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30

规划建设

【建设规划编制】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五区一园”、塑造“六大品牌呼兰”的发展战略。结合区位优势和水资源优势及交通便利条件,以突出整体性、科学性、前瞻性和特色性的原则,配合规划设计院启动了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实现老城区控详规划全覆盖;一是陆续编制完成总占地面积349.5平方公里,预算投资37.2亿元的“五点一线”建设规划,范围从团山风景区至呼兰河口总长15公里,从呼兰河口至杨林森林公园、松花江总长50公里,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五个中心节点,七个重点项目(松花江森林公园、三家子民堤、沿河带状公园、团山子改造、腰堡渔港、呼兰河口湿地、黑龙江广播影视产业园);二是开展光明路南近期建设范围6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和南出城口河桥景观规划及北出城口长900米、占地8‍500平方米72栋高档别墅住宅区规划;三是编制完成红东小区、光明路小区、长青路小区、建设路小区,总占地46.06万平方米,总建筑55.37万平方米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四是编制完成6座公厕、8条中巷路及相应城市道路管线综合整治等规划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各方面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2009年共审批建设工程46项,总用地面积为50.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8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4个项目,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8万平方米;农村25个项目,占地31.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工程7项。办理私人建房213件,总建筑面积为23‍953.25平方米;城区140户,12‍711.47平方米;郊区73户,11‍241.78平方米。为了规范审批流程,规划局先后制定了《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听证制度》,对办事程序和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将审批程序、规划项目、一书两证在大厅公示,对规划报件、方案设计、现场勘察、放线验线、资料收档、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都落实专人负责,既互相配合,又监督制约。

【建设工程规划监察】  规划监察认真执行巡查制,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工作,积极提高监察工作覆盖率,从灰线验样、基槽验线、正负零线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实行分对管理,坚持“快发现、快制止、快处理、快结案”方针,预防和查处违章相结合,及时在工程灰线验样、验线阶段纠正了多起违规现象。全年查处违章建筑40多起,立案15起、强制拆除23起,拆违面积近1万平方米,总计罚款人民币204‍664.5元,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与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拆除了光明路两侧私建滥建20多起,制止了三起严重违法建设工程。同时,对百姓最为关注中心广场违法建筑进行了彻底拆除,使其恢复了原貌。规划监察的工作不仅得到了市民一致的好评,也坚决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建设工程勘察测绘】  2009年4月,勘测院组织全体员工到市勘院、省测绘局等单位进行业务学习,勘测技术人员在技术上得到全面提高,并购置先进仪器设备。截至11月中旬,共完成全区道路、乡镇派出所、小区开发建设、市政工程管网等测绘项目38项,测绘成果面积达到了30平方公里,覆盖了老城区,完成区重点工程17项,各小型测绘项目21项,全年完成测绘产值近13万元,超额完成勘测院年初的既定目标。也为规划工作提供了原始数据,使规划工作更加精确,最大限度地避免失误。在地质勘察工作中,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勘测院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各个建筑单位,努力争取勘察业务,涵盖了全区的各个乡镇,并深入到阿城、万宝、利民开发区等地积极寻找市场,完成勘察面积20多万平方米,勘察孔215个,标准灌入实验121项,波速实验5项,总进尺达2‍310米,创造产值近15万元。

【建筑设计】  呼兰区城乡建筑设计院2009年计划设计面积1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7.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设计任务的15.6‍%;设计收入计划90万,完成93万元,超计划的3‍%;全员劳效计划6万元,完成6.6万元,超计划完成10‍%;设计质量合格率计划100‍%,完成100‍%。2009年完成的主要设计项目有:怡园三期1#、2#楼2.3万平方米;大江广厦1#楼2.1万平方米;潇湘名苑1#、3#、5#、6#楼3.4万平方米;兰河名苑26#—29#、32#—33#楼4万平方米;顺城小区1.2万平方米;康金医院0.38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住宅楼3.8万平方米;总计17.35万平方米。呼兰区建筑设计院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年初选调了两名年富力强、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充实了暖通、电气专业设计人员。改变了过去暖、电单人设计,好坏不分的不适应局面;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新规范,新知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条文,抗震规范和节能规范。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达到了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组织设计人员去外地参观学习优秀设计项目,与一些相关设计单位交流经验。开拓设计人员视野,提高了全院整体水平,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建工程】  2009年工程报建项目39项,建筑面积29.8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工程21.08万平方米,结转8.8万平方米。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2009年呼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程总计52项,其中房建工程43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9项,房建工程建筑面积39.65万平方米。2008年结转至2009年12项,建筑工程面积9.19万平方米。2009年新报建工程26项,建筑面积22.68万平方米,2009年结转到2010年工程5项,面积7.68万平方米。2009年交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符合条件的竣工工程备案合格率100‍%。兰河名苑30号楼工程2008年荣获“沈、长、哈”三市样板工程后,被评为省优质工程,大江广厦等一批工程在省、市检中受到好评,获得了哈市优质工程奖。2009年呼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真按照建设法规、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建设局的要求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导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设计标准》《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的专业法规,对施工栋号现场质量管理的监管。2009年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重点的对建筑工程“七方责任主体”实施严格监管,特别是强化管理质量的痕迹,既看“硬件”也看“软件”,如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有资质和是否按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是否履行了应尽的责任,是否行使了职能,是否委托了监理,监理资质、监理规划、监理内业技术资料如何、隐蔽等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监理业务素质及责任心,从实物工程质量到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完整程度看出施工队伍水平、监理人员发挥的作用,从而给出客观的评价,如有和法规等要求相悖的行为和结果出现,实行一票否决,禁止该项工程参与评优直至影响到该项工程备案;检查施工单位,首先检查企业资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的配置,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证上岗,栋号质量控制情况,从实物工程质量、技术内业资料到质量管理痕迹等;检测单位,主要从各栋号的二次复试检起,直至深入到监测站进行检查,这里既检查了检测单位,又检了各栋号的原材料使用情况,从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到试件的数量均做了严格的检查。在监管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留隐患的原则,对发现有影响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009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对工程手续不全、质量较差的两项工程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使工程不留任何隐患。

【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承发包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筑市场反不正当竞争的重点,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环节。建设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公开招标,增强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为各招标人创造了公开竞争的机会。学校、监舍、派出所、敬老院、市政基础设施等国家投资项目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在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呼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收到较好成效,从源头上有效地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要求,全面实行“五个备案,两个报告”制度,即自行招标备案、招标申请备案、投标资格预审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及评标报告和评标过程监督报告制度,对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个别投标人的,坚决取消,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操作、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取缔;对于评标专家的确定,建设局每次都积极与监察部门取得联系,在共同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保证评标委员会组建的法定条件,时间上尽量压缩在评标前的一两个小时以内,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人数上严格确立为评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与纪检委、检察院等部门通力协作,严肃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治本之策,建设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投标活动主体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为规范从业资格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工程管理站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努力规范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坚持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实施细则》,关口前移,在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中,一方面在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定的招标文件中计价依据、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约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对投标人浮动费率的计取、是否低于成本竞标以及对招标文件中经济标的要求是否有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监督;另外,对于招标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按照招投标约定履行合同内容进行监督把关。全年无一起合同纠纷事件。二是认真开展对行业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筑工程管理站深入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实际运转和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搜集、整理并及时上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为市场主体对工程成本测算提供科学参考。三是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专业培训和管理。作为为造价管理人员服务的平台,做好定额交底、继续教育等培训的传达和布置工作,切实加强,积极扶持造价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四是按照市建委对建筑业统计工作的要求,认真核计、归结,并及时上传数据信息,保证了报表时间和报表质量,为上级部门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和进行决策提供了依据。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2009年,建筑工程管理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唱响“安全发展”主线,把安全工作当做第一件大事、第一项职责、第一位任务来抓,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保障措施,转换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工程管理站以“市场”与“现场”联动,推行“两场联动”的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在施工企业资质环节和工程招标投标环节的动态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关。发挥企业资质评价、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安全许可等各管理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在招投标中,要求市场主体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在施工许可审批中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收到较好成效。建筑工程管理站按照国家、省、市建筑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布置,努力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督导企业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长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着重加强了外防护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塔机安拆等几个方面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深入施工现场,对于薄弱环节和危险部位,坚决予以查处,全年共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93份,下达停工令17份,查封工地5处,召开安全专项会议11次,下发安全管理文件9份,有效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了生产安全。在“安全生产活动月”的宣传活动中,建筑工程管理站在步行街广场摆放宣传台,发放宣传单,并要求各施工企业悬挂“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横幅,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进一步推进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六月中旬以后,按照市建委“哈尔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大密度,打破常规,对全区在建工程地毯式、全面性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机械、电器材料等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份,为加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依照《全市建筑企业建立建筑安全监察网站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成立由建筑企业组建的呼兰区建筑安全监察分网站,研讨安全生产的动态和措施,全面促进施工生产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企业存在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联检互检活动,组织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反馈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为落实市建委系统稳定会议精神及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现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筑工程管理站制定了“国庆活动期间呼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善和强化了对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管理站全体工作人员没有休假,直至十月下旬全运会结束,坚持施工现场的“每日”巡查和排查,强化了施工现场突发疫情暴发的应急防控措施,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各施工现场对作业人员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使施工人员提高防控意识,确保了全区建筑安全健康有序发展;进入11月份,按照市建委“关于冬期施工和竣工收尾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吸取哈市10月22—24日三天连续两起高坠事故教训,建筑工程管理站对在建工程的冬期施工和竣工收尾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本年度在建工程已完成收尾阶段工作,报竣工工程15项均已做到工完场清准备进户;在建工程竣工收尾阶段的已完善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对三宝防护用品进行严格检查,未完的跨年度工程现已停工,场内已无施工作业人员,越冬防护均已做好,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均已清理完毕,材料、机具已入库封存与有序堆放,冬期停工期间领导组织已建立,二级值班人员已确定且到岗,防火防盗、保卫等各项责任制已建立且落实到人头。全年未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安全监管工作得到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好评。

【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全区共升级道路117.25公里,实现道路硬化258.3万平方米,现全区共有房屋建筑面积820万平方米,砖瓦率76.27‍%,全区公用设施投资4‍383万元。护路村是省级农房改造示范村,该村的泥草房改造、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升级村内路3‍300米;维修旧砖房50个;安新型太阳能路灯32基;粉刷围墙1800米。以村容村貌提档升级为切入点,开展以“吃农饭,体农情,住农家,摘农菜”为主题的农家乐旅游项目,促进村域经济发展,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同时确定双井镇的勤劳村为区泥草房改造试点村,改造泥草房9户,升级村内道路2‍600米,修建自来水。以点带面开展,带出好头,做出榜样,对观望的群众起到促进作用。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农房改造的目标、标准,力争抓出成效、抓出典型。同时在泥草房改造上要深入探索思路,不断完善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力争5—6年时间,全面消灭全区现有泥草房。

【泥草房改造】  呼兰区辖3乡10镇4个街道办事处,168个行政村,总人口62.8万,其中农村人口45万,农户14.5万户,需改造的泥草房2.56万户。2008年5月以来,呼兰区抢抓全市启动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有利契机,把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与解决贫困人口“住有所居”结合起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内容,统筹协调推进,取得了泥草房改造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全区累计投资3.82亿元,共拆除泥草房4‍835户,新建新型农村住宅4‍835户,改造面积49.2万平方米。2009年投入资金1.94亿元,改造泥草房2‍161户,改造面积21.95万平方米。

【建筑节能改造】  2009年市下达呼兰区建筑节能改造任务5万平方米,分别为沿河小区、顺南小区、铁东学校,总改造面积65‍683平方米,改造工程预算造价为8‍915‍516.43元(其中沿河小区工程预算造价为7‍003‍282.44元,顺南小区预算造价为1‍300‍906.56元,铁东学校预算造价611‍327.43元)。呼兰区完成工程造价大约90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并进行竣工验收,改造后达到节能50‍%。为确实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在改造工程现场成立了指挥部,现场办公,解决居民提出的实际问题。设计方案、使用节能材料等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充分调动改造居民的积极性,改造工作得到了居民的认可,有效推动了改造工程的进展。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科技发展中心领导,在市建委领导陪同下,对呼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行了检查,对呼兰区改造模式、改造质量、改造效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领导认为呼兰区的很多改造经验可以在全市推广,对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推广散装水泥】  2009年呼兰区老城区建筑工程使用散装水泥3.09万吨,同比2008年增长16.17‍%;商品混凝土使用量达到1.08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达到40‍%,同比2008年增长10‍%;老城区在建工程散装率达到99‍%以上,新城区也达到99‍%以上。农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17‍300余吨,与2008年同比增长41.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根据农村用散不同的需求,合理设置散装水泥使用的流通模式,对于开展好农村推散工作尤为重要。针对集镇建设、泥草房改造、农田水利、预制企业等水泥使用量大、施工条件好、场地比较集中(固定)的用户,利用现行大、中型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并配备20吨的流动罐,实行大吨位供应形式;对交通道路、施工环境的要求不高的农民个体建房户,实行小吨位供应形式;对散装水泥零星用户,由销售网点向用户配送,实行配送桶供应形式。配送桶为25公斤装,周转快、使用方便、计量清晰,且投资小,也适合几家建房户共用一个大型流动罐。2009年水泥企业以每吨便宜30元的价格向农村销售网点供应散装水泥。呼兰区原有发展农村散装水泥试点乡镇3个,2009年试点乡镇又建立1家,达到4家。通过建立试点乡镇,突出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重点,扩大目标管理范围。狠抓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2009年宣传周活动的准备策划,散装办以哈散办文件精神为准绳,并借鉴历年宣传周活动的成功经验,详细制定了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宣传范围,保证了宣传经费的有效使用。散装办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来扩大宣传面,重点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6月14日,散装办及区相关成员单位在人群密集的街心广场设立宣传台,向广大市民散发和宣传讲解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政策,各水泥生产企业利用散装水泥专用车、流动罐开展全方位、流动性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发展散装水泥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区电视台记者采访明达、北大两企业使用散装水泥现身说法;6月15—22日,在区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周标语口号。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受教育人群达到3万人以上。

【清真寺整修】  2008年下半年,呼兰区政府出资740万元对清真寺全面整修改造,拆除了除拜殿瑶殿外其他建筑,在瑶殿西部增建两栋二层楼(占地589平方米)用做寺院宗教活动及生活办公区。在拜殿瑶殿周边及东部辟建花木休闲广场,广场中有中心花坛一座;两侧是阿拉伯风格浓郁的亭廊;北面有十余种乔灌树构成的小树林和草坪,石条铺装的甬道穿插其间。南面一道41米长的铁栅栏把广场与居民楼院隔开,使广场和古老的拜殿瑶殿尽收过往行人眼底。广场地面用各色花岗岩铺装,22条休闲坐椅置于绿荫下。夜晚庭院灯、草坪灯、射树灯增添光彩。广场及建筑物总占地4‍626平方米,其中绿化地面1‍272平方米,铺装地面2‍354平方米。整修改造前它是相对独立封闭的院落。整修改造后,它三面临街,以开放的姿态面迎接各族市民和游客,展现更加浓郁的阿拉伯风情,提供优雅的休闲憩息环境。不仅是回族群众的新家园,更是各民族交流融合的好去处,成为呼兰旅游一道靓丽的风景。2009年10月整修改造全面竣工。

【新建基督教会中心堂】  区政府于2007年批准易地建设呼兰基督教会中心堂。新建哥特式呼兰基督教会中心堂坐落在光明路77号(区卫生局路南)。工程于2007年10月6日开工、2009年7月24日竣工。教堂占地11‍916平方米,整体建筑分为基督教会中心堂、库房、锅炉房、公厕,建筑面积3545平方米。主建筑前4层、后三层,总高41米。中心堂南北长45米、东西宽27米,高26米。座于楼顶女儿墙内的八棱锥形铁塔高12.3米,葫芦形不锈钢塔尖高3.6米,铁塔外覆灰色彩钢板,正面两塔间立紫铜质4.5米高十字架一枚。新建教堂为静压桩承台基础、框架结构、可抗八级地震,装有防火、防雷等设施。外墙贴紫红色釉面砖,屋面覆山东特烧黏土瓦。教堂正门厅外设2.7米宽环行车道。门厅距地面22步台阶,入口至室内讲经圣坛地面铺设16步大理石台阶,每步宽1.6米、置两排坐椅,门厅与圣坛底面高差2.9米,呈北高南低势。圣坛台口高10米、宽15米。室内二层两侧为环形看台,二层以上另设有铁艺护栏装饰全封闭式两层看台。正门厅内东西两侧各设1.3米宽通往顶层的楼梯。此新建教堂可容纳3‍000人聚会。工程建设单位:呼兰区基督教会;设计单位哈尔滨市永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哈市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呼兰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城市管理

【城管机构】  城市管理局是呼兰区政府直属职能局,位于呼兰老城区南大街200号。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主要职责:对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园广场、燃气、供热等进行管理。内设:市政管理所、市容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燃气管理办、供热管理办。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站、西岗公园管理处、热力公司。

【市容市貌管理】  市容巡察人员按职责分工,本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高效”原则,各负责路段,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辖区内发生各种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制止、及时解决。全年清理过街条幅357条、违规设置彩虹门15个、占道设置舞台29次、落地灯箱24块,清除视觉污染物、制止乱贴乱画600多张;制止违规设置户外牌匾43块;通知业主更新或整改破损、陈旧、蒙尘牌匾484块;拆除占道设置牌匾、广告牌122块;拆除户外违规设置墙体广告264块;督促清理建筑残土、垃圾5处;另外开展宣示物审批工作,根据临街个体业户申请批准设置彩虹门2个、悬挂条幅18条。在一定程度上市容市貌得以整顿,美化了城市形象。门前四包:按照《哈尔滨市“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呼兰“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5月5日,呼兰区政府召开“门前四包”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对“门前四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街道迅速扎实推进、落实到位、争取实效。区政府与四个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四包”工作责任状。6月12日按《哈尔滨市“门前四包”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呼兰区“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在呼兰老城区中心广场举行“门前四包”宣传活动,发放《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和《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单,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取得预期宣传效果。6月18日,黑龙江日报对呼兰区门前四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道。6月25日,对《哈尔滨市城管办关于开展门前四包签状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向各街道办事处予以转发,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对待,积极做好准备,随时迎接检查。7月30日完成主干街路签状达标工作,9月30日完成次干街路签状达标工作。国庆节前夕评出老城区门前四包示范单位,其中五星级40家,四星级60家。年末全区“门前四包”责任状主、主次干路均已签订完,有临街单位和个体业户4‍357家,已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4307家,签状率达到99‍%。严管南大街:落实《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大街实施严管的通告》要求,对严重破损、陈旧、蒙尘牌匾下达《整改通知书》70多份,督促个体业主自行拆除墙体广告牌37块;消除视觉污染、墙体粘贴物各类宣传广告500多张,清理粘贴在门窗或玻璃上用白纸或红纸写着“招聘”“出租”“狂甩”等各类广告100多处。街路两侧容貌明显改观,原有各类横幅、宣传标语、墙体粘贴物和玻璃上小广告已基本清尽;通过说服劝导各商家也纷纷表态以后将积极配合政府行动,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爱护共同家园。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按区委区政府创建三优文明城市要求,2009年9月12日,城市管理局机关全体员工及上千名中小学生,联合在呼兰老城区中心广场迎国庆60周年“我爱我家、卫生城市靠大家”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活动场面庄严、隆重而热烈,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横幅“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优“文明城”悬挂在中心广场,参加宣传人员1‍200余人,散发宣传单1.2万余份。清扫中心广场内所有垃圾,把广场打扮得干干净净。按照《哈尔滨市关于迎国庆60周年创建“三优”文明城市街路庭院市容环境卫生优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呼兰区积极参加迎国庆60周年创建“三优”文明城市街路庭院市容环境卫生优质竞赛活动,迅速推进,确定呼兰、兰河、利民3个街道办事处和60条街路及60个居民庭院参加竞赛活动,努力把呼兰区建设成“三优”文明城市。

【市政道路管理】  加强城区内道路占挖审批,道路、井盖设施巡视维护管理工作。呼兰老城区现有道路314条,其中主干道16条,次干路31条,支路171条,巷路96条;白色路面87条,黑色路面9条,砂石路和土路218条。维修拓宽工夫市路、迎宾路、三道街;打通南二道街;北拓西环路;新建文化东路;重修杜家胡同。修建白色路面一条,总长度333米,总面积3‍330平方米。维修道路21条,总面积7‍000余平方米,对7条主干街路人行道铺装步道板,总铺装面积57‍634平方米。另外新辟建停车场3个,增加停车位130余个。更换7条道路人行步道板。制定井盖丢失、断裂现象频发事件治理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巡视,全年发现井盖丢失、断裂事件50余起,及时通知井盖设施管护单位进行更换,保障人行和车辆行驶安全,市民对此很满意。

【城区绿化建设】  为推动城区“生态、景观、人文、经济”协调发展,2009年按照“区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讲究实效”原则,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2009年绿化建设重点,公园绿化提档、居住绿地、片林、单位绿地、街路绿化等。计划新增绿地185.02公顷,植树10万株。完成185.02公顷,植树178‍447株。其中常绿乔木56‍909株,落叶乔木82‍478株,灌木39‍060株,绿篱7‍865.71平方米,草坪87‍115.77平方米,超额完成计划绿化任务,取得良好工作成绩。行道树栽植工程:对沈阳大街、广州路、环保大街、时代大街、英才路、天津大街、西宁大街、南京路、格林木业路、酿酒路、西安大街11条街路绿化栽植行道树,对南北大街、东直路、建设路、公园路、北二道街、三道街行道树进行补植,以补植原有树种为主;对西环路、师专路栽植行道树。主次分明,合理选择树种,形成城区街路绿树成荫、树木成林景观效果。街路绿化景观建设:将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利民大道建成具有北方特点绿化景观大道,提升城市绿化建设水平,二条街路形成各具特色绿化景观大道,实现街路绿化景观化。树木管护:清理主要街道绿化带、公园、游园内绿地垃圾杂物,清除绿地卫生4万余平方米,绿地垃圾15余吨。绿化树木管理:对城区内行道树,公园、游园内的行道树、绿篱和绿化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清膛拔技,涂白,病死树伐除。并结合树木整形修剪,剪除病虫害严重枝条,集中销毁,减少病虫源。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组织植保人员对各条街路、公园、游园广场及居民庭院进行全面预防,做到不留死角和隐患。防治树木病虫害用多菌灵和甲基托布津等杀菌剂,50—100倍液进行涂干,为减少浸染源,对病情较严重杨柳树木采取立即伐除等措施。区设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病虫害监测点,对区病虫害进行预测预防。强化绿化植物病虫害检疫、监测、预防、防治,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认真履行管护责任,有效做好绿化管护工作。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是公益事业单位,位于老城区兰河街道办事处民主社区二委一组,占地面积4‍386平方米,建筑面积2‍210平方米,有车辆33台。清运车辆24台,特种车9台,(洒水车2台、叉车、压缩车、吸污车、推土机、垃圾压缩车、环境卫生检查车、道路清扫车各1台),有职工224人;主要负责兰河街道办事处四个社区垃圾清运和街路清扫、辖区内9座旱式公厕清淘保洁工作,清扫面积604‍300平方米。日清运垃圾约80吨,清淘粪便约2.7吨。主大街垃圾日产两清、巷路垃圾日产日清、街路清扫达“七净五无”标准。为提高环卫机械化程度,区政府投资180余万元,购置垃圾压缩车1台、大型清扫车1台、大卡车2台、小型卡车5台;增加垃圾箱20个、手推车30台,同时增加环卫工人配备,对重点、难点地段增派工人,采取增加劳动强度等措施,延长保洁时间,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同时加强领导昼夜值班,义务监督员适时监管,使城区卫生得到有效保障。环卫站全年清运生活垃圾2.8万吨,建筑垃圾约6‍000吨,突击整治环境卫生30余次,全区公厕进行维修清理。对多年污染严重,百姓反映突出的三处垃圾站点进行治理,新建三座垃圾站、打三眼渗水井。夏季雨水多,各基建工地运输车辆拉运,同时带出大量基建残土,环卫站先后组织清理5次,对街路大规模清洗,组织职工对路边石进行人工清洗。同时对百姓反映强烈出行难的建国路、卫生路等14条街路,组织实施硬铺装。

【西岗公园规划改建】  位于呼兰老城区公园路,地势高于街面8米,占地9.7公顷,绿地面积77‍125.05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14‍620平方米,绿地率80.13‍%。西岗公园内有健身区、欧式园、游览区、商服小区、奋进园等。还有革命烈士李振华,著名女作家萧红墓,特别是百年仙人掌、古建筑四望亭及新修建仿古牌楼,给萧红故乡——呼兰古城增添诱人光彩。2008年经区政府批准、人大论证通过,对西岗公园整体规划改建一期工程,投资270万元,改扩建仙人掌楼,动物园拆除,新建办公楼。2008年9月4日动工,2009年末完工。新仙人掌楼高18米,呈圆形,占地700多平方米,内有现代化取暖设备,自动化喷灌设施,外墙用的真实漆材料,楼顶部采用球形网架钢化玻璃,楼身周围用多层多扇窗形式,保证良好采光及通透性,从外形上看,造型新颖独特,形如2008年北京奥运“鸟巢”,有人称之为“呼兰鸟巢”。仙人掌楼内铺设地面砖700余平方米,安设不锈钢护围栏290米、遮阳网等。为丰富仙人掌展厅内容,新增仙人掌科和多浆类植物70余种340余株,并采取新颖配置方式。仙人掌展厅正以崭新姿态迎接中外游客光临。新建办公楼420平方米,车库90平方米,改善职工办公环境。园容维护管理:为提升园容园貌,公园将四望亭、正门牌楼进行全面维修,重新油饰粉刷,公园南部原旱厕处重新修建一座占地100平方米公厕,外形新颖别致,内部构造合理,既解决游人如厕又提升了园容园貌。为迎接萧红诞辰一百周年庆典,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西岗公园改造工作将全面展开,改建后西岗公园将以百年仙人掌展厅为主景观,以四望亭、萧红纪念碑、李振华烈士墓为依托,同时设有特色喷泉、水池、种植区,碑林、音乐广场、邀月亭、景观廊架等特色区域及休闲、健身器材区域,集观赏、健身、娱乐、休闲于一体,为呼兰区人们打造精品公园。

【老城区步行街广场】  步行街广场长约166米,宽约72米,占地约11‍857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7‍699平方米,绿地面积4‍0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6.5平方米,绿地率为35.97‍%。栽植乔木、灌木、草花、草坪等多种植物。铺设步道板,安设休闲坐椅、卫生箱等。为满足夜晚游人休闲需要,装点呼兰老城夜空,安装呼兰前所未有两组高杆组合灯、8盏新型LED景观灯,合理配置、新颖设计,使步行街广场成为老城区一大亮点。

【天主堂健身广场】  位于呼兰老城区,占地面积24‍600平方米。其中道路广场面积17‍870平方米,绿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占地1‍000平方米,草坪1‍880平方米,铺设步道板1‍220平方米,其他设施占地130平方米。主景观天主教堂始建于1908年。为突显其健身功能,安设健骑机、单杠、多功能训练器等健身器材30种91组。同时安设单头、3头射灯13盏,3米、4米灯21盏,地灯33盏,高架灯1盏,并铺设地面,栽植树木、花草。广场为全新设计理念、全新功能,使老城区人们耳目一新,每天游人络绎不绝。

【城市节日灯饰】  以加快老城区街路路灯安装为重点,全力推进城区亮化工程:投资45万元,出色完成节日灯饰亮化,给城区居民营造喜庆祥和节日气氛。国庆前夕在步行街广场安装特色景观灯8盏,呼兰河大桥装点新型LED彩色灯管700个。对城区内幸福路、世亨路等8条街路安装新型路灯170基,投入使用。

【燃气行业管理】  区燃气管理办公室为行政支持事业单位,隶属区城市管理局。依据《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供应站、钢瓶检测站建站,燃气使用等管理工作。组织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实施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监督燃气经营站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措施。查处和纠正燃气运输、储备、经营中违反燃气安全规定行为等。为维护燃气供气企业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确保呼兰区市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更好规范呼兰区燃气市场,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以文件形式下发到燃气供气企业,保证燃气管理工作顺利进行。1月16日召集全区燃气供气6家液化气站,2家小区液化气瓶组调压站和天辰天然气公司企业法人、责任人,签署燃气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4月30日由6家液化气站,2家小区液化气瓶组调压站和天辰天然气公司,在中心广场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专场宣传活动,发宣传单1万份,向市民介绍燃气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并爱心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当晚《呼兰电视广告》进行传播,达到家喻户晓效果。2009年春节、“冰雪节”“五一”“十一”前,对6家液化气站,2家小区液化气瓶组调压站和天辰天然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对其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保证节日期间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区液化气站有6个:富强液化气站、二八液化气站、康金液化气站、城建液化气站、建成液化气站、三电厂液化气站,1个天辰天然气公司,全年液化气销售量2‍710吨,天然气销售量166万立方米。

【供热管理】  供热管理办是城管局职能部门,上有区政府领导,下联供热企业,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冬季供热取暖,能让千家万户住上室温达标温暖房屋,牵扯问题很大,尽管在工作中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各项工作有较大突破,取得一些成绩,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加强供热管理,成立以区长刘志军、政法委书记张希清为组长“供热督查组”,组长亲自督查、督办供热管理工作。老城区居民室温不达标、经督查组协调暖气和地下管网维修问题迎刃而解。先后协调金街1#、2#楼、志华高层、原土地局住宅楼,近500户供热用户室温不达标,进行及时核实,现场处理,详细记录、跟踪问效,均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妥善处理。供热突发问题处理:先后三次对供热管网不畅、锅炉管漏水,进行及时抢修处理。协助双来热力昼夜抢修三热源锅炉、职教1#、2#、3#居民楼地下室管网抢修,原东门桥土地局居民住宅楼不供热,木农小区、新华小区弃烧,经督查组协调、督办保证正常供热。另外集中人力、昼夜加班解决亿兴小区管网不畅、室温不达标等问题,审定抢修计划,在区领导指导下,想方设法,尽快供热。督查组人员克服困难,努力以最快速度解决亿兴小区、电力小区供热突发问题,使小区居民节日期间供热得到保障。小区供热并网:2009年已有木农、农行、国税小区、省四院等4家供热企业并网,全年呼兰区推进并网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部分供热单位已和哈三电厂热电联产并网,力争把分散小锅炉全部并网,使百姓能够住上暖屋子。老城区还有近10家供热企业尚未完成并网,计划2010—2011年全并网供热。督办供热期结束后管网维护:为下一个采暖期奠定良好基础,确保正常供热。及时掌握各供热企业设备、管网、变电所、水处理及人员等情况和相关数据,对2009年设备陈旧、管网老化、节能改造等相关问题纳入2010年工作计划中,同时督促供热单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等工作。加强供热监管服务:对供热企业进行24小时监管,保证末寒期供热不抽条、时间不缩短、供热质量不下降,确保居民室温达标;严格要求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煤堆“鹅头”及时清理,保证供热生产环境安全有序。供热用户投诉,督促供热企业认真及时地做好供热投诉和报修处理,加强信息畅通,完善信访信息渠道、建立全天服务制,确定24小时联系电话、24小时应急措施,随时接收信息,了解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详细记录等,做到争取第一时间上传下达,第一时间现场处理,争取最快最好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构建和谐供热,让群众满意。

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机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呼兰区建设南路。内设综合、法规、执法一、二、三、六科,下辖利民分局(执法四、五科),职工134人。依法行使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商、市容环卫、公共交通、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及履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区委组织部、纪检委、人事局、编委领导大力支持下,执法局进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争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任职前公示等步骤进行中层领导选拔,历时两个月,16名德才兼备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为建设一流干部队伍提供组织保证。执法局恪守“思想解放、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廉洁务实、群众满意”理念,为推动呼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2009年局荣获市2008年迎大冬会建设干净城市先进单位、市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冰雪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区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称号。

【城管和谐执法】  区委、区政府将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归宿,执法局树立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管理理念,工作中把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走出一条人性化执法新路。呼兰区是农业大区,农民进城,部分下岗职工经商,市场床位太贵买不起,只好占道经营,特别是东方红小学临时市场,商贩叫卖声、压倒老师教课声,还危害学生出行安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为社会和谐更好解决管理与被管理群众之间矛盾,与规划、城管、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制定《迁移东方红市场可行报告》,同时建议建设南路辟建市场征求意见函,此举得到区领导、群众认可,商贩现已迁入新市场经营。在老城区进行清理非法占道商亭、电话亭专项行动中,取缔占道搭建物50个,其中通过思想工作自行拆除的5个,强制拆除的45个。行动后,据查利用占道搭建物经商为生15个残疾人、1个下岗工人、一个退休职工,生活都很困难,执法局与民政部门协调,给其中具备低保条件从业人员参保,并研究异地安置,妥善处理,化解一些矛盾。

【城管依法强拆】  为“北跃在呼兰”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光明路是区通往本省东北部地区交通要道,也是贯穿省南北主要经济通道。一时期以来,一些业户利欲熏心,为套取国家动迁开发建设资金,自行在光明路两侧突击私建滥建,挤占农民土地,严重影响区城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公证处等15家单位,对光明路两侧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拆面积9‍080平方米。新城区“大都会”是市大项目建设之一。部分村民为骗取国家占地资金,跑马占荒、非法种植,“大都会”项目建设迟迟不能开工,给区招商引资和新城区建设造成极大影响。局主动牵头协同13个职能部门对“大都会”规划区内违章设施及违法建筑依法强拆,使“大都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整顿市容市貌】  执法局将“服务大局、心系百姓”作为开展市容市貌整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努力探索新的执法手段和运行机制。“大都会”是热点难点。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北跃在呼兰”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关键项目。执法局强化使命、增强责任感意识,把“服务大局、心系百姓”作为谋划、开展工作出发点,自己出题自己答,努力探索新的行政执法手段和运行机制。将城市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与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实行一线工作法,执法人员进驻社区,矛盾问题化解在一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执法局协助三个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5‍790份,取缔“三堆四乱”1‍600处,拆除社区违章建筑220家,面积2‍800平方米。临街建筑物、公共设施上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群众称为“城市牛皮癣”,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卫生,进行严格治理;整治无遮盖残土1‍000余车次,不规范牌匾、广告牌、乱扯乱挂过街条幅及落地灯箱7‍000余块(条),清理违规设置彩虹门96个、乱贴乱画20‍400张、收缴非法小广告10万余张、各类乱摆乱放1.5万余处。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很大改观。执法局打击乱贴乱画办公室与公安局道里区刑警队重拳出击,联合破获道里区犯罪嫌疑人在呼兰区制售假增值税发票案,案值5‍000万元,涉案团伙成员王某、张某全部落网,主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拆迁管理

【拆迁管理综述】  2009年全年拆迁474户,拆除各类建筑面积52‍215.19平方米,其中政府重点工程拆迁37户,拆除各类建筑面积8‍403.69平方米(其中住宅23户,建筑面积为3‍705平方米,非住宅14户,建筑面积为4‍698.69平方米);商业开发项目拆迁437户,拆除各类建筑43‍811.50平方米,(住宅334户,建筑面积31‍702平方米,非住宅103户,建筑面积12‍109.5平方米)。调整出台新的拆迁补偿补助政策。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区长的指示精神,参照市区棚改项目拆迁政策,考察周边市(县)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以“拆一还一”结算结构差价新政策内容的《哈尔滨市呼兰区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暂行规定》和《关于公布呼兰区城区拆迁安置房屋(住宅)建安成本和综合建设成本参考价格的通知》,并于4月3日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实施,为呼兰城区拆迁改造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围绕重点,强力推进拆迁。2009年呼兰区老城区列入全市城建重点工程有萧红故居周边改造、打通南二道街、西环路中段3个项目,共涉及25户居民,3‍270平方米房屋的拆迁任务。同时,还按区政府的部署,又增加了呼兰河桥头南侧15户居民,2‍152平方米房屋区域的拆迁任务。为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采取全面启动,突破难点,以裁促迁、依法强迁的工作措施。萧红故居周边改造、打通南二道街所剩6户居民、1‍113平方米房屋已全部拆除;打通西环路中段涉及19户居民,1981平方米房屋,已搬迁18户,共拆除房屋1581平方米,还有一户已进入裁决程序;呼兰河桥头南侧拆迁改造15户居民,已搬迁13户居民,拆除房屋1‍846平方米,还有2户已下达行政裁决,并将进入强迁程序。师专路南段的拆迁工作已初见成效,重点大户安宝庄稼院已达成拆迁协议,该路段的拆迁工作正在不断地向纵深阶段发展。规范听证,依法强迁。为规范拆迁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4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政强迁听证会有关工作,并对相关听证程序做出具体安排,依照规范要求送达《告知听证通知书》,发出邀请函,由区建设局主持召开听证会,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承办单位、评估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参加听证会,为增加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还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政府法制办、信访办、维稳办、公证处、执法局、房产局、所在街道、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听证,区广电局派记者全程录像。全年共组织2次听证会,对行政裁决后拒不搬迁的4户被拆迁人举行听证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拆迁纠纷问题。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审慎地使用了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并制定了严密周全的《呼兰区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方案》。2009年5月26日,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公证处、拆迁办、动迁安置办等14个部门,统一行动,对影响呼兰老城区萧红故居周边改造和西环路中段建设的“钉子户”的三座房屋依法实施了行政强制拆迁。积极开展调解促迁,实现和谐拆迁。按照市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拆迁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解决重点项目和开发项目拆迁难点工作中,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为拆迁人服务,站在公立、公正的角度,履行政府职责,裁判拆迁双方的争执,做出公断。通过调查取证、耐心调解,较好地解决了拆迁纠纷问题,实现早日搬迁、和谐拆迁的工作目标。全年共为重点工程项目、瑞凯公司、元泰公司、恒源公司、明达公司等商业开发项目解决拆迁纠纷问题,受理裁决申请15件,下达行政裁决5件,行政强迁2件,调处10余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和商业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为营造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良好社会环境,区还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由动迁安置办组织、建设局主管局长、拆迁办主任到场,还聘请原动迁安置办两位退休的老主任为义务宣传员,在区中心广场设立宣传台,全体动迁安置办人员走上街头发放拆迁法律法规宣传单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收到较好宣传效果,形成依法拆迁、和谐拆迁良好氛围。

【拆迁优惠政策】  商服用房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不要一层商服要住宅楼,加价500元/平方米,作为放弃商服楼补助。要住宅房屋:协商价格超出拆一还一政策,要3、4、5层楼拆一还一不找差价,2、6层楼给被拆迁人返150元/平方米,一层住宅返200元/平方米,7层返500元/平方米。住宅楼安置以放号选楼方式,按抓楼号顺序选楼、签协议、搬迁,对选完楼不签协议的24小时楼号作废,摘牌后由他人再选。自愿要求货币补偿,按评估价加优惠价约2‍500元/平方米。对低保人员一证补助1万元、残疾人一证补助1万元,住宅不足40平方米困难户,安置55平方米楼不找差价。

【房屋拆迁】  区动迁办公室依据《哈尔滨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老城区拆迁补偿补助暂行规定》办法进行拆迁。拆迁形式:产权掉换、货币补偿两种,被拆迁人可自愿选择。商业用房拆一还一找结构差价,安置住宅房屋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按拆迁原房面积套户型,按抓楼号后办搬迁协议。拆迁方式:委托拆迁、自行拆迁两种。有两个地段拆迁均已委托呼兰区房屋拆迁事务所承办拆迁业务,委托黑龙江新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办评估业务,评估后现场公示。2009年完成西环路北段、光明路呼兰河桥南侧、师专南段、南二道街地段拆迁,拆迁面积8‍403.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705平方米,非住宅面积4‍698平方米。完成师专南路部分和萧红故居“钉子户”全部拆迁工程,光明路两侧拟拆迁摸底工作。西环路北侧、萧红故居两大“钉子户”依法执行强制拆迁,保障呼兰区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在老城区改造工作中,动迁办广大干部职工发扬勇于拼搏、敢打硬仗工作作风,高效完成各项拆迁工作,为加快老城区建设步伐,做出积极贡献。城区拆迁“拆一还一”就近上靠户型,对特别困难户实行廉租房安置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安置廉租房三套,使三户特困被拆迁人搬进新居。新拆迁补偿补助暂行规定,提高拆迁补偿参考价格和困难家庭拆迁补偿照顾标准,体现出和谐拆迁,突出以人为本执政思想、“利为民所谋”的政策导向,突出惠及群众保障措施,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享受到更大实惠,赢得群众广泛支持,促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拆迁前全面推行拆迁维稳预测、评估新机制,把上访率降到最低,积极接待信访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信访案件不超时限处理原则,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拆迁维稳工作新举措、新方法,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村屯拆迁】  利民开发区裕华村小陶家屯拆迁,有227农户,拆迁面积7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9万平方米,安置新楼65‍000多平方米,2009年11月4日召开拆迁动员大会,会上讲解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机构房屋拆迁评估原则,由于对拆迁前工作准备充分,拆迁大会开的非常成功。会后拆迁、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对被拆迁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进行测量、验收评估。测量评估非常顺利,五个组三天测量评估结束,第四天公示,给被拆迁村民三天时间,观看安置户型图,并派专业人员讲解,工作人员把办公室搬到村上,实行24小时工作,解答被拆迁村民提出各种问题,和谐态度热情服务,讲解细致,赢得广大村民认可。发楼号,以公平、公证,抓球方式自选楼号,工作人员不介入,由村委会选出他们自己人员,组织抓号。安置、补偿协议签完后,15天内搬走180户。2010年4月10日前实现净地,拆迁补偿款全部足额发放,10月安置楼交付使用,所有被拆迁村民按时进户。这次村屯拆迁积累一些经验,为下次农村拆迁打下基础。

房产住宅管理

【房产住宅管理综述】  房产住宅分局是区政府直属国有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商品房管理、信访法规2办公室,政工、保卫、房管、产权、租赁、财务、档案7个科、交易评估所,监察中队12个管理机构。负责呼兰区房产行业管理,核发登记单位房产、拨用房产、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买卖、继承、交换、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签证手续,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进行监察,全区房改、危房鉴定、商品房面积测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公司宏观管理、直管房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另有区政府设在房产局机构有房改、物业管理2个办公室。下属利民、康金、双井、长岭4家为国有事业单位,负责各自辖区,房产行政管理。物业、轻工、劳服3家为国有企业,建筑公司为集体企业。系统有员工259人,其中局机关115人,下属单位144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房产政策、法律法规。加大规范内部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立足现有,开拓创新。在产权、产籍、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评估、商品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较好业绩。年全收入1‍110.42万元,同比增长54.70‍%。局机关收入627.42万元,同比增长45.63‍%,其中直管房租金收入82.18万元,同比增长9.21‍%。产权收入222.67万元,同比增长51.67‍%。房屋转移收入161.89万元,同比增长1.23倍。商品房面积测算收费66.87万元,同比增长10.73‍%。下属各基层单位收入483万元,同比增长68.21‍%。年税金13.06万元,同比增长7.14‍%。强化综合治理,确保各工作安全稳定。在抓业务工作同时,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提倡超前工作思路,安全稳定。在抓业务工作同时,把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首位,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强化四防安全工作,对要害部门死看死守,没有出现重、特大火灾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区稳定工作做出贡献。2009年房产分局被评为市平安示范单位。

【贯彻房产政策法规】  为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政策法规,抓好常规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多次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房产法规、业务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行政纳入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规范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为积极配合区里“拼环境、招大商”活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各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年区里下达招商引资指标300万任务,局领导非常重,全面出击,多方联系。现300万元资金已到位。得到区委、区招商局好评。

【落实廉租住房制度】  区房产分局深入贯彻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一年来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39万元,解决廉租住房保障户165户,其中租赁补贴135户,实物配租30户;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区廉租住房工作得到省、市政府充分肯定。在2009年市政府表彰大会上,区政府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房产分局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房改工作】  房改办是区政府设在房产局职能机构。一年中,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房改精神,积极制定和完善房改细则,全年进行房改登记19件,统计上报各类表报20套,准确率100‍%。对过去房改工作中遗留问题,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真正做到以诚待人,不回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接待来访20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17人次。由于工作到位,没有出现越级上访问题,为全区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物业管理】  物业办是区物业管理唯一机构,全区物业管理存在最大问题是维修资金多年来没有规范到位,可以说一无所有,这就给后续物管工作带来较大阻力。物管办公室借《物业管理法》、《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颁布有利契机,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宏观管理,积极开展物业大接访活动,对业主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物管办公室本着认真、负责、高效工作准则,及时调查处理人大、政协、信访、市长热线等反映的各类事项,全年处理各类上访事件118件,其中“百姓谈”网站反映问题12件,信访案件5件,市长热线34件。解答、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并对业主大会的筹备、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等作准备工作。对钢厂小区吃水问题、火柴劳服楼上水管线维修、顺南小区东4号楼屋面维修等做大量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让业主早日恢复使用,保证其正常生活。物管办公室做到来访者满意而归,起到稳定社会作用。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制定《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并上报待批。

【房屋确权发证】  区房产分局房屋确定产权从管理入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将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办事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统一对外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明明白白消费。全年确权发证4‍755件,面积3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9亿元,收费125万余元。其中非住宅商品房确权发证467件,面积3.7万平方米,交易额7千万元,住宅商品房确权发证4‍157件,面积30万平方米,交易额4.2亿元。

【房地产估价】  估价所按其资质许可业务范围从事估价业务,估价人员认真做好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建立市场交易资料档案库,和委托方内部沟通,以取证确认其提供资料真实性。估价师、估价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保持估价人员职业道德,使估价独立、客观、公正及不受外界压力约束。全年共取评估板2‍175件、面积29.73万平方米、收费73.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3倍、62.46‍%、71.31‍%。为哈尔滨凯得粮油有限公司、哈尔滨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明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志华集团减免评估费5万元。

【房屋产权档案管理】  严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把档案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房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产权抵押档案管理规定,硬件做到设施设备完善,实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档案门类齐全,各类档案按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率100‍%。完整率95.8‍%,准确率98.2‍%;无档案丢失事故。加大提高产权产籍档案利用效率,由于职能调整,司法机关及产权人档案查阅咨询已为档案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57‍849人次,其中查档收费9‍765件,收费6.9万元。义务为群众提供咨询1.2万件;协助司法机关调阅、查封房屋产权5‍780件。档案除为司法机构查询外,还为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城郊信用联社松浦信用社,黑龙江长城资产公司,黑龙江华融资产公司加班加点查询,减免查询费1.3万元。良好服务形象,社会给予好评。

【房屋租赁管理】  加强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治安管理等工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43户,面积2.03万平方米,收费2万元。面积、收费同比分别增长55.43‍%、26.88‍%。因国企改制,为支持企业发展,公产房租金2009年减收70余万元。

【商品房管理】  商品房管理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意识,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实行一条龙管理,对证件不齐全建设单位的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销、销售许可证》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严查处理违法行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商品房管理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用户做到一次交底到位服务,减少办事人员往返次数,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和谐环境。交易科全年办理房屋交易2‍837套,面积22.1万元平方米,成交金额2.17亿元,收费134.6万元。其中住宅2‍663件,面积18万米,交易额1.8亿元。非住宅174件,面积3.8万米,交易额3‍567万余元。商品房面积测算严格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办法》,公正、公平出具合法数据,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面积上短斤少两行为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测算房屋面积64.38万平方米,收费66.87万元,同比分别降低10.73‍%、增长4.48‍%。为支持招商项目,给哈尔滨大都会房地产公司、黑龙江华远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地恒房地产公司、黑龙江志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民分公司华远新家园、金泰蓝郡、师大嘉园、双鑫小区加班加点测量测算所建项目面积,减收面积测量费近16万元。

【公产房管理】  全区有近7万平方米公产房屋管理维修收费工作。一年来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公有房屋管理力度,做到依法收费,克服租金收缴各种困难,全年租金收入82万元。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内外紧密配合,对公有房屋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记录,如实掌握对损坏房屋进行维修,确保公有房屋居住安全。公产房屋共77‍752.35平方米,320住户,其中平房住宅为110户,面积3‍755.63平方米,楼房住宅为123户,面积4‍694.56平方米,公企用房为63户,面积35‍236平方米。拨用公产房24户,面积34066.16平方米。

【房管监察工作】  区房产分局工作人员按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房管监察工作,对区内私改乱建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处理案件35起,其中市长热线3起,群众举报32起。碧水庄园物业举报业主侵占共用绿地一事,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同时特邀市房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出现场,把结果上报到市信访办,同时上报市长内参,得到市监察大队及局领导认可,案件按法律程序处理。

城乡供电

【供电综述】  区内有呼兰电业局和呼兰供电局2家供电管理企业。2009年从国家电网购电43‍308万度、售电39‍901度、线损7.87‍%,同比分别下降2.04‍%、3.92‍%、增长1.75‍%。各行业供电量为:工业15‍695万度、农业4‍883万度、商业2‍639万度、民用16‍684万度。

【城区供电】  呼兰供电局隶属哈尔滨电业局中型国有企业,位于民开发区世纪路1号。建筑面积10‍299.12平方米,内设两部一办:生产部、营销部、综合办公室,另设利民分局、安装公司。有职工144人。其中局机关77人,分公司67人。主要任务供用电管理:担负老成区、利民开发区250平方公里,30多万人口供、用电任务。售电网点:老成区建设路、利民开发区各1处。全年从国家电网购电19‍362万度、售电17‍729万度、线损8.43‍%,同比分别降低4.64‍%、5.43‍%、增长1.34‍%。

电网维修管理。管辖区境内有呼兰、利民两个二变所、箱式变1座、开闭所2座,变电亭10座、柱上开关64台。10千伏配电线路13条,总长125.25公里(其中架空线120.771公里、电缆线4.479公里),配电变压器231台,容量为66‍245千伏安,0.4千伏线路143.91公里。春检工作真正从思想上消缺、线路设备上消缺。按缺陷类别合理安排,申报计划由带电工区进行缺陷消除,全年消除10千伏线路重大缺陷6处,一般缺陷17处。生产部组织生产人员开展线路巡查,采取“勤走、勤看、勤修”措施,发现线路故障,及时抢修处理,使线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汛期、元旦、春节、高考等节假日期间安全顺畅供电,连续多年被哈局评为“四无”竞赛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供电局重视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考核办法,与各生产部门签订生产安全责任状,做到日检查,周抽查,月考核,安全生产达到计划性、针对性、严肃性。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和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安全活动学习日,规定可串不可占。对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进行培训,讲“两票”填写、考核、发放,申请作业程序和作业中危险分析等,每年3月下旬进行安全规程考试,使作业人员增加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制定“两措”、“春检方案”等各项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实施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严格考核,要求在提报下月工作计划同时上报上月工作总结,使局安全生产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有针对性、计划性地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至2009年11月实现人身安全9‍609天,设备安全412天,供电可靠率99.96‍%、电压合格率98.86‍%。

电力营销。供电局共有83‍103用电户,供电量19‍362万度、售电17‍729万度(其中居民7‍101万度,非居民956万度,工业5‍368万度,非工业2‍178万度,商业1‍814万度,农业311万度),同比分别下降为4.64‍%、5.43‍%,损失8.43‍%。各行业用电量:工业6‍311万度,同比增长-9.12‍%。农业311万度,同比增长9.86%,商业1‍814万度,同比增长8.49%,居民生活7‍101万度,同比增长10.87‍%。

供电管理。供电局强化国网台区承包制各项措施,制定《呼兰局2008年台区承包方案》及考核制度,《高损台区管理办法》《动迁用户全撤管理办法》《台区指标确定原则》《实抄率管理办法》《临时用电全撤管理办法》《电价执行管理考核办法》《计量装置管理考核办法》《电费管理考核办法》《呼兰供电局营业抄表员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排定例日进行抄表,对抄表员采用稽查队抽查方法检查实抄率;加强计量箱管理,强化台区承包分卡,为贯彻《黑龙江省反窃电工作条例》,供电局开展多次反窃电宣传活动。

售电管理。居民购电网点:呼兰建设路、利民开发区各1处,居民根据自家用电量,提前到购电网点买电,供电局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给用电户买电量存款余额付息。对机关、大工业用电户按信誉度定签分次划款及予购电协议书,加大预收电费力度。对电卡表用户,表经常校对检修,控制欠费发生。用电大户发行前通知用户本月电费预计金额,缓解月末电费回收压力。居民欠电费以勤催少停原则,保证电费即时收回。2009年4月25日,呼兰供电局“电能信息采集系统集抄换表”工程开工,也打响2009年哈尔滨电业局集抄换表工程的第一枪。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各流程之间的衔接断档,避免不必要困难和麻烦,实施四审制,确保实际户数数据与SG186(遥抄表)系统档案信息一致性。在哈局营销部支持下,呼兰供电局设计针对不同开关小护锁器,将表前开关加上锁,防止用户断开。呼兰在全省遥抄表更换试点工作中名列前茅,始终保持抄表成功率100‍%,全年遥抄换表8万余块,为遥抄表更换工程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社会荣誉。2009年呼兰供电局荣获哈尔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业、哈尔滨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和巾帼文明岗、哈尔滨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哈尔滨市职工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哈尔滨电业局模范职工之家、呼兰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议活动群众最满意单位;哈尔滨电业局2009年度纠风及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哈尔滨电业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局在呼兰区行风测评活动中几年来始终名列第一名。在2008、2009年自然灾害中,全局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灾区捐款10余万元。

【农村供电】  呼兰电业局为隶属哈尔滨农村电气化发展局的国有中型企业,位于利民经济开发区世纪路1号。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有职工383人,其中聘用电工260人。担负呼兰、松北两区十九个乡镇供电、用电维护管理工作。内设六部一办,下属19供电所,6个二变所,一个多种经营公司,有农村居民购电网点20处。全年供电为23‍946万度、售电22‍127万度,线损7.4‍%,同比分别下降5.80‍%、7.98‍%,增长2.10‍%。

电网维护改造。辖区有66千伏二变所6座,主变10台,容量78.2万千伏安,66千伏配电线路6条,47.76公里,10千伏配线路31条,345.5公里,配电变压器782台,容量57‍135千伏安。供电面积2‍312平方公里、人口73.5万人。2009年投入生产资金117余万元,改造资金33万元,改建石人二变所,更换、新装主变、母线、开关、保护设备等,使2台6‍300千伏安主变并列运行。新建10千伏线路腰堡15.8公里、许堡12.18公里。10千伏康金镇内线改造工程等正在紧张施工,66千伏许堡变电所、杨林变电所新建土建工程正在施工。经改建后使电网按规划标准进一步完好,供电可靠性达99.79‍%,综合电压合格率93.03‍%,线路运行完好,增效明显。

电网维修管理。春秋两季检修电力设备。对66千伏北长线,康二线进行全面巡视检查,修补拉线,防震锤调整,伐树,防污瓷瓶测试58处。对二八、长安、康金、对青、双井5个变二所进行全面清扫,不合理仪器、仪表等进行更新,对各节点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设备预试624件,合格624件,进行绝缘测试463件,设备清扫532件,低压跳闸试验47次,处理一般缺陷6件。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严、细、实”工作作风,重新制定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做到日检查,周抽查,月考核,安全生产达到计划性、针对性、严肃性;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和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用冬训时间进行“三权”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全部合格。开办“两票”培训班,对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进行培训,讲“两票”填写、考核、发放,申请作业程序和作业中危险分析等,使作业人员增加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哈农电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针,对职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树立大安全意识,建立“百问百查”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人头。杜绝习惯性违章,禁止搭车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生产安全隐患存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长岭等19个供电所处理缺陷1‍622处。全年处罚违章、违规人员13人次,罚款4‍900余元。奖励8人和一个班组2100元。扎实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电业局无人身轻伤、设备损害已有10‍105天。

电力营销。辖区内供电面积为2‍312平方公里、人口73.5万人,有128‍861用电户。全年供电量23‍946万度、售电22‍172万度,同比下降5.8‍%、7.9‍%,线损率万7.4‍%,同比增长2.1‍%。工业用电8149万度,同比下降14.99‍%;农业用电4‍572万度,同比下降2.83‍%;商业用电825万度,同比增长23.32‍%;居民用电8‍626万度,同比下降5.33‍%。

供电管理。根据哈农电局业绩考核要求,制定《呼兰电业局2009年经营指标管理考核方案》及考核制度,与基层单位签订经营指标营销合同,严格执行《呼兰电业局营业抄表员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抄,核,收的过程管理,同时加大用电检查和电费回收力度。实行报装接电“一口对外”管理模式,对新营销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功能测试、规范业务和岗位培训等准备工作,2009年10月三级管理软件上线运行。全年共轮换电度表11‍358块。台区承包管理:经营指标层层分解,按线、台区与基层单位签订经营指标承包合同,严格考核。投资100万元对公用台区进行防窃电改造,对121个自维台区进行防窃电改造,安装防护罩743个,对杨林、沈家、孟家等线路安装无功补偿电容器,平均每条线路每月减少损失3万度。对新增用户,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全部安装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数。更新电表箱286个,电表箱门6‍165个,轮换电能表11‍358块。

售电管理。辖区内农村居民购电网点20处。居民根据自家用电量,提前到购电网点买电,对机关、大工业用电户按信誉度签订分次划款及予购电协议书,加大预收电费力度。对电卡表用户表经常校对检修,控制欠费发生。用电大户发行前通知用户本月电费预计金额,缓解月末电费回收压力。居民欠电费以勤催少停原则,保证电费即时收回。

优质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是社会、市场经济、自身发展对电力行业要求,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落实“三个十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更好为用电户服务,为“三新”“三农”、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制定迎峰度夏、抗旱保苗、国庆60周年等重大节日活动保电紧急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农业、农村用电需求。为保广大用电户正常生产生活,缓解因农业灌溉负荷剧增、工业季节性用电量大增造成过负荷,局投入260万元,新增配电容量3‍100千伏安,先后解决双井镇振兴村蔬菜基地电压低、果园村用电负荷超容等问题。同时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以保电网、保设备,加强线路设备巡视维护,及时进行消缺处理。各供电所成立线路设备巡视抢修小分队,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圆满完成大冬会、春节、高考、国庆60周年保电工作。

社会荣誉。2009年呼兰电业局获黑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哈尔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供电保障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业、哈尔滨市先进企业党组织、呼兰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环境保护

【环保工作综述】  区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有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职员35人,其中机关8人,事业编27人。区环保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环境民主”为目标,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为重点,推进环保工作深入开展,顺利完成工作目标,重、难点工作实现新突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成效突出,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污染减排】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下达呼兰区减排CO指标1‍800吨、二氧化硫指标68.5吨,完成减排COD任务1‍427吨,占总减排任务量79‍%;2009年区二氧化硫减排有哈理工远东学院、哈师大恒星学院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2个项目,已通过市局核查,全年减排量34.75吨。二氧化硫累计减排量84.11吨,提前超额完成区“十一五”期间削减二氧化硫68.5吨任务。

【污染防治】  按省市对呼兰河综合整治要求,区环保局推进呼兰河流域农业面、企业点污染源治理工作,污水处理厂及治水建设工程按计划进展。呼兰河水质得到初步改善,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强化监测,环保局以市局建立上游市地联席会议制度,超常规检测,准确及时掌握呼兰河呼兰段监测数据,按期及时上报,为省市局提供呼兰河监测数据。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呼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14‍313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2009年已投入3‍518万元,完成管网配套工程长48.5公里。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14‍300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5万吨。2009年投入6‍769.6万元,已完成土建工程。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总投资1150万元,现已通水试运行。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922万元,正在通水试运行。防治大气污染推进集中供热:为改善呼兰城区空气质量,环保局积极协调区供热等相关部门,加快哈三电厂热电联产供热面积扩大,2009年老城区部分小区接入热电联产供热管网约280万平方米。推进小区并网和管网建设,有结核病防治院、电力花园、幸福小区等9个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并网面积达76万平方米。强化环境管理,超标排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对哈尔滨金星乳业有限公司、正大公司、明达油脂公司水处理设施和区级两家医院医疗废水涉水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对哈尔滨市万邦中学、哈尔滨市八荒通神大酒店、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分校3个单位非工业废水限期安装隔油设施;对明达油脂公司、康龙兽药有限公司、开发区供排水公司3个企业烟尘排放污染进行限期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完成验收工作。

【环保执法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程序,保证全部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征收,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制度》,保证按要求上报各项数据。全年征费单位113家,征收排污费786.3万元,超额完成年收费770万元任务指标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8件,确保24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处理,48小时内向上访人反馈处理意见,已结案168件,结案率100‍%。环保专项治理:2009年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排污企业68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家,收缴罚款16.4万元。饮用水源保护区督察,保证饮用水安全:对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该厂不按国家规定处置污泥,行政罚款伍万。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对2005年以来国家、省、市挂牌督办33个环境违法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关停生产工艺落后企业6家,对3家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督促6家企业补办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督促13家企业建设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停建、企业废业5家。对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2家造纸企业,加大监督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有效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3家未完成治理任务造纸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其停止违法排污。严肃查办群众投诉信访案件,专项行动中共查办群众投诉信访案件44件,为群众解决大量实际问题。全年现场监察次数1‍563次。对105家污染源现场监察732次,其中39家重点污染源按月开展现场监察468次,对66家一般污染源按季开展现场监察264次,对67个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察295次,对88个污染防治设施开展现场监察410次。其中对20个水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察240次;对68个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察170次。对15个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察58次。对2个生态自然保护区现场监察8次。定期对五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现场监察工作,全年完成现场监察60次。医疗、危险废物监管,与辖区内22家医疗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实现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按规定为9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辖区内4家有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单位与市固废中心签订处置协议,实现集中处置。对汽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抗生素专项检查,持久性有机物调查,清查放射源活动,较好地完成固废辐射环境监管任务。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加大监管力度,使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40个,对与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15个项目给予退办,并进行否定报备登记,全区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呼兰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上半年完成建设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启动实施,建设期为2008—2010年。规划退耕还湿155平方公里,湿地植被恢复125平方公里。区政府投资200余万元,2008年湿地恢复性工程建设完成总任务量30‍%。2009年,湿地综合办公楼、三个管护站、一个鸟类救护站等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完成,修建30余公里白色面公路,绿化、美化建设保护区内道路,成立湿地管理机构,组建执法大队,负责保护区内水面、草地管护,取缔非法采砂、捕鱼、放牧等一系列违反湿地管护条例行为。完成三北防护林造林25‍000亩,黄土山森林公园绿化造林5‍900亩。呼兰河至后关、三家堤、利民堤等堤防造林1‍300亩。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业科技园区、养殖场、农产品加工行业,培育沈家镇农业科技园区、区为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双井镇金谷浪草业加工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起到引导示范作用。规模化养殖场限期治理,对排污不达标4家规模化养殖场,限期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区义利原种猪场规模化养殖污染粪便无害化处理,为规模化养殖业树立典型。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区所辖13个乡镇,康金镇、沈家镇、二八镇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省市验收。2009年,双井镇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通过省市专家验收组验收。省级生态村建设,按照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在沈家镇郭堡村正在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