分肯定。区政府连续2年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房产分局连续3年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房改工作】  房改办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房改精神,积极制定和完善房改细则,全年进行房改登记19件,统计上报各类表报20套,准确率达100‍%。对过去房改工作中历史遗留问题,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真正做到以诚待人,不回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接待来访20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17人次。由于工作到位,没有出现越级上访问题,为全区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物业管理】  物业办公室是区物业管理的唯一机构,由于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存在最大问题是维修资金多年来没有规范到位,这就给后续的物管工作带来较大阻力,物管办人员借《物业管理法》颁布这一有利契机,深入社区,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宏观管理,对业主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多方协调物业企业和业主关系,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个社区加强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项工作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

【房地产估价工作】  估价所按其资质许可业务范围开展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做好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建立市场交易资料档案库,和委托方内部沟通,以取证确认其提供资料真实性。估价师、估价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保持估价人员职业道德,使估价独立、客观、公正及不受外界压力约束。全年取得不菲的成绩:评估所全年办理业务4‍820宗,同比增长50‍%;评估总额11.8亿元,同比增长38‍%;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收评估费120万元,同比增长69‍%。

【房屋置业担保工作】置业担保公司按其资质许可业务范围开展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做好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建立市场交易资料档案库,和委托方内部沟通,以取证确认其提供资料真实性。房屋置业担保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刚刚开展一年中,业务759件,收入170万元。

【房屋产权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把档案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房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产权抵押档案管理规定,硬件做到设施设备完善,实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档案门类齐全,各类档案均按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率100‍%,完整率95.8‍%,准确率98.2‍%;无档案丢失事故。加大提高产权产籍档案利用效率,由于职能调整,司法机关及产权人档案查阅咨询已成为档案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查档2‍000多人次,协助司法机关调阅、查封房屋产权178件,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社会给予好评。

【房屋租赁管理】  加强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治安管理工作,租赁科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掉非法传销窝点近百个,在区房屋租赁税征缴行动中,为街道办事处、地税局提供近百套出租房屋房产信息。

【商品房管理】  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意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商品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市局进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及时的制止和纠正违反要求和规定的建设行为,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完成裕发新城、绅马梧桐湾等14个项目评审工作。保证居民入住后的居住条件。强化服务意识,发挥房屋安全鉴定职能。从受理申请,现场查勘到签发鉴定文书,都能够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定级,杜绝“久拖不办、弄虚作假”事件发生,保证了房屋的使用安全。全年全区没有出现危房倒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商品房面积测算】  商品房面积测算严格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办法》,公正、公平出具合法数据,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面积上短斤少量行为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测算工程量197万平方米,收费238万元。

【公产房管理】  全区公产房屋有320住户,77‍752.35平方米,其中平房住宅110户,面积3‍755.63平方米;楼房住宅123户,面积4‍694.56平方米;公企用房63户,面积35‍236平方米;拨用公产房24户,面积34‍066.16平方米。一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公有房屋管理力度,做到依法收费,克服租金收缴各种困难,全年实现租金收入80万元,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内外紧密配合,对公有房屋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记录,如实掌握对损坏房屋进行维修,确保公有房屋居住安全。

【房管监察工作】  房屋监察中队在执法工作中加强与报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对中队处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处理。借助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增强社会舆论压力,进而加大执法工作力度。2010年协助商品房预售科催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包括明达开发建筑公司、泰兴建筑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瑞凯村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江建筑有限公司等、整顿新建楼房的秩序、维护购房者经济利益与权益。全年受理举报30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城乡供电


【城区供电】  呼兰供电局隶属国家电网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哈尔滨电业局中型国有企业,位于利民开发区世纪路1号,内设两部一办:生产部、营销部、综合办公室,另设利民分局、安装公司。有职工144人。其中局机关77人,分公司67人。担负为呼兰区老成区、利民开发区250平方公里,30多万人口供、用电任务。售电网点:呼兰老成区建设路、利民开发区各1处。全年从国家电网供电24‍271万度、售电22‍507万度、线损8.29‍%,同比分别降低63.20‍%、64.09‍%、0.14‍%。

电网维修管理。供电局管辖区境内有呼兰、利民各一个二变所、箱式变10座、开闭所2座、变电亭10座、柱上开关64台。10千伏配电线路13条,总长125.25公里(其中架空线123.771公里、电缆线4.479公里),配电变压器235台,容量为67‍745千伏安,0.4千伏线路143.91公里。春检工作真正从思想上消缺、设备上消缺。按缺陷类别,合理安排,消缺任务计划由带电工区进行消除修复,共消除10千伏线路重大缺陷6处,一般缺陷17处。生产部组织生产人员开展线路巡查:采取“勤走、勤看、勤修”措施,发现线路故障,及时抢修处理,使线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汛期、元旦、春节、高考等节假日期间安全顺畅供电,连续多年被哈局评为“四无”竞赛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供电局很重视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考核办法,与各生产部门签订生产安全责任状,做到日检查,周抽查,月考核,安全生产达到计划性、针对性、严肃性。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和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日,规定可串不可占。对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进行培训,讲“两票”填写、考核、发放,申请作业的程序和作业中的危险分析等。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生产人员持证上岗,哈尔滨电业局开创设安全等级鉴定考试,创国家先例,规定员工必须持安全证上岗,每年需定期检证。制定“春检方案”“秋检方案”等各项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计划实施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严格考核,要求在提报下月工作计划同时上报上月工作总结,使供电局安全生产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有针对性、计划性地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达到人身安全8‍098天、设备安全776天,供电可靠率99.99‍%、电压合格率98.60‍%。

电力营销。2010年,全区有87‍354用电户,其中工业5‍000多户,居民7万多户,机关0.9万户。供电量24‍271万度、售电22‍507万度。用电户用电量:工业9‍911万度、农业268万度、商业1‍771万度、民众生活6‍988万度、其他3‍570万度。

供电管理。供电局强化国网台区承包制各项措施,制定台区承包方案及考核制度,《高损台区管理办法》《动迁用户全撤管理办法》《台区指标确定原则》《实抄率管理办法》《临时用电全撤管理办法》《电价执行管理考核办法》《计量装置管理考核办法》《电费管理考核办法》。随科技发展区抄表装上遥控抄表技术设备,减轻人员劳动量,实现遥控抄表、用手机发短信方式催缴费现代化技术实施,做到欠费第一时间通知。同时正在改进技术,实现预缴。加强计量箱管理,强化台区承包分卡,为贯彻《黑龙江省反窃电工作条例》,供电局开展多次反窃电宣传活动。

售电管理。居民购电网点:呼兰建设路、利民开发区各1处,居民根据自家用电量,提前到购电网点买电,供电局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给用电户买电量存款余额付息。对机关、大工业用电户按信誉度签订分次划款及预购电协议书,加大预收电费力度。对电卡表用户,经常校对检修电卡表,控制欠费发生。用电大户发行前通知用户本月电费预计金额,缓解月末电费回收压力。居民欠电费以勤催少停原则,保证电费及时收回。供电局“电能信息采集系统集抄换表”工程开工,是哈尔滨电业局开创集抄换表工程第一家。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各流程之间衔接断档,避免不必要困难和麻烦,电业局实施四审制确保实际户数数据与SG186系统档案信息一致性。在哈局营销部支持下,供电局设计针对不同开关小护锁器,将表前开关加上锁,防止用户断开。供电局在全省遥抄表更换试点工作中名列前茅,始终保持抄表成功率100‍%,2009年开始遥抄用户电表到现在共换表10余万块,搜集催费手机信息达到30%,为实现智能化电网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荣誉。2010年,呼兰供电局荣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业、市职工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哈尔滨电业局模范职工之家、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单位、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哈尔滨电业局《2010年度纠风及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哈尔滨电业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议活动群众最满意单位,区行风测评活动中几年来始终名列第一名。

【农村供电】  呼兰电业局隶属哈尔滨农村电气化局国有中型企业,位于利民经济开发区世纪路1号。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9‍000万元,全年收入14‍000万元,税金340万元。在职员工383人,其中聘用电工260人。担负呼兰、松北两区十九个乡镇供电、用电维护管理工作。内设六部一办,下属19个供电所,8个二变所,1个多种经营公司,有农村居民购电网点20处。

电网维护改造。辖区有66千伏二变所8座,主变12台,容量87.2千伏安,66千伏送电线路9条,86.95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36条,349.54公里,配电变压器788台,容量65‍150千伏安。供电面积2‍312平方公里、73.5万人。2010年投资1‍940万元,其中大修、更改资金307万元,农网升级工程资金1‍600万元,66千伏新建长岭二变所,土建工程正在施工,对青二变所改造,在施工准备。新建10千伏线路3.95公里在施工。改造10千伏线路11.94公里已完工。新建0.4千伏低压台区1个、四线5.76公里,改造0.4千伏低压台区11个,更换变压器11台,容量2‍100千伏安,改造低压线路27.53公里,新建、改造0.4千伏低压工程在施工中。经改造、新建后使电网按规划标准进一步完善,达到供电可靠性99.8‍%,综合电压合格率93.03‍%,线路运行完好,增效明显。

电网维修管理。2010年春、秋两季检修电力设备。对66千伏北长线、康二线、钢双线,进行全面巡视和检查,鸟巢处理、修补拉线、树木剪枝,共处理缺陷23处。对66千伏对青、康金、双井、长安、二八、石人6个二变所进行全面清扫,对各节点进行全面检查,设备预试535件,合格535件,绝缘测试450件,设备清扫478件,低压跳闸试验35次,处理一般缺陷5件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严、细、实”工作作风,重新制定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做到日检查、周抽查、月考核,安全生产达到计划性、针对性、严肃性;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和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用冬训时间进行“三权”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全部合格。开办“两票”培训班,对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进行培训,讲“两票”填写、考核、发放,申请作业程序和作业中危险分析等,使作业人员增加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哈农电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针,对职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树立大安全意识,建立“百问百查”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人头。杜绝习惯性违章,禁止搭车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生产安全隐患存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长岭等19个供电所处理缺陷1‍493处。全年处罚违章、违规人员18人次,罚款6‍000余元。奖励7人和一个班组2‍000元。扎实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截至2010年12月31日电业局无人身事故、设备安全运行10‍461天。

电力营销。2010年,辖区内供电面积2‍312平方公里、人口73.8万人,有131‍338用电户。全年供电量28‍140万度、售电26‍804万度,同比分别增加17.93‍%、20.89‍%。其中工业用电8‍649万度,同比下降7.53‍%;农业用电3‍117万度,同比上升11.4‍%;一般工商业用电7‍414万度,同比增长3.09‍%;居民用电8‍960万度,同比下降4.32‍%。

供电管理。根据哈农电局业绩考核要求,制定《呼兰电业局2010年经营指标管理考核方案》及考核制度,与基层单位签订经营指标营销合同,严格执行《呼兰电业局营业抄表员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抄、核、收的过程管理,同时加大用电检查和电费回收力度。实行报装接电“一口对外”管理模式,对新营销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功能测试、规范业务和岗位培训等准备工作。

售电管理。2010年,辖区内农村居民购电网点20处。居民根据自家用电量,提前到购电网点买电,对机关、大工业用电户按信誉度签订分次划款及予购电协议书,加大预收电费力度。对电卡表用户表经常校对检修,控制欠费发生。用电大户发行前通知用户本月电费预计金额,缓解月末电费回收压力。居民欠电费以勤催少停原则,保证电费及时收回。

优质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是社会、市场经济、自身发展对电力行业要求,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落实“三个十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更好为用电户服务,为“三新”“三农”、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电业局以“北跃在呼兰”为契机,注重电网协调发展,把电网科学规划工程纳入呼兰区总体发展规划,利用电网升压工程资金稳步推进电网建设。依《呼兰电业局“十一五”电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年度项目计划,排项目、筹资金,“十一五”期间呼兰区城乡电网改造建设工程投资4‍400万元,自筹资金1‍200万元。2010年新建66千伏康长线、许堡、杨林输变电工程、双井变66千伏改造工程,解决供电卡脖子问题,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呼兰区各乡镇配电网架供电可靠性,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质量。为呼兰区城乡经济全面发展做好充分电力保障。

社会荣誉。2010年,呼兰电业局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第十三届劳动模范大会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示范单位”、市委授予“学习型党组织标兵单位”、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业、市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哈尔滨电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纠风及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度市场开发先进单位、哈尔滨电业局2010年度电网建设先进单位、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


环境保护


【环保管理机构】  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有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职员35人,其中机关8人,事业编27人。

【环保基础建设】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强化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协调区政府成立区、镇(街道)二级环境保护委员会,为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给区的各项环保指标提供了保证,为实施环保攻坚奠定组织基础。

【大气污染防治】  狠抓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加大关停治理力度,拆除锅炉10台套、燃煤大灶30余个,新上污染治理设施28台套,整治餐饮单位14家。积极协调推进拆炉并网,全年接入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0天以上。

【开发区生态建设】  为完成利民开发区年底前获得省环保厅的“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命名,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开展了《呼兰利民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专家论证工作。

【污染减排】  “十一五”期间,全市下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分别是68.5吨和1‍800吨,到2010年末,二氧化硫减排完成84.11吨,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减排2‍700吨,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进一步优化了环境空气质量,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环境容量上的保证。

【污染防治】  呼兰河水污染防治,在保证污水处理厂按照时限运行的同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老城区重点污染源哈尔滨金星乳业有限公司完成两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日处理能力达800吨,根据企业规划现已停产准备把企业搬迁出呼兰。对医疗行业超标废水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安装,区中医医院完成了设施建设,正在调试;区第一人民医院由于准备重建,2010年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了对医疗污水、松花江生态项目、哈三电厂、省结核病院、正大肉食品加工厂以及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场的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通过重点监察,确保了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稳定运行。

【污水处理】  呼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14‍313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完成管网配套工程长48.5公里,2010年末提出试运行申请。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14‍300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5万吨。10月投入试运行。济仁药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总投资1‍150万元,6月份通过了环保验收。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922万元,6月份通过了环保验收。

【环境监测】  完成新、老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对新、老城区79家企业的污水和锅炉烟气黑度进行定期监测,对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厂等重点企业按周、月、季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对呼兰区沿河各排污口进行了监测。按时完成信访、委托及验收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防治大气治理】  推进哈三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建成哈三电厂600兆瓦4号机组脱硫设施建设,2010年12月投入试运行。为改善呼兰城区空气质量,环保局积极协调区供热等相关部门,加快哈三电厂热电联产供热面积扩大,2010年接入热电联产供热管网约100万平方米。

【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以重点排污企业为突破,加大力度,严格核定,足额征收,全年排污收费将达1‍200万元,突破历史新高。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排污企业41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家。对超标排放单位进行了限期治理。对区级两家医院的医疗废水开展了限期治理;对5个餐饮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设施6个烟尘超标单位排放单位限期改用了清洁能源。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2件,确保24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处理,48小时内向上访人反馈处理意见,现已结案168件,结案率100‍%。医疗、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辖区内29家医疗单位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实现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按规定完成了9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辖区内4家有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的单位与市固废中心签订了处置协议,实现了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加大监管力度,使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91个,对与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20个项目给予退办,并进行否定报备登记,全区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了100‍%。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2010年,呼兰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在大用镇开展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在沈家镇郭堡村开展了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11月份完成了申报和专家论证工作。二是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哈尔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在大用镇沈八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推进了呼兰辖区内大用镇沈八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