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8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    况】  截止2008年9月末,全区出生人口5319人,出生率8.44‰,人口自然增长率5.88‰,符合政策生育率96%,比市下达指标高3个百分点。

【计划生育服务】  2008年,完善乡镇服务站基础建设,抓好服务站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建设。选派优秀计生技术人员到区卫校学习,邀请区卫生部门业务专家为各乡镇技术服务人员授课等,提高乡镇服务站技术服务水平。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奖励政策。以“一折通”形式,全额兑现2007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家庭3.2万户。2008年为农村年满60周岁计划生育家庭644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92人办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卡,使他们每人享受到600—1200元奖励和救助,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问题。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联合出台《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实施方案》,控制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制度,建立B超使用准入制度。区计生局与乡镇服务站签订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责任书;乡镇服务站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承诺书。此外,B超室设有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志及其相关规定。3月,计生局对有B超的乡镇服务站进行突击检查,乡镇服务站设备齐全,器械充足,制度上墙。对没有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服务站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在孟家乡开展中心站建设。孟家乡政府已经规划出建设中心站所需用地,并且自筹资金已到位,只待匹配资金到位后即可破土动工。3月14日,计生局召开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技术人员专题大会。区、乡两级技术人员51人参加,参加率100%。组织技术人员集体观看计划生育操作光盘,指明购买培训教材的书店,技术人员积极性很高,主动、急切要求刻录光盘,收集参考教材等。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经宣传、引导、通过群众自愿,知情同意的办法实施药物和营养素干预,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前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覆盖面达100%。依托社区,建立药具发放绿色通道,10个社区发放“一卡式”药具免费领取卡700余张;为民政结婚登记新婚夫妇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在机关、事业单位安装自取式避孕药具箱28台;利用乡村计生服务网络上门送避孕药具;在双井镇、沈家镇、利民街道办事处安装封闭式避孕药具自取箱30台。自取箱安放避孕套12000盒,避孕膜2000本、避孕栓900盒、乐乐迷凝胶1000支。计生局采取出车、出技术人员、出设备、出“三查”经费的“四出”办法,深入乡、村、屯,进行查孕、查环、查病及为生殖保健服务。4—5月份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共深入基层196人(次),入户总数5920户,三查服务总数8220人,采取补救措施4例,培训乡、村两级计生干部642人次,发放宣传品8万份,面对面宣传2400人,落实避孕措施1445例,其中上环620例、发放药具825例。

【计划生育管理】  2008年初,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全年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查处城镇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以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行为。印发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有奖举报单18万份,下发至村、委、户;在呼兰有限电视台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放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范围、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等;在呼兰老城区主要街道悬挂6幅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过街旗,在新城区的区政府门前挂两幅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横幅。购买音响设备,装配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宣传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城乡广泛宣传。计生局法规股设立专用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区政府成立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项治理大会,制定《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把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组织的议事日程,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采取从系统单位、部、委、办、局基层做起,自下而上自清自查。三个街道办事处实行“四不漏”街不漏社区、社区不漏委、委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清理。通过到卫生部门查看2000年以来婴儿防疫;到公安部门查看户籍档案;给各校小学生下发登记表等措施最终确定违法生育名单。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单、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收集整理违法生育人员名单。共清理出违法生育167例,立案76例,处理11例。

【“三新”计划】  2008年,成立呼兰区“三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挂帅,区计生局负责组织专题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计生工作考核体系范畴,督办落实。适时启动,开展试点以双井镇、方台镇、沈家镇、康金镇、大用镇等五个镇为试点单位。对试点乡镇计生助理进行重点培训,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试点乡镇通过在新年(元旦)期间,采取登记发放的办法,将计生宣传品送入千家万户;深入基层开展送避孕药具、送奖扶金、送服务卡同时到户;对独女双女户帮扶启动落实春播春种;同步进行免费筛查和婚前青春期教育。计生局以“三新”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宣传车38台,挂过街旗120幅,书写宣传标语280条,设咨询台18个。购买宣传品8万张,对育龄家庭实行登记发放,入户率97%,接受率85%,达到对育龄人群零距离、高覆盖的宣传教育,促进“三查”工作的落实,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

【依法行政】  2008年,区人口计生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社区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制度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查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查验率及流出成年人口办证率明显提高。掌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动态,及时反馈信息,提高信息交换平台的利用率、反馈率达到100%。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到100%,对具备条件的及时征收。案卷质量提高,立案案卷全部合格。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完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制定有利于“三结合”工作开展的文件、选择帮扶项目,解决资金问题,注意帮扶效果。深化村民自治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组织,规范自治内容,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6月,区计生局对各乡镇、街道采取直接进村、入户、不打招呼的方法,检查了34个村(社区)人口出生及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进行地毯式排查。核对公安落户、核对婴儿防疫卡、核对村计生专干手册等相关人口出生统计资料。纠正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人口出生统计数字更加翔实。主管区长经常督促信息化建设这项工作的落实,6月中旬,委派由政府督办室主任、计生局主管局长、文卫口秘书参加的督查组,利用三天时间深入进度慢的白奎等8个乡镇实地督办,效果很好。计生局投入资金购置设备,培训录入人员,提高录入质量。对白奎镇计生工作省检出现的问题,实行为期一年重点管理。目前10个镇、3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户卡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上传到省人口计生委数据库。此次调查违法生育12例,立案12例,依法处理1例,调查出生总数3520人,其中:瞒报2人,漏报40人。全年共清理出违法生育167例,立案76例,处理11例。计生局4月18日召开落实市计生委关于深入基层走访服务活动的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有各乡镇、街道计生助理及各乡镇街道选拔的2—3名优秀计生专干共计60人。每月上报一次没有领取结婚证的“非婚”人员名单。通过深入基层调查,发现现孕人员1235名。其中计划外怀孕18名。通过对计划外怀孕人员做思想工作,落实补救措施4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

【队伍建设】  2008年,以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为切入点,以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切实推进工作人员由“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如在为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返城知青及镇办企业职工参保过程中,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部分人员不能及时参保,引起一些矛盾,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为此,经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最大限度地做好安抚工作,没有把矛盾上交,始终把问题控制在基层。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力度,丰富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局在2008年度区委考核中,被区委评为“五好班子”。

【就业工作】  2008年,一是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与清收工作。区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6年末开展以来,共为260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担保贷款520万元,其中2008年为10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02万元,分别完成贷款人数、发放金额全年指标的183%、101%。现在,已有159人进入还款期,贷款到期还款达到97%。二是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区的社保补贴工作从下半年开始,已为3744人办理了补贴手续,发放金额632万元,还有5000多人正在申领补贴。三是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截至现在已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2509本,享受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优惠、扶持政策的持证人员1280人,已累计减免税费达1180万元。四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一年来,在就业部门的努力下,安置零就业家庭81户、81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目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102人,协调工商、税务及集散市场,利用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等形式安置其灵活就业人,对有创业要求而缺少资金的4名人员给予了小额贷款支持。五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全年举办52期培训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490人,其中创业培训632人,培训企业职工3100人,农村劳动者输出前培训1159人。六是通过典型经验带动全区城乡对外劳务输出工作。总结了两个乡镇劳务输出典型经验,推动了全区劳务输出工作使更多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今年城乡劳务输出10870人,其中城镇劳务输出6900人。七是完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功能,抓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全区13个乡镇、4个街道办、17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机构,实现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全覆盖。创建《呼兰就业》简报,向社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农民工及时传达党和国家政策,为他们解忧答疑。

【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  2008年,一是全区3.36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由于兑现了社保补贴,进一步调动了参保职工缴费积极性,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7420万元,发放养老金11868万元,切实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171人。有7409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金955万元。失业保险纳入市级统筹交接工作已经完成,各项数据录入等工作正在按市有关部门要求不断完善。三是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攻坚战。为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在机关单位抽调77名后备干部,与各街道社区配备18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55个推进组,利用10天时间深入到城镇居民家中,耐心细致的宣传政策,不厌其烦的动员参保,使全区扩面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权益维护】  2008年,一是为了更好地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主要采取建筑企业到指定银行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去收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加大收缴力度。全年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398.76万元,收缴率99%。由于狠抓建筑企业欠薪预警工作,成立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组成的解决拖欠工资领导小组,还落实农民工领取工资实名制,有这些措施,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很好扼制,立案和拖欠金额比去年大幅度下降。二是按照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区范围内小砖窑、小作坊、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城镇火车站、汽车站的“黑中介”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29户,涉及劳动者4790人。对发现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督促14户企业进行整改,补签劳动合同1037人,督促企业发放工资时必须建立工资表,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三是根据国务院明传电报精神,又对建筑行业中是否有地震灾区返乡农民工进行调查,并对返乡困难人员解决车费,让地震灾区农民工顺利返回故乡。经检查38户企业、2011人中无地震灾区农民工。四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市局要求,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172户企业、9612人,要检查过程中责令整改43户,补签劳动合同3040人,其中检查重点行业54户、4641人,责令整改33户。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为充实劳动保障监察的力量,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配备3名工作人员和1台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辆,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为更好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提供了组织保障。六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依据,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今年共处理劳动争议立案77起,已结案73起,其他4起正在时限内处理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受理上访案件150件,其中集体访15批次,接待上访1024人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上访人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解释和宣传有关政策,避免了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七是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近年来,由于非国有经济组织迅速发展,有的企业在设备、安全生产及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致使职工受伤案件不断出现,行政执法者本着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态度,严格执法,按法律程序取得充足证据,做出工伤认定书,及时送达告之诉权。2008年共进行工伤认定24起,涉及工伤人员28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11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维护。八是全年解欠任务提前完成。针对区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多、人数多、额度大、情况复杂实际情况,区解欠办抽调财政、国资、审计、监察及企业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联合审核组,在市解欠办具体指导下,进行初审,拿掉不具备上报条件企业,挤掉数据中“水分”,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全年解欠工作基本做到“前期审核严格,资金筹集到位,审批过程顺利,发放环节透明”。全年预计为125户企业的5321名职工解决历史拖欠的工资2640万元,其中区政府出资1336万元。

民政工作

【社会保障】  2008年,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及时完成。克服财力紧张困难,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扩面,实现应保尽保。现有城镇低保对象4409户、7405人,城镇低保标准由145元/月提高到200元/月,发放城镇低保金900万元。推进农村低保,现有农村低保对象4203户、9019人,年保障标准由800元提高到900元,年人均补差额由426元提高到564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550万元。二是敬老院整合全面启动。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启动全区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规划建设4所农村敬老服务中心。选址二八镇的呼兰区第三敬老服务中心,总投资672万元,占地7800平方米,设置床位248张。选址在利民开发区、康金、许堡的第一、二、四敬老服务中心正在积极筹建中。三是五保供养标准持续提高。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不同供养方式,相应提高供养标准。区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745户、1917人,其中集中供养530户、547人;分散供养1215户、1370人。自2008年1月起,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272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1920元。四是社会救助功能切实增强。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人数13449人,其中五保户1907人,低保户8243人,优抚对象家属3299人,共投入参合资金134490元,参合率达100%。建立并实施二次救助制度,对158名农村困难群众住院治疗救助资金34万元,210名门诊治疗群众救助资金25万元;城镇二次救助131人,59万元,城乡区疗救助补助金额支出达90%。实施大病救助,救助老红军顾百子遗孀3500元,救助呼兰街道白血病患者王岩、兰河街道尿毒症患者郑小霞之女各1万元。救助站救助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145人,并安全送回家。大力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下拨救灾救济资金122万元,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做到了全区受灾户、贫困户、残疾人、五保户、孤儿等“五类”人群有饭吃、有衣穿、有柴烧、有医就、有学上。

【优抚政策】  2008年,一是提高抚恤标准。按照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规定》,积极争取省厅、市局优抚经费,使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达到政策规定标准。其中,城乡烈属每人每月656元和406元,城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470元和360元,伤残军人平均每人每月450元。二是强化扶助措施。开展“助功臣、住新房”活动,把45户优抚对象修建房工作列为重点帮扶工程,多方筹集资金73.6万元,为优抚对象新建住房15户、30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维修住房31户、72间,确保5年内不再重复维修。三是建立优待机制。履行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职责,建立优待机制,“八一”建军节前夕,区级四个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军单位,并组织各街道、各乡镇深入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营造良好双拥氛围。走访6个驻军单位,175名官兵和195户优抚对象代表,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3.5万元,营造浓厚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良好氛围。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为117名城镇义务兵兑现优待金43万元,为184名农村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48万元,为其他重点优抚对象落实优待金201万元。四是落实医疗政策。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为优抚对象核销住院医疗费59万元,减免医疗费4万元,有效缓解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医疗补助资金已在财政设立专户,地方财政应匹配的年人均192元列入财政预算。五是拓宽安置渠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07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145人,安置140人(包括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73人),占今年应安置退役士兵总数96.5%;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20万元,自谋职业率占应安置人数63%,收缴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44万元。积极解决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司法公正,到目前,共办理自谋职业305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35万元。还有131人未到安置办办理就业安置或自谋职业手续。

【换届选举】  2008年,从加强基层政权和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入手,推进农村换届选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一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8月27日全面启动,历时2个月,于10月末全面完成。全区168个行政村中166个行政村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占行政村总数的99%。换届后,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对当选的村委会正、副主任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村委会领导班子服务水平。二是社区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开展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培训工作,聘请区委党校、组织部、卫生局、宣传部等部门领导开展专题讲座,提高了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筹资26万元,建立社区劳动资源管理网,开拓新型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120人,扶持建设社区服务网点36个。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培训下岗行业人员200余人次。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条件差、工资水平低实际问题,社区办公用房达到80平方米以上,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月工资分别达到了700元和670元,办公经费保证在800元/月。三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蓬勃发展。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共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6家,大用农机合作社被评为2008年省级先进行业协会。

【社会事务】  2008年,婚姻登记实现规范化。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完成了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办理婚姻登记6023对,离婚登记793对,补发婚姻证件105件,出具证明382份。殡葬管理实现法制化。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项会议,部署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在春、秋两次常规平坟行动基础上,10月份还开展以“强化殡葬管理,促进城乡环境文明建设”为主题的集中整治活动,土葬回潮和散埋乱葬抬头的趋势得到控制。查处各类土葬20起,平整各类坟包400余个,一、二殡仪馆火化尸体3000余具。救助管理实现常规化。加大救助力度,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45人,开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地名区划、老龄、机关管理、信访、财务、后勤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

残疾人事业

【组织建设】  2008年,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康复扶贫科。全区共有残疾人22976人。2008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四位一体”组织架构建设。各级残联干部配备齐全得力;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进行两期培训;建立健全基层残联档案;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入库人数16人。开展聋人节、盲人节、助残日、招聘大集、扶贫济困捐赠良种等活动;加大对残疾人办证力度,保证办证准确性和办证率,纳入微机管理;残疾人服务中心达到无障碍设施标准;千方百计为残疾人解决生活生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残疾人来访,尽到残疾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

【扶贫工作】  2008年,按照呼兰区《农村残疾人扶贫计划(2001—2010年)》要求,区委、区政府及各街道、乡镇都分别召开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区扶贫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其中残疾人贫困户占50%以上。区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各乡镇党政领导、包括党委委员、民政助理、残联理事长以上及全区各行政村干部共795人落实了帮扶对象,使595户残疾人解决温饱。全区有2335人落实低保,区残联投入2万元扶贫资金,扶持50多名特困残疾人。

【就业工作】  2008年,区残联组织四个工作组,对全区581个单位进行“三清三定”。通过多种渠道安置75人就业,其中个体就业33人,分散就业16人,集中安置26人。在2008年助残日期间,区残联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残疾人就业大集,有十多家用工单位到现场进行招聘,有92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此外,通过联合培训方式对202名残疾人实施了培训,区残联还组织企业残疾人岗前培训。通过地税局代缴保障金,加大了保障金收缴力度。

【康复工作】  2008年,区残联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依托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各乡镇标准化康复站的建设,为18名小腿大腿缺失者安装假肢,白内障复明手术7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肢体康复训练18人,脑瘫儿训练6名,智残儿训练14名,聋儿语训14名,并开展聋儿家长培训。成立残疾人用品供应站,为残疾人提供轮椅及拐杖等75件,装配矫形器10例。

【其他工作】  2008年,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年为212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代理费等16200元。并在社区内建立法律服务站。加大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基层残联干部接待处理信访能力,有效化解矛盾,控制上访。实行理事长坐班制,全年处理来访5件。全年通过省、市、区新闻媒体宣传区残疾人事业稿件4篇,向市残联提供新闻8份;同时开展助残日一条街活动和盲人节、聋人节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市残联要求,组织开展残疾人歌唱比赛、象棋、棋牌比赛。并向市残联推荐体育人才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