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军事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30

公    安

【机构与领导】  机构设置:2005年底,呼兰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队、法制科、户政科、控告申诉科、“110”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所辖机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刑事技术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双重领导机构: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派出机构:利民分局、城镇5所(光明派出所、新民派出所、原野派出所、公园路派出所、永兴派出所)、乡镇16所(康金派出所、利民派出所、莲花派出所、大用派出所、许堡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孟家派出所、白奎派出所、石人派出所、西井派出所、沈家派出所、双井派出所、腰堡派出所、方台派出所、二八派出所、杨林派出所)。还有正大治安值勤室、工商治安民警队。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自行车管理所。

领导班子:

局   长:于涛2004.07-(三监)

政   委:高智先2004.07-(三监)

副局长:张成林2005.05-(一督)

【队伍建设】  2005年3月,分局开展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96名干警参加市局的警衔晋升和基层民警必训活动。还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一次治安户政有关知识培训,请省警校专家教授进行讲课,提高了大练兵效果。

【纪检监察督察】  纪检监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为目标,以开展专项治理为突破口,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解决影响企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门大接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科室队所中层干部和民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廉政档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程,与全局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继续抓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职双责”、责任追究、干部考廉、离职审计制度。全年招待费比上年节约13万元。把加大查处违纪案件力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突破口。全局收到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线索52件,立案6起,查结6起,查结率100%。有9名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另外,2004年呼兰区看守所“7.19”案件涉嫌民警12人待处理一事,于2005年1月15日处理,行政降职1人,行政记大过4人,行政记过7人。

督察工作:全年出警117次,其中明察82次,暗访35次。共出警力400余人次,检查内部单位80余次,外部单位30个,共检查出问题40多个,均按“禁令”“局规”处理。全年共授理案件27起,其中局长热线投诉2起,纪转办20起,政工处转办1起,均按时结案,结案率100%。涉及单位18个,民警27人,其中停职1人,通报批评26人。发简报6期,发督察通知书6份,发督察建议书3份,提出合理化建议6条,被口头批评的民警39人。全年督察队上路集中清理、检查18次,共扣留和取缔、纠正警用车辆和非警用车辆9辆,其中社会上6辆,内部3辆。收缴各类警灯5个,警报器2个,高音喇叭1个,假牌照和过期牌照5副,纠正非警人员驾驶人数18人,通报18人。抓获冒充警察4人,收缴警衔4副,收缴各类警服7件,大沿帽2顶及其它许多警用标志,维护了公安形象。

【控申工作】  2005年初,落实市局集中清理四级交办控申案件会战方案,将在册的16件四级交办信访案件作为攻坚克难的重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不息诉不放过,执法过错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16件四级交办案件全部终结。在市局综合考评中排在哈市8区前3名。5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实行局长“开门大接访”活动。分局把落实“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作为搞好大接访的总目标。分局开动员会,下发《实施方案》,落实信访接待室,指定2名民警服负责上访问引导工作,公安纪委、控申科领导陪同局长接待,每日把信访接待情况上报公安部网络。对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层层抓,要结果,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上访案件。在整个大接访活动中,局长和政委共接待信访人214人,信访案件164件,结案163件,结案、息诉率分别为99.4%和96.3%。7月,市局王维绪局长亲来呼兰接待上访15人次,处理上访案件8起。在此大接访活动验收中,呼兰在哈市8区排名第5名。9月份,按市委政法委要求,又开展一次大接访活动,共接案件18件,结案16件。在市局年末表彰“大接访”中呼兰分局立三等功,评为大接访先进单位,控申科被评为先进集体。控申科全年共接待上访1189人,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83起,共受理四级交办案件51起,来信函案件25起,群众上访案件307起,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取缔邪教组织】“法轮功”顽固分子仍在活动。全年开展打击”法轮功”和各种邪教活动4次,进行专项检查3次,配合区委“610”办公室举办”法轮功”人员学习班1个月,转化顽固分子2人。组织清除街面”法轮功”标语3次,清除“九评共产党”、“退党、退团、退队”等”法轮功”标语320条。全年共破法轮功案件15起,抓捕人犯7人,其中判刑4人,劳动教养3人。捣毁法轮功宣传品制做窝点2个,收缴电脑2部,制做工具50余件,非法宣传品13556份,打击了法轮功的嚣张气焰。加强对全区宗教活动管理,国保大队多次配合宗教局深入区内基督教、天主教、清真寺、三光庵、福吉庵、文武庙开展调研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宗教管理有关规定。每逢宗教节日,国保大队组织深入教点维护佛事活动安全秩序。全年取缔非法宗教活动15起,对20名教主进行了训诫,保证了全区宗教活动正常开展。加强了宗教方面信息准确性,全年共收集信息54件,其中被市局采用21件,省厅采用3件,中央采用2件。

【“213”企业军转干防控工作】  全年3次深入全区有关企业单位,对军转干部家庭思想及政策兑现情况进行调查,作好“213”重点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不去省政府和北京上访。与企业领导协商,建立包保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内部安全保卫】  全力维护经保系统内部政治稳定,掌握、跟踪、上报内部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敏感事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密切关注企业改革动态,积极调处矛盾,妥善处置各种纠纷。全年收集和上报各类情报信息17件,其中重要信息3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2件。维护了企业稳定。市公安局6月3日会议部署开展治安重点单位治安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和技防建设年活动。分局制定《呼兰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呼兰区经保系统技防建设年实施方案》,有关单位开展达标活动。全区金融营业网点达标率99%、金库92%、运钞车100%、金店100%、枪库100%、电视监控98%,保卫人员和一线人员培训100%,并分层次组织反抢劫反暴力演练。区信用联社有10个基层信用社进行大门改造,安装5个防尾随门,5个网点安装了电视监控。对长岭信用社进行整体改造,将原挂式110报警器更为红外线及手动两用110联网报警器。邮政局、工商银行、萧红故居等一百多家安装了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对100多家110报警器进行了测试和维修。

【出入境管理】  2005年,对全区出入境协管队伍重新组建,年底有协管员696人。2月6日,国保大队成功取缔一起由境外组织、策划、实施的非法传教(“提摩太”培训班)活动,涉及境内东北地区基督教骨干110多人,境外有11人参加(其中美国人8人、台湾籍2人、韩国籍1人),按公安部指令,依法责令11人限期离境。4月25日,开展专项清理违法违规办理出国出境证件工作。对2003年以来的2225本出国档案进行清理、查验、复检。对30岁以下女青年申报案卷重点审核379本。经网上比对,发现8人12件利用与台港人假结婚、挂靠公司、冒名顶替等手段,骗领出国出境证件。违法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警告和报备处理。9月21日,对三资企业、常驻境外人员、侨民、寄养儿童等数字重新调查。是年区内三资企业9家: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三益乐器有限公司、哈尔滨佳美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子乳品工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昌力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哈尔滨虹桥木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大都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利林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随三资企业和大专院校不断发展壮大,涉外婚姻(包括港、台、美、日、韩)日益增多,境外来呼工作、学习、生活、探亲人数剧增。本年共有158人次,其中外教和留学生106人次,三资企业从业人员10人次,探亲访友、寄养儿童42人次。10月份实行出入境申办数据网络传输,实现出入境二级管理模式。全年共受理申办护照1239人,其中定居3人,探亲123人,留学40人,旅游330人,商务743人。办理前往港台人员557人。共办出国出境1796人。

【户政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体制:2005年,户政工作目标是管住人才,管住治安。在重点人口管理上,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对全区重点人口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整顿重点人口1338人,撤销符合撤管条件的重点人口376人。其余皆建档案,录入微机管理。在市局验收中获哈市8区第一名。

暂住人口管理:全年共开展4次全区性集中清理整顿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的专项行动。共清理各类行业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300余处,清查暂住人口5780人,出租房屋户2300余户,暂住人口登记率和办证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出租房屋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98%以上。3月份,在市局开展调查整顿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中,户政科名列哈市8区第一名。

户口核查工作:2005年4月份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全力推进派出所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即“三查、三建、三落实”专项行动。各派出所开展对实有人口、高危人口和出租房屋为主的大排查、大调查、大清查活动。呼兰分局和腰堡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全力推进派出所工作先进集体,有7名民警被评为全省“三查、三建、三落实”先进个人。

居民身份证管理:户政科为了做好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对现有人口信息软件和网络进行了维修,对内勤和有关民警进行了培训。全年制作居民身份证16352张,其中递增5746张,新换6253张,补领证3001张,临时证1352张。

推进新型社会警务体制:2005年,农村继续推进落实“三防”措施,全区农村大户出资聘雇治安员205人,组织义务轮职看护村民9000多人,各村共安装电子防盗报警器3490台,预防盗窃案件27起。在城镇重新组织了1000多人的社区义务联防队伍,配合社区专职看护员,协助区干部、民警搞好城镇社区治安防控工作。6月份,呼兰镇内14个警务室整合为10个。10月份,协助社区推进“两亮——安全”工程的进展,在城区为居民住宅楼安装单元电子防盗门面480个,在哈尔滨市8区排名第一。

人口统计:2005年末,全区人口统计:总户数189662户,总人口12618195人,其中男性313643人,女性304552人,非农业人数156405人,农业人数461790人。

【治安管理】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对辖区内涉爆单位民爆器材使用环节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特别对民用爆破器材审批严格把关,对无爆破器材使用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给办理购买、运输爆破器材手续,对呼兰火柴厂和呼兰日杂公司的民爆物品的贮存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出动警力32人次,检查烟花销售情况,取销伪劣产品。共收缴伪劣烟花计价8万余元,全部销毁。

特种行业管理:1、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持续反复的集中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和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治安大队全年检查大型娱乐场所7次,共出动警力187人次,检查场所283家,发现不安全隐患112件,当场整改94件,责令限期整改11件,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改。对有重大隐患无法整改的2家场所予以查封。检查中共发现治安案件150起,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0起,治安拘留27人,罚款32人,警告1人;查处赌博案件130起,拘留13人,罚款446人,罚没37.46万元。对群众反映强烈、博彩经营问题突出的游戏厅开展两次行动,查处非法游戏场所7家,收博彩机11台,电路版30余块,罚款2万元。2、强化对旅店的控制。组织辖区派出所不间断地进行治安检查,严格住宿登记制度,认真查阅住宿登记,盘查可疑人员,对不认真登记的经营者进行处罚。7月10—20日,对旅馆业突击检查共83家,有5家未照规定为旅客登记,3家未有财物保管室,两家消防通道物品杂乱,3家无经营照。对上述问题有的进行查封,有的吊销执照,有的进行教育。3、整顿刻字印刷业。公安机关对印刷复制行业行政审批权已被取消,但管理和服务职能还在。治安大队让其自查自纠,写出守法承诺书,定期检查。促进其行业发展。4、清理废品收购业,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宣传旧货收购者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行为,责成各典当行、寄卖店、旧物收购点不收购公用设施,发现可疑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枪支管理:准确掌握枪支配备和配置情况,确保枪支安全。分局从9月1日至10月1日,在全区开展枪支排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对公用枪支和配备的民用枪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排查45个配枪单位,332名民警,10个枪库,发现枪支不安全隐患一处,立即整改。

网监管理:网监大队在完成哈市全面升级改造三、四级公安网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金盾工程”建设,分局24个四级网络接入点全部开通,采取收旧换新方式,增加上网微机数量,全局接入上网微机216台,占干警40%。建立本网IP地址库和设备电子台账,对上网的216台微机注册了“一机两用”监控软件,全年未发现“一机两用”事件及重大网络事故。全年上报信息70余条,被省厅采用4条,市局采用33条。利用网络技术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为刑侦大队和派出所协查案件7起。发挥网络侦察优势,定位追踪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其中一人是网上逃犯。

治安案件查处:2005年共受理治安案件1601起,查结1531起,查结率95.94%,与去年同期比治安案件上升了48.7%。查处违法人员1339人,其中治安拘留572人,罚款767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7.46万元。还查处了领导交办和疑难案件46起,同期比上升了70%。

【打击犯罪】  刑事技术侦察:全年勘查各类报警现场1163次,其中刑事案件现场勘查203起(10类重大刑事案件现场99起,一般刑事案件现场104起),勘查率100%。痕迹物证提取率100%。现场书面分析率100%。检验鉴定案件101起,检定率96%,鉴定结论起关键作用的30起。10类重大刑事案件现场提取指纹25起30枚,提取率25%。7月份购置佳能350—D数码相机、足迹搜索灯等设备。年内利用痕迹物证链锁定犯罪嫌疑人,侦破八年命案和呼兰镇入室盗窃20余起系列案件。

打击刑事犯罪:以侦破大要案和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为龙头,以“命案必破”为目标,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区共立刑事案件1058起,破案681起,破案率64.4%。其中重特大案件512起,破案310起,破案率64.5%;一般性案件546起,破案371起,破案率68%。刑拘犯罪嫌疑人341名,捕教310名,起诉275名。全年发生严重暴力案件2起,被列为省挂牌案件1起,市挂牌案件5起,该3类案件全部告破,破案率100%。全共发生命案件21起,破18起,破案率86%,突破了市局提出85%的指标。杀人案16起,破13起,破案率81%,同时破获2004年前命案3起,破获积压5年的命案1起。抓获省级督捕命案逃犯3名。全年发生抢劫案件98起,破获57起,破案率58.2%;发生抢夺案件10起,破获4起,破案率40%;发生盗窃案644起,破获348起,破案率54%,破获盗抢机动车案8起。起诉“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128名。共打掉街头抢劫团伙4个,打掉盗车团伙1个,打掉其它盗窃团伙2个,一批犯罪嫌疑人受到惩处。

【打击经济犯罪】  经侦工作:围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平安呼兰”,经侦大队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在强化日常打击的同时,根据经济犯罪活动在时间和空间分布的特点,适时调整打击重点,改进打击方式,增强打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共接报警112起,立案侦查82起,破案82起,其中立破经济案件12起,查处偷漏税案件70起。抓捕人犯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60万元。

禁毒工作:围绕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组织禁毒民警明查暗访,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破获涉毒案件23起,其中涉毒治安案件21起,涉毒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人,其中劳动教养2人,行政处罚14人,强制戒毒60人。收缴杜冷丁27支,摇头丸2000粒。清查娱乐场所12家,对其中有吸毒现象的5家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处罚。6月份,对康金、二八、腰堡、等种毒重点地区进行了检查,发现6家庭院种植罂粟,共种面积0.3亩,铲除罂粟4000余株,6名罂粟种植人受到处罚。

【监所管理】  监管工作:年初,呼兰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制定了大整顿工作计划,重点解决牢头狱霸和私收费问题,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实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14项工作制度。通过严管措施和打击有力,两所秩序明显好转,全年没发生任何事故。达到无死亡、无逃脱、无超期羁押、无责任事故、无传染病、无牢头狱霸。10月份,在市监管系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中名列第十。2005年7月19日是“7.19”事故发生一周年,公安部监管局副局长张向宁、监所一处调研员王秀峰、四处副处长赵亚许,在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姜龙武、市公安局局长王忠毅、市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李松富的陪同下,来呼兰看守所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呼兰分局局长于涛的工作汇报,对看守所一年的整顿给予肯定。

狱侦工作:通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人生等教育,利用耳目与在押人谈话,获得供线索51件,破案41起。

【公安法制】  法制建设:法制科紧抓执法责任这一关键,在强化责任、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局里成立法制委员会,从上到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一级管一级、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责任感机制,完善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执法质量作为考核单位和民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同单位评先进,同民警评优秀挂钩,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

执法检查:全年分4次对执法办案单位进行检查。第一次于3月28日至4月1日,对26个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卷宗138本、449人,其中治安拘留54本、158人;行政罚款76本、281人,刑拘释放卷宗4本、5人,取保候审卷宗4本5人,存在问题:有扣押无处理3件、已裁决拘留未执行的2件,法律文书不规范的16件。第二次于6月27日至7月1日,对27个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卷宗188本、305人,其中行政罚款卷宗60本、146人,行政拘留证112本142人,刑拘释放卷宗5本5人,取保候审11本12人。存在问题:有扣押无处理1件、已裁决未执行2件、法律文书不规范10件。第三次于9月23日至29日,检查了27个单位。共查卷宗147本、199人,其中行政拘留92本99人,行政罚款45本90人,取保候审4本4人,行拘释放5本5人,监视居住1本1人。问题:扣押无处理1件,已裁决拘留未执行的2件,法律文书不规范10件。第四次于12月20日至28日,对全局办案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卷宗84本127人,其中行政处罚14本43人,行政拘留64本78人,刑拘释放1本1人,取保候审3本3人,监视居住卷宗1本1人,收容教育1本4人,同时对20个派出所的执法工作基础台账、移送卷宗簿册进行了检查。存在部题:程序违法的27件,装订不规范的5件,漏处行为人1件,应提但没提供卷宗的2个单位。全年全局呈报劳动教养人员19人,经审核批准劳动教养19人。全年拘留1039人,其中治安拘留611人,刑事拘留428人,没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110报警服务】  全年共接警18678次,其中刑事案件524次,治安案件1464次,火警40次,交通肇事177次,为群众排忧解难点694次,答复群众咨询6428次,无效报警1427次,其它2677次,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交通管理】  路面管理:1月15日至3月15日,开展为期50天的春运整治活动,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24小时勤务,重点整治超员载客、超载货运等违章行为。5月份,交警大队购进一台测速仪,针对202国道、哈黑公路、哈肇公路车辆严重超速行驶违法行进行监测。每天监测8小时以上,共取缔违法行为1500多件,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10%。加强对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交通的占道施工、挖掘路面及违法停车妨碍正常通行等行为严加管理。对违法占道当事人责令其办理交通占道手续,对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和设施,要即时通知的关部门予以改正和清除,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车辆管理:3月份加强校园周边管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对接送子女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车辆违法发生率不超过5%。对超员、超速违法车辆予以扣留,治理期间共扣70多台,其中报废车辆10台。依法清理了全区摩托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个月中,扣留违法和手续不健全摩托车400多台,300多人受到了交通安全教育。从9月9日至12月29日,开展百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攻坚战活动。取缔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闯红灯、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车容不整等。在整顿期间共取缔违法行为15000多件,滞留车辆170多台,罚款70多万元。

驾驶员管理: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各事业单位和大型运输单位,利用典型案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车主和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禁止上路驾车。全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8000多人次。占这类人员95%以上。签定安全责任状3000份,违章现象明显减少。

安全教育:在实施《交通安全法》一周年之际,利用电台、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该法,在呼兰镇设立宣传台,向过往行人或车辆发放宣传材料,深入街头或公路沿线村屯,利用宣传车播放交通知识录音,悬挂交通事故图片,发放交通知识手册。全年发放手册30000余册,张贴宣传画150多张,播放光盘20多次,展出宣传版10天(次),进企业村屯80多个,发放宣传材料50000多张。

交通事故和肇事处理:完善事故处理人员的值班制度,保证处理交通事故快速出警。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39人,受伤12人,财产损失339500元,比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增加13%,死亡增加33%,伤人下降46%,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

各种车辆统计:2005年末统计,呼兰区共有各种车辆25488辆,其中大型汽车2508辆、小型汽车11893辆、农用汽车1509辆、两轮摩托车9555台(其中普通型9255台、轻便型300台)、其它型车(挂车、教练车、外籍车)23辆。港田三轮车2393辆(不在统计数内;每年年检500辆)。

【消防管理】  消防组织:2005年企业消防队保留3个:三电厂消防队、亚麻厂消防队、火柴厂消防队。民办消防队保存16个:康金镇、西井、长岭、、双井、沈家、方台、许堡、石人、二八、杨林、莲花、白奎、大用、孟家、腰堡、利民消防中队。全年民办消防队共出火警153次,扑救初起火灾156起,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消防大队与中队领导组织见军事一节驻呼部队目)

消防设备装备:全区消防水源仍保留26个,其中呼兰镇有水源6处,利民开发区有水源4处,农村乡镇有水源16处。全区共有各式战斗消防车42台,其中呼兰消防大队和中队10台(新购进2台东风5吨水罐消防车,从支队借用一台12吨斯泰乐消防车),利民消防中队8台(新购进一台重型水罐车,载水16吨),企业专职消防队有消防车7台,农村乡镇民办消防队有消防车17台。

防火监督:对调整后的全区重点单位消防监督范围进行了依法监督。按时制定每季度防火工作要点及派出所目标管理细则,每季度对派出所和民办消防队检查指导一次,对派出所管辖的三级单位进行抽样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依法办案、公证、文明执法。本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从严惩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全年无上访投诉案件。

灭火:区消防大队全年接处火警185起,灭火成功率100%,死亡1人,损失1028349元。其中消防中队接处火警117起,死亡1人,损失592649元。利民消防中队接处火警68起,无人员伤亡,损失435700元。

【获奖情况】  2005年获省市委、省市政府荣誉称号单位:

长岭派出所(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

呼兰分局(市局“端正行政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先进集体)

呼兰分局(市局通令嘉奖一次)

呼兰分局(“开门大接访”工作市局先进单位)

腰堡派出所(市局“学东莱”优秀派出所)

长岭派出所(市局“学东莱”优秀派出所)

刑侦大队一中队(市局“学东莱”优秀刑警中队)

刑侦大队(市局先进集体)

经侦大队(市局先进集体)

治安大队(市局先进集体)

看守所(市局先进集体)

出入境管理科(市局先进集体)

莲花派出所(市局先进集体)

控申科(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先进集体)

交警大队(市局廉洁勤政先进集体)

禁毒大队(市局廉洁勤政先进集体)

双井派出所(市局廉洁勤政先进集体)

政工科(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2005年获省市委、省市政府荣誉称号个人:

张恒友(康金派出所民警)全省全力推进派出所基础工作暨“三查、三建、三落实”专项行动中先进个人

刘   辉(康金派出所民警)全省全力推进派出所基础工作暨“三查、三建、三落实”专项行动中先进个人

邹   健(分局纪委书记)全市创建优良经济环境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姜雁鹏(莲花派出所副所长)全高涉法涉诉工作先进个人

岳文龙(新民派出所民警)市局学东莱优秀社区民警

孙景安(公园路派出所民警)市局学东莱优秀社区民警

李   明(腰堡派出所民警)市局学东莱优秀社区民警

沈玉林(长岭派出所民警)市局学东莱优秀社区民警

刘雪峰(刑警大队大案一中队中队长)市局学东莱优秀侦察员

潘英韬(交警大队呼兰镇中队民警)市局学东莱优秀交警

邹   健(分局纪委书记)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个人三等功

白国栋(控申科科长)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个人三等功

马凤玲(控申科副科长)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先进个人

王   旭(国保大队侦察员)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先进个人

程国和(原野派出所所长)市局“开门大接访”工作先进个人

典占涛(交警大队教导员)市局廉洁勤政先进个人

于   忱(政工科科长)市局廉洁勤政建设先进个人

李忠辉(办公室主任)市局廉洁勤政建设先进个人

王   才(腰堡派出所所长)市局廉洁勤政建设先进个人

张国君(分局副局长)市局先进个人

于   忱(政工科科长)市局先进个人

路东辉(监察室科员)市局先进个人

樊大伟(办公室副主任)市局先进个人

吴立君(办公室副主任)市局先进个人

刘成仁(法制科副科长)市局先进个人

李公民(督察队队长)市局先进个人

张春雨(经保大队副大队长)市局先进个人

徐汉彬(国保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朱晓野(禁毒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高英华(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市局先进个人

韩东波(刑侦大队副队长)市局先进个人

王宏刚(刑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孙   刚(刑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张崇祥(刑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王新玉(治安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乔志超(技术大队法医)市局先进个人

邓   强(网监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黄晓飞(经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金   光(看守所副所长)市局先进个人

郭明辉(看守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李洪权(看守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赵文彬(交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张连涛(交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杨延峰(交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武   军(交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门志臣(交警大队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张学海(利民分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辛玉国(利民分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祁荣恩(利民分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王   甲(公园路派出所教导员)市局先进个人

张立佳(原野派出所副所长)市局先进个人

徐卫东(永兴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马宏峰(利民分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赵维广(长岭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苏   龙(许堡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孙长德(大用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侯国军(莲花派出所副长)市局先进个人

田鑫光(康金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孙立国(石人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刘子成(杨林派出所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任   厚(沈家派出所所长)市局先进个人

由显泷(分局工会负责人)市局先进个人

赵   刚(孟家派出所副所长)市局先进个人

刘   辉(110指挥中心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张   鹏(政工科民警)市局先进个人

于   冬(户政科副科长)市局先进个人

【案  例】  “2.11”持枪抢劫案:2月11日凌晨1时许,3名蒙面歹徒持猎枪闯入利民镇南京路一车厍内,开枪将守厍人龙喜仁(男,50岁,杨林乡人)腿部打伤后,将龙喜仁及同在车厍的顾亚芬(女,49岁,龙喜仁妻)、龙喜礼(男,46岁,杨林乡人)、顾全(男,32岁,杨林乡人)4人用尼龙绳捆起来,用胶带封住4人嘴,抢走手机3部、现金120元,将厍内一台30万元的徐工牌ZL50型挖掘机抢走,并放火烧着车厍逃走。呼兰分局接到报案后,局长于涛等立即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迅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同时向市公安局报告案情,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博文等率队赶到现场。此案被列为省、市挂牌案件。经现场勘察和案情分析,认定此案系以侵财为目的的持枪抢劫案。侦察员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进行地毯式摸排调查。3月2日,通过技侦手段认定,哈市道里区上游街徐耸等三人为此案重大嫌疑人。当日,市区刑侦侦察员在阿城市亚沟派出所王明武等到人的配合下,将徐耸抓获。下午3时,在哈市将徐耸外甥邢权抓获。经审,徐、邢供认不讳。根据徐、邢供述,在哈市东风镇一树林内找到了所藏作案猎枪、电警棍和所戴面罩。徐耸原名徐学武,男,54岁,住哈尔滨道里区上游街;邢权,男,33岁,住哈尔滨道外区道口街。据供:徐学武因生意破产,欠下巨额外债,加之其在木兰采石厂急需挖掘机一台,二人伙同徐学武内弟古彦忠(男,住哈尔滨道外区,在逃)预谋抢劫一台挖掘机。2月11日凌晨三人实施了抢劫犯罪活动。

“3.20”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3月21日17时55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用镇周家村村民姜红英(女,54岁)被杀死在自家中。分局领导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发案现场。经过现场紧张勘察和走访,确认此案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破案工作以周家村为重点,向周围村屯辐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围绕外出、外来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当查到周家村何庆学时,何的家人及邻居证实何常年不在家。但侦察员没有放过这个疑点,围绕何庆学的社会关系查找何的下落。6月2日,侦察员在阿城市继电器厂家属区找到何庆学。经审查,何疑点上升。通过外围调查,发现何在案发当晚未在哈市居住,与自己所说不符。案发当晚何与未婚妻在哈市分手后曾返回呼兰,有充分作案时间。据此,侦察员依法加大对其审理力度,在大量事实面前,何交待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何长年在外打工,经济状况一直不好。3月21日是其未来岳父的生日,何苦于无钱送礼,遂产生杀人越货动机。3月20日21时许,何从哈潜回周家村,将生活富裕的单身在家的姜红英杀死,从姜家中翻出1400元现金潜逃。

“11.21”、“12.8”系列抢劫案:11月22日晚6时许,呼兰区居民刘春梅(女、30岁)在中心市场南侧,被3名男子抢劫,刘腿被扎伤,被抢走现金1000余元和手机及小灵通各1部。12月8日晚8时许,胜利街居民李金凤(女,47岁,)与丈夫赵强(48岁)回家行至电力酒店附近,被3名男子抢劫,赵在反抗时,被扎成重伤,李的17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抢走。自11月份以来,类似案件连发5起,引起群众恐慌。分局根据几起案件手段相似,决定并案侦查。12月12日,经过技术手段侦查,发现刘手机被使用,新换号码13766915861。在跟踪调查时发现,在12月13、14、15日连续三天,该机主连续换了四部手机,以此确定机主有重大嫌疑。15日,通过技术锁定13766915861机主在呼兰河桥附近,经进一步摸排,确定机主为和平街暂住居民徐洪文,侦察员立即在其屋内将徐抓获。当场核实4部手机全是赃物。经审,徐洪文,31岁,石人镇永发村人,供认伙同朋友王力志(男,28岁,原野村三队居民)、何里(男,29岁,原野村三队居民)实施了“11.22”、“12.8”两起抢劫犯罪事实。又交待其它三起抢劫犯罪均系其所为。还交待11月初在哈道里区抢劫行人1100元钱之事实。15日、16日,先后将王力志、何里抓获归案。

检    察

【内设机构】  2005年区检察院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侦察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检察局(下设检察一科、检察二科)、反贪局(下设一科、二科、三科,含综合科、呼兰检察室、康金检察室)、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与举报中心合署办公)、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司法警察大队。

【领导班子】  2005年区检察院检察长史振兴,副检察长沈凤云、陈奎。

【法律政策研究】  法律政策研究室是检察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对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会前,对业务部门提请的案件进行程序性和实体性审查,严把上会材料质量关;会中,记录讨论情况;会后,进行登记备案,材料归档,对检察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跟踪问效。在开展调查研究方面,年初制定了《呼兰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计划》,印发了《呼兰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度调研参考题目》,对本年度调研工作进行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头,做到任务、责任、完成时限明确,年初有部置,平时有检查,半年有考核,年终有兑标。全年全院共撰写调研文章22篇,被省级采用2篇,获市法学会理论研讨一等奖1篇,佳作奖8篇,在《哈尔滨检察》上发表4篇,在市政法委交流经验1篇;撰写法律宣传稿件5篇,编发检察简报21期,被市院转发1期。

【侦察监督工作】  2005年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不懈地贯彻严打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两个基本,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黑恶势力和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提请逮捕273件33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31件282人,不捕42件53人(其中无罪不捕1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16件25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6件27人),防错捕1件2人,追漏罪5人,纠正公安机关的定性错误9件1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提前介入9件11人,参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7件7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次,发检察建议3份。办结案件的批捕准确率、不捕准确率、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到100%。

【公诉工作】  2004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公诉各类刑事案件620件748人,起诉477件520人,不诉36件38人,“二大刑”41件49人,人均办案70件,日办案1.3件,人均办案时限13天。出庭支持公诉378件,人均出庭47件,起诉准确率、不诉准确率均达100%。2005年在公诉各类刑事案件中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在审理彭洪超、康建铎案件中,共追逃漏3人,防上错诉3人。出庭支持公诉378件,重大以上案件162件,占总数的62%。

【反渎职侵权检察】  全年初查案件线索10件,受理案件5件,立案2件2人,其中滥用职权1件1人(重大案件)、玩忽职守1件1人(重大案件、要案),侦察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对这两起案件做了有罪判决。结案率、起诉率、判决率均为100%。不立案1件,立案严把质量关,贯彻“坚决、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宁少勿滥,深刻理解100与1的关系,杜绝错案发生。

【反贪污贿赂工作】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首位。今年,在案源枯竭、办案条件诸多不便的情况下,主动出击,深挖案源。全年共受理案件15件15人,立案13件13人,其中大案2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13件13人,不立案2件2人,作有罪判决11件11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

【监所检察】  2005年,第一看守所月平均羁押各类犯罪嫌疑人135人,其中未决犯110人,已决犯23人,留所服刑2人。本年度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自觉地把各项教育活动与提高全员干警综合素质结合起来,与监所检察工作结合起来。面对特殊工作环境、特殊的群体,平时工作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通过学习、查摆、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了监所检察工作中不想、不敢、不会、不能监督的问题。是年驻所检察监督237天,开展对在押人员教育讲话2次,打击牢头狱霸104人次,与在押人犯谈话48次。与监管部门联合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219次,对不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21次,工作建议4次。依法进行执法检查217次,其中:对看守所保外就医专项执法检查1人;对缓刑人犯考核中建议公安机关收监2人。依法检查提、押嫌疑人203次、换押证使用情况86次、人犯投送手续19次,律师会见手续41次;夜查3次,下发书面见议7次。例:2005年12月2日,监所人员在检查时发现14监室在押人犯杨鹏飞多次出现抽搐现象,立即向看守所提出书面建议,建议立即送杨去公安医院诊治。经医院诊断为脑瘤,遂被取保。

【控申工作】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6件次,其中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线索63件,接待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咨询当场答复的23件次。检察长接待34件次,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实体答复的11件,程序答复的12件,上级院交办、督办案件3件,刑事赔偿案件1件。对受理案件线索统一排查,做到半年一清理,并将排查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院。开展检察长零距离接待和答复(来访者)工作。防止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发生。今年“两会”期间,防止可能晋京、到省、市集体上防,制定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对可能上防老户进行排查,阻止了两起涉法上访案件。9月份,开展为期40天的“涉法涉诉案件集中接访月”活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次活动共接待、和答复来访者30人,处理提出的问题8件,其中集体访1件22人。

【民行工作】全年共接待当事人来访40余人,受案7件,立案7件,提请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1件。案例一:提请抗诉的王海龙、王海刚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申诉案件,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法院判决错误,检察院提请抗诉后,对方当事人找到两名申诉人要求和解。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申请撤回案件。双方满意而归。案例二:刘淑艳不服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调查发现法院裁定有误,但不属抗诉范围,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再审后撤销了原裁定,解除扣押。

【预防职务犯罪】200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围绕职务、围绕犯罪”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一、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年初,对利民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和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进行监督,按规则要求,制定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签订《立项报告书》和《廉政承诺书》,在投标等重点环节,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二、建立个案预防内部协调制度。按照上级关于反贪、渎检、预防部门配合,提高工作水平的精神,与侦查部门紧密配合,强化预防实效,形成惩治与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三、开展系统预防工作。协助重点行业、系统和单位建全规章制度,加强重点行业内部外部监督合力。重点抓了工商、税务、金融、土地、教育、卫生系统预防工作,与10家单位召开了座谈会,联合制定预防工作文件、方案、措施,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10个单位领导干部和600多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展示预防职务犯罪挂图,协助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指导对易发多发犯罪的岗位、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预防职务犯罪人人知晓的氛围,4月初,在老城区街心广场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期工程”和“黑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宣传活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单2500多份;组织重点预防单位人员观看《高墙内忤悔》、《高墙内钟声》警示教育片,区直、乡镇、金融等40多个部门3000多名干部接受教育;在工商、税务、金融、教育、卫生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次,受教育500多人。向预防网络单位送发《职务犯罪的预防》、《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共200多本。完善了区直、重点单位、乡镇、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规范了党委牵关,有检察、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审计等机关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召开了区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与利民技术开发区、建筑、土地等10多个重点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预防工作,分析预防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制定预防对策,加强预防监督。2005年又新建预防网络单位13个,进行各类预防调研活动5次,在全区推广预防工作典型5个。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条例》考试。4月24日,全区10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采取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进行《条例》考试。区五大班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从区委书记到一般干部一同参加考试。

【省市人大领导检查】  4月中旬,省市人大领导组成的学习贯彻《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组,对呼兰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市人大领导看了《呼兰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纪实片》,听取了呼兰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并与呼兰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座谈。省市人大领导对呼兰区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实施预防二期工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审    判

【概  述】  2005年,呼兰区法院紧紧围绕哈尔滨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遵循“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按照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独立负责,全员调动,责任追究”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求真务实、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的司法“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和执法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依法公正、公平调处各类经济关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法制建设的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证。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25件,结案4350件,结案率为98.3%。人均办案37件。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件,审结300件,结案率为100%;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115件,结案3109件,结案率为99.8%;受理行政案件18件,结案18件,结案率为100%;受理申诉案件64件,再审案件14件;受理执行案件914件,结案847件,结案率为92.67%。本年度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中,被哈尔滨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有6名干警被呼兰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司法警察大队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双井法庭庭长魏德彬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庭优秀法官。

2005年1-12月院各类案件收结情况对比表

类别年

庭室

收案

结案

未结

结案率

2004

2005

±%

2004

2005

±%

2004

2005

±%

2004

2005

±%

刑事一审

210

300

42.86

210

300

42.86




100

100

-

民事一审

3738

3115

-16.67

3727

3109

-16.58

11

6

-45.45

99.71

99.8

0.09

行政一审

39

18

-53.58

38

18

-53.85

1


-100

97.44

100

2.56

执行案件

1180

914

-22.54

1126

847

-24.78

54

67

24.07

95.42

92.67

-2.75

申诉案件

10

64

540

10

64

540




100

100

-

再审案件

14

14

-

13

12

-7.69

1

2

50

92.85

85.71

-7.14

合计

5222

4425

-15.26

5156

4350

-15.63

66

75

13.64

98.73

98.30

-0.43

【审判工作】  2005年审判工作的重心,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了《呼兰区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通报排序制度》等一系列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采取庭长、主管院长、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案件评查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的办法,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认真检查开庭纪律执行情况,对违反开庭纪律的干警进行通报,并建立了审限预警、审限跟踪管理、案件催办、督办、对可能超期案件的“黄牌”警告、延长审限“一把手”审批、对故意超期的案件进行处罚等审判效率监督体系。加强审限管理,民事案件一般要在4个月内拿出结论,刑事案件一般要在1个月内拿出结论,行政案件一般要在2个月内拿出结论。如果超过上述时限无结论的,庭长与主管院长要及时研究解决,实现审判提速,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通过对案件质量与效率的一系列监督管理,转变了司法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稳定,继续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件,同比上升42.68%,结案300件,结案率为100%。判处人犯33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犯51人,重刑面为15.36%,对稳定社会,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民(商)事审判:全年围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狠抓案件质量与效率,为提高案件质量,先后制定了《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的八条措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督查责任制》、《案件质量审查、审批责任制》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入庭听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建立健全了审判效率监督体系,重点是建立健全了审限跟踪管理、案件催办督办等制度。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3115件,结案3109件,结案率为99.8%。为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于4月份召开了全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主管民事院长就在审判中遇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引起重视。1、审限问题。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符合延长审限条件的案件报院长审批。2、案件中止问题。凡是报中止的案件必须有法定事由,符合中止条件的报院长审批。不符合《民诉法》第136条第一款中止诉讼条件的不能批中止。3、关于找不到被告的问题。案件受理后找不到被告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7号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4、举证期限问题。要严格执行举证期限的规定,避免举证期限未到而开庭审理案件,造成案件因程序上的问题被发回重审。5、证据规则的使用问题。既要严格执行证据规则的规定,又要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认定证据,让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6、保密问题。判决研究完后在没有送达前,不要向当事人透露判决结果,以免产生不良后果,给工作带来麻烦。7、裁定的序号问题。一定要规范,要统一,避免出现一案多个裁定没有顺序的现象。8、庭长要组织对案件的研讨,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9、诉讼文书特快专递问题。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呼兰区邮政局在我院开办了特快专递业务,对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10、正确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对办案人的误解。加大调解力度,树立能调则调、调解不成再判决、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一年来,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79.9%,有效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诉、申诉和上访,确保大局的稳定。如原告呼兰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诉被告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其诉讼标的530余万元,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呼兰法院管辖案件。立案后,首先对被告财产采取了诉讼保全,紧接着进行大量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给付原告100万元欠款,剩余欠款做出了还款计划,双方均表示满意。

行政审判:以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宗旨。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18件,结案18件,结案率100%。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1件,执结51件,执结率为100%。妥善审结了原告黑龙江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诉呼兰房产事业管理局要求对开发建设地段的28户居民房屋产权证予以撤销一案。该案涉及当事人多,区域内影响大,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也极大地关注。受案后,首先对28户居民逐户进行登门调查了解,经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得到圆满地解决。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上访,为政府解决了一大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执行工作】  2005年执行工作仍把解决执行难做为重中之重,实施执行穷尽战略,用尽所有执行措施,直至案件执结。本年初,召开了全院执行工作会议,提出了“想千方、设百计提高执结率,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让当事人满意”的总要求。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做好执行工作提高到事关全局、事关法院的兴衰成败的高度来认识。二要加强学习,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四要树立执行穷尽的理念,穷尽各种措施,直至案件执结,全面提高执结率。五要勤政廉政,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六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警和违法办案人员。七要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树立执行干警良好形象。会后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执行工作大会战,全面清理积压、疑难案件、信访督办案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11件,采取冻结措施8件,采取拘留措施20件,强迁1件,和解执行13件,部分履行22件,自动履行7件,全部结案22件,执结标的1609538.46元。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下发的“六个办法”和打击拒执犯罪威慑机制,适用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执行办法的137件,全部执结47件,部分执结48件,占总结案的87.9%,执结标的额6436935.10元;适用悬赏举报办法的1件;适用审计办法执行结案的1件,执结标的21000元;适用公示办法的6件,推动了执行案件的结案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14件,结案847件,结案率为92.67%。其中,会战清积、难案128件,拘留42人,追究拒执刑事责任2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1:在执行呼兰腰卜制砖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大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诉讼时已对被执行人一处楼房进行了诉讼保全扣押,在执行时发现该楼房被案外人私自占用,并拒不倒房。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实施了强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2:在执行被执行单位萧红故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纪建国变卖法院扣押物,经过大量的工作,对变卖法院扣押物的纪建国予以司法拘留,因其变卖法院扣押物,已涉嫌犯罪,故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案例3:在执行申请人许洪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于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立案后,对被执行人于波进行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经承办人和申请人共同努力,排除各方面干扰,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居住地,但是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虽做大量耐心思想工作,仍不执行,果断的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2005年1-12月执行案件收结情况对比表

类别年

庭室

收案

结案

未结

结案率

2004

2005

±%

2004

2005

±%

2004

2005

±%

2004

2005

±%

执行局

360

354

-1.6

306

289

-0.3

54

65

20.3

85.22

85.87

0.65

行政庭

330

51

-84.54

330

51

-84.54




100

100

-

呼兰镇

100

169

69

100

167

67




100

98.81

-1.2

【审判监督】  一年来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审判监督制度,先后制定了《呼兰区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通报排序制度》、《呼兰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和《呼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把关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到人大、纪检委、检察院等单位聘请了20位执法监督员,先后召开了2次座谈会,征求意见10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对社会影响较大、各级人大交督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入庭听审。有5位庭长代表全院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评议,测评群众满意率达100%,受到区人大及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与区司法局协商并经市法院同意,最后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聘请了15位人民陪审员,于2005年6月24日正式上岗参加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判。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参加国家审判活动,是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审判监督庭按照院内制定的定期检查案件质量制度,对已审结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向院长汇报,定期向全院通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全年受理申诉案件64件,再审案件14件,申诉案件结案率为100%,再审案件结案率为85%。

2005年12月23日,根据《呼兰区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通报排序制度》,将本年度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发改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计44件,根据被发改的比率高低进行排序,向全院干警进行通报。

【人民法庭审判】  呼兰区法院下设利民、呼兰镇、长岭、双井、康金、二八6个人民法庭,配备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等35人,辖16个乡镇,人口68万。人民法庭每年直接立案处理各种民(商)案件3000余件,占全院受理各种案件总数的近70%,是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力军。一年来,各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2691件,其中呼兰镇法院603件、康金法庭240件、双井法庭427件、利民法庭726件、长岭法庭474件、二八法庭221件。受理执行案件509件,其中呼兰镇法庭169件、康金法庭115件、双井法庭57件、利民法庭46件、长岭法庭69件、二八法庭53件,全部执结,结案率为100%。

案例1:长岭人民法庭抓教育促审判,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被告付某雇用赵某修建志华广场三号居民楼,最后核算欠工人工资12000元。被告与农民工约定此款在2004年1月1日给付,到期未履行,农民工多次催款未果,农民工委托赵某将被告付某告上法庭。法庭立案后,被告长期躲避,拒不到庭,法庭工作人员在查清被告财产情况后,依法采取了扣押措施,迫使被告付某主动走上法庭与原告和解,偿还了所欠的工资款。

案例2:2005年6月25日,区人大代表张喜春给长岭法庭送一面“公正执法树法官形象,清正廉洁保公仆本色”的锦旗。法庭并不认识这位区人大代表,是由一起借贷纠纷案引起的,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认真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每一件事、每一起案件做起,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张喜春是以乐业某冷冻厂法人代表身份起诉被告徐某借款没还。法庭立案后,在被告徐某躲避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扣押了被告卖鸡款,终于迫使被告徐某主动到法庭与原告张喜春和解,当庭执行完结。事后,送锦旗才得知原告系呼兰区人大代表。

【立案、信访工作】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通过加强立案信访,强化服务,体现司法为民。加强立案工作,突出便民利民。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开展信访文明窗口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和风险告知制度,让当事人预知在审判、执行中可能遇到或承担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期望值太高而引发上访案件。开展司法援助,依法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刑事被告指定援助律师5人,依法对34件案件减、缓、免收诉讼费,共计95909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重视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稳定。高度重视涉法涉诉工作,树立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全程抓信访、全员抓信访的观念。把矛盾消化在萌芽中,解决在基层,不上交。认真开展涉法涉诉案件集中接访月活动,制定完善信访工作接待、信访接待人员工作职责、信访转办督办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层层督办,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案件。杜绝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或者不负责任,将矛盾层层上交的不良工作作风。建立信访通报制度以来,共发信访通报28期,通报干警56人次。2005年,共发生信访案件17件,信访发生率为0.26%,息访率为100%,结案率为100%,解决了当事人长期上访,多年遗留的难案、积案。在审判活动中,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扩大调解范围,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2005年对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结,调解率达到了79.9%。坚持能调则调,防止“一判了之”的作法,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在调解中坚持站好位、把好脉、掌好度、开好方、用好法和热心、耐心、诚心、恒心、公心的原则,做到处理问题客观、公正,恪守中立,有效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诉、申诉和上访。双井法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称号。强化服务意识,践行司法为民。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为民23条新举措,结合实际,制定了15条便民措施,先后开展了扶贫助困、救助失学儿童、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制定了《法官办案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继续设立假日法庭,先后共接待当事人527人次,开庭审理案件54件,巡回办案328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在为企业服务上,今年与20余家企业签订了警企共建协议,定期走访,上门服务,帮助指导企业签订合同25份,发出司法建议11条,其中3条已被采纳,为企业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450余万元。

【开展涉法涉诉案件集中接访月活动】  按照市委政法委及市法院的统一要求,借鉴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工作经验,结合法院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全院开展涉法涉诉案件集中接访月活动。并于9月16日以呼法发[2005]31号文件,下发了“七要”实施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要现场办公,当场解决;要领导包案,限时办结;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接访活动精心安排,充分准备;要将开门接访活动与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从源头上解决涉法访案件居高不下问题。从9月20日开始了集中接访活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6日进驻督导组一并开展此项工作。

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总体情况:1至9月份,区法院共有17件上访案件,其中进京7件:王晓众、刘丽艳、董桂珍、田秀嶔、刘洪伟、高淑兰、费玉兰上访案;进省上访案4件:张利民、宁艳荣、桑桂莲、刘禅玉和金淑华二人上访案。信访案件占办理案件的0.28%,重点案件11件,占信访案件的64%。经有理、无理访甄别的10件,占上访案件的59%。确认有理访2件(重点案件),占上访案件的11%,已纠正并息诉。有理访案件纠正率100%;责任追究率100%。其中田秀嶔上访案,对主管副院长及案件责任人,给予一类通报,停止承办人的审判权。对高淑兰上访案,给予主管副院长、执行局负责人、办案人员一类通报,停止办案人的执行权。确认无理访案件8件(重点案件),占上访案件47%。确认后又上访的1件(在本院访),占无理访案件的10%,被确认的无理访案件已全部息访。对涉无理访案件的35人一类或二类通报,对此类案件的通报率达100%。转出1件(重点案件),停止了办案人的办案权。其余6件上访案件(在本院上访的)解决并息访的4件,三类通报2人;2件上访后转咨询并息访。

重点案件解决的情况:全年接访到省、进京的重点案件11件,占全部上访案件的64%,确认有理访的2件,已解决、追究、息访;确认无理访案件8件,均通报并息访;转至区政法委处理1件(费玉兰)。督导组所带的重点上访案件(刘禅玉、金淑华上访案),已确认无理访,并拟定对刘、金采取强制措施,已结案并息访。

集中接访月活动情况:院党组提前5天就开始了集中接访。接访一个月来,共有8件上访案,其中新发生的6件,已确认无理访的1件,建立了逐案检查上访案件卷宗制度。包括5个方面内容:领导接访谈话记录;召开有关协调会的记录及纪要决定;处理意见及讨论案件的记录;结案报告;答复上访人记录及上访人同意息访的签字。院主要领导每天坚持与督导组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接访工作井然有序,所有案件均有完整的卷宗。院主要领导能够亲自接待每一个上访人,并及时提出具体要求,院审判委员会能及时立会研究。坚持了从严管理,责任追究到位,圆满地解决了无理重访问题。

【队伍建设、调研工作】  一年来,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及基层基础建设。

干警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区委和市法院的部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有效地开展了此项活动。全院共有党员104人,全部参加学习。学习时间在40个学时以上。围绕审判和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便民、利民和司法为民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先后共发出征求意见表(函)170份,设立意见箱7个,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5个,参加座谈人数60余人次,个别访谈22人次,共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12条。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多数党员谈心人数都在15人以上,院党组成员共谈心100余人次,班子成员谈心人数20人以上,每名党员还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撰写了党性分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对分析评议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归纳和梳理。共归纳出3方面8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调研工作:2005年在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基础上,开展了大调研和观摩庭审活动。共发调研文章10篇,其中有3篇被省级刊物采用,2篇被市级刊物采用。《当代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战略预防》和《医疗过失民事责任诌议》《如何提高法官说理能力》(作者王春红)被省级刊物采用。《论女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强化自信力》(作者荆斌、王春红)被市级采用。

司法行政

【领导与机构】  领导班子:2005年区司法局局长王文亮,副局长李英达、逯广明。内设机构:共3个:办公室(主任张伟华)、宣传教育股(股长太东来)、基层指导股(负责人生明志)。隶属机构:公证处(主任樊晶)。合署办公机构:.中共呼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英达兼,副主任白丽娟)。呼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贺承,副主任张波)

【“四五普法”】  2005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6月15日,召开了呼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区委副书记王瑞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富伟等30余人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局长王文亮汇报了全区“四五”普法情况。2005年6月20至30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世惠带队,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潘国华、区政法委副书记候文生、区委宣传部副长宿涛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05年8月,全区通过了市委“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在全市目标秤比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为优秀单位称号。10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传良带队,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先后抽查了区水务局、畜牧局、双井镇、长岭镇4个单位于,逐一听取4单们主要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10月14日,区人大听取并审议了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

【普法教育】  2005年是开展全民普教育20周年,司法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区委宣传部、总工会等17个部门,共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创建民主法治化示范村早在2002年,全县就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化示范村活动,先后在大用镇佟家村、孟家乡成功村、康金镇白家村等11个基础比较好的村进行了试点,并逐步扩大创建范围。2004年,呼兰区大用镇佟家村代表哈尔滨市接受了国家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普法办的检查(全国仅此一家),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2005年,康金镇小赵村、孟家乡成功村被省委授予全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司法局与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共同组织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国家公职人员、金融、通讯系统工作人员共12000余人进行了普法考试。

【刑释解教】  2005年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9人,全区各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将回执书及时寄回,回执返回率达100%。同时对帮教解释人员逐一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2002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54人,排查率100%,并全面落实帮教。

【人民调节】  开展创建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按“六统一”、“四规范”的标准,开展人民调节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五有”、“四落实”标准得到进一步规范。大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所辖的沈八村、佟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双井镇人民调节委员会及所辖的光荣村、护路村人民调节委员会,被区确定为迎接省厅关于开展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检查的典型代表单位。

【基层法律服务】  2005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主攻方向放在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个体经营户上,帮助他们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变过去主要为村委会担当法律顾问转为为个体经营大户、种植大户担当法律顾问,将代理工作由非诉讼代理转向诉讼代理上,为群办好事办实事。2005年全区各司法所全面开展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协办公证、担当法律顾问、代写法律文书等各项业务。全年诉讼代理31件、非诉讼代理370件、协办公证38件、担当法律顾问32家、代写法律文书72件。

【“148”法律服务专线】  各乡镇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设专人值班。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由律师所、公证处轮流派律师、公证员值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全区全年“148”专线电话共接待电话咨询1763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76人次,承办案件117件,提供上门服务48件,解决纠纷106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法律援助】  区委重新组建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王瑞军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富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平担任,成员有公、检、法、司四长和工、青、妇、民政、残联一把手组成。区编委于2005年3月21日重新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在办案过程中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3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7台次,悬挂过街横幅32幅,解答法律咨询7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9月份,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对呼兰法制援助中心承办案件予以正面报道。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0件。其中刑事案件18件,民事案件130件,行政案件12件。受益217人,帮助受益人减免诉讼成本8万余元,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

【公  证】  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按规定开展学习活动自查自纠,聘请各大企业、银行、公、检、法、开发区领导作为监督员,提高公证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公证工作。一是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全区种植面积大特点,把工作重点放在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转让、林权承包、转包公证上,规范了土地经营流转秩序,有效地避免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为企业改制并轨提供法律服务。2005年办理了产权转让、企业承包、买卖、企业房产使用权拍卖、公产房转让等公证。公证处审查企业的主体资格,产权归属及产权处置程序,为企业严格把关。三是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公证处主动介入金融部门信贷过程中,为工商行、商业银行、典当行与企业签定的借款合同、承诺书、抵押合同等一律办理公证。在服务过程中,以最快的速度出具公证书,对困难企业减收公证费。四是民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遗嘱、赠与、委托离婚协议等公证时,特事特办,上门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79件,其中国内民事251件、国内经济83件、涉外民事245件。

【律师工作】  2005年,呼兰区开展了“合伙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出台了《呼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活动管理的规定》。对全区律师事为所进行了检查,各律师所信息公示板内容充实,卷宗装订规范,实行统一受案,主任批办、统一收费。各所均履行了法律服务业务,都能按《律师法》、《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诚信法律服务。全年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17件、法律援助案件26件、完成非诉讼法律业务54件,涉案标的500余万元。代写法律文件1321份、解答法律咨询2400多次,受聘法律顾问252家。

【受奖情况】  2005年区公证处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批准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

区公证处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

区司法局被哈尔滨市司法局授予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局称号;

区司法局被哈尔滨市司法局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成果竞赛组织奖;

依法治区办公室被中共哈尔滨市委依法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呼兰监狱】  机构建置:监狱现有民警574人,工人117人。内设机构33个,其中押犯监区划15个,机关科室14个,直属单位4个。企业(革志建材厂)内设机构6个,其中设“四部一办”和一个工人厂。组织领导:监狱长、党委书记:田月强(2003.12任现职)。政委、党委副书记:肖吉全(2003.12任现职)。副监狱长、党委委员:贺德富、孙凯文(9月调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刘文利(正处级)。政治处主任、党委委员:张树民。党委委员、狱长助理:侯雪锋

领导视察检查:2月28日和3月30日,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杜宪民等先后两次到监狱检查指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代表厅党委征求呼兰监狱对厅党委和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8月24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宋成杰、厅干部审计处处长沈静、王思忠来监狱考核正处级后备干部。9月1日,省司法厅厅长刘义昌、省监狱局局长杨文学、副局长李洪福率厅、局机关部分处室长来监狱视察工作。厅局领导先后视察了监区生活区、生产区和后勤养猪厂,徇问了服刑人员的生活及监狱生产、基本建设、养殖业的发展等情况,听取了监狱工作情况汇报,对监企分开后,监狱和企业规范运行的具体情况、监企关系及对企业创收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

重要事项:1月,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狱党员中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月17日,在全狱民警中开展以细算“政治账、法纪帐、利益账、良心账、家庭账”为主要内容的“细算五笔账”大讨论活动。使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的侵蚀。10月14日,分上下午召开两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争当合格人民警察”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全狱500余名民警参加。12月31日,召开2006年监狱工作暨职工代表大会,省局工会主席田景斗莅临大会,党组成员及229名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受奖情况:监狱获2005年度全省监管改造工作评比中第二名。

军    事

(一)呼兰区人民武装部

【概  况】  2005年,区人武部贯彻警备区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面向“市场”要求,适应“战场”需要,围绕“打得赢”、“不变质”这两大课题,把巩固自身建设,搞好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工作,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突破口,在地方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民兵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部机关干部转业,体制编制改革,工作任务多的情况下,全面建设有新发展。在班子建设方面,把学理论摆在首位,制定全年的理论学习计划。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上狠下功夫,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今年,班子成员变动大,正副书记、委员之间合拍,在工作上相互支持、上下之间合力。体现出了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保证书2005年工作顺利完成。

【机构与领导】  2005年,区人民武装部内设机构3个: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区政府下设征兵办在人武部办公)。2005年区人武部部长李景义,政委李荆复,副部长董文国,副政委杨金峰。

【人武干部队伍和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人民武装部把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压担子,给任务方法提高两个队伍素质。结合人武部的工作实际,采取了灵活的学习方法,改变了以往理论学习枯燥无味的情况,每次的理论学习都是由现役干部确定课题,进行宣讲,改变了以往理论学习只是读读理论文章的做法。现役干部有压力,有动力,理论素质随之提高。在武装工作宽松的季节,组织现役干部分片下基层,和专武干部吃住在一起,明确调研题目,对基层武装工作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高现役干部和专武干部武装工作能力。部党委鼓励个别文凭较低的干部参加成人考试和函授学习,以此来提高干部整体学历水平。人武部干部11人,学历除3人是大专学历外,其他都是本科。部里要求每名现役干部和专武干部在军区级刊物上,至少上一篇稿件,对采用的稿件给予奖励。

【队伍建设】  集中用两周时间,对本级机关11名干部进行了思想状况问卷调查。人武部成立了由政委李荆复任组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先进性教育读本》发放到党员手上,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意见》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组织观看警备区下发录像片和中央党校理论专家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专题讲座,结合学习还进行了分组讨论,举行专题讲座。在制定方案,全面启动期间,及时准确领会省军区、警备区的精神实质,制定《呼兰区人武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目标要求、阶段安排和方法步骤,并对领导干部如何发挥表率作用作出具体规定。人武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督导工作的领导。分阶段地进行了细化,突出了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靠前指导、从严把关、创造特色、展现形象。以解决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精心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立足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以解决党员队伍与新时期党员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为落脚点,努力在增强活动效果、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教育活动相结合,结合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了先进性教育的落实。

【防汛工作】  呼兰河堤属于民建堤防,防洪设施和基础远远不如松花江堤防,每年区政府都把呼兰河险要地段的防汛任务授于人武部,今年7、8月份,呼兰河水情涨势较大,防洪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人武部组织民兵2000多人次,筑堤运送土方8000多方米,组织民兵抢险分队对险要地段日夜看守,保障了防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7月分,省长张左己来视察呼兰河汛情,对民兵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的成绩给予和充分肯定。

【创业标兵活动】  2005年,人武部充分利用呼兰镇永兴果树专业村、双井镇蔬菜专业村、利民苗木花卉基地等一大批专业村及宋德臣、刘文喜、王恩志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全区民兵中开展了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建立科技示范园区、开发绿色产品深加工为突破口的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典型引路,发挥民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带头作用。通过近几年抓民兵“创业标兵”活动,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农村脱颖而出,带动了一方民兵创业的积极性,为全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兵组织整顿和军事训练】  民兵整组,贯彻全国城市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军区、警备区关于民兵组织整顿指示精神,在民兵的编组上有一定的创新。一是本着建为用的原则,调整民兵应急分队。二是调整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按着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全区各单位的实际特点,把高炮专业技术分队编制到区气象局,共编兵174人。三是扩大编组范围。今年在中、省、市直单位进行民兵编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民兵编组的特点规律,按照企事业单位编兵的原则,有多少编多少,一般岗位多编,重要岗位少编,多编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突出了三队建设的特点。军事训练,年初完善了“一纲五案”。五月份,制定了军事训练计划,本着提高民兵训练质量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教练员的教学水平的思想,利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教练员的选拔工作。按照训练大纲和上级指示科学系统地编写教案,组织教学示范,进一步提高了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从而为全区民兵训练能取得优秀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施训工作中,严密组织,正规施训。按照个体训练、集体训练、民兵整体合成训练的步骤实施递进训练,取得了初步成效。训练中突出“三队一网”建设。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突出训练重点。今年采取从实战设定课目入手,本着练为战的原则,在训练中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民兵对口专业分队、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同时加强了民兵信息网建设,对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全年参训民兵总人数586人。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警备区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后,部党委多次协调区委区政府,争取资金,按照正规化标准,正规有序组织进行。在正规化建设上,先抓基层,后抓机关。9月,在孟家乡组织了基层正规化建设现场观摩会,警备区刘司令和区委书记参加了观摩会。通过现场观摩,基层掌握了正规化建设的标准,基层党政领导真正了解武装工作面临的形势,形成了关心武装,促进武装的良好局面。按照正规化建设标准,人武部机关购置了办公桌椅20余件,办公用微机3台,文件柜10。

【安全管理】  围绕人员防腐化、车辆防事故、枪弹防被盗、文电防泄密的“四防”要求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是抓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管理条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落实、抓考核,集中巩固教育成果。特别注重抓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每月办公会,都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研究,每当上级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通知、通报等,都及时学习传达,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其次是查找隐患苗头,结合实际进行自下而上的自查、互查,严格按要求进行了“四查”:查思想、查职责、查制度、查苗头,把存在的隐患作为重点全部查摆出来,进行认真研究,责任到人,落实整改。再次是强化整改措施。部与警备区、部里与各科(仓库)、各科与个人层层签订了“四防”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严格了值班制度,确保了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完善了微机、保密室管理规定,涉密微机做到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加强重点保护,把民兵装备仓库做为安全管理的重点,我们坚持领导不定期查岗和定期到库检查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和特殊暑期,领导住库带班,以保证武器库绝对安全。

【征兵工作】  人武部吸取去年兵难征、兵员思想复杂、波动大的经验教训,在今年市征兵电视电话会议后,于10月16日下午,就开始对适龄青年及家长进行思想发动。采取宣传教育一条街、过街旗、张贴标语、口号、宣传板、设立征兵工作咨询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共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散发传单3000多份,张贴标语1300余张,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每天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影片,电视台记者还就适龄青年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专题采访,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教育的效果。全区体检进站人数622人,体检合格人数为404(合格率64.9%)。

(二)驻呼部队

【黑龙江省军械修理所】  (简称军械所),占地8000平方米。副团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部队、民兵武器装备修理和全省部队、民兵军械专业技术培训。经费由省军区划拨。设所长1人,党委书记1人。2005年所长王兰坤、党委书记乔树春。此年未受奖励,也无领导检查视察。

【黑龙江省军械仓库】  省军区装备部直属单位,归军区后勤部管辖,正营级。主要担负省军区边防部队和部分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弹药、装备器材的中转、收发和储存任务。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主任李海波、教导员曹滨巍。2005年领导班子未变,无领导视察检察。  (闻亚军)

【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  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黄金第一支队。2002年3月武警黄金一支队由呼兰移防牡丹江市,部分干警留守呼兰,8月份成立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正营级单位,职能是培训本支队的新兵和干部士官,维护地方治安,处置地方突发事件,与哈师大呼兰学院结成警民共建关系。2005年队长毕国龙,教导员于在江。2005年2月份,武警总部副总参谋长(少将)孙凤山来队检查新兵训练情况。

【呼兰监狱武警中队】  全称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第四支队十四中队。担负呼兰监狱外围武装看押任务。级别为连级。设中队长和指导员各一名。队长于亚军,指导员李百山。2005年被评为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先进中队。是年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军训新生2500人。

【呼兰武警中队】  担负呼兰区第一看守所武装看守任务。中队长程继文(2004.12-),指导员孙彦峰(2004.12-),副中队长高青春(2004.12-2005.12),徐艳辉(2005.03-)

【呼兰区消防大队】  呼兰区消防大队隶属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下辖消防中队1个。担负呼兰区火灾、危险品泄漏、建筑物倒塌等灾害事故处置工作。编制12人,设大队长、教导员和副大队长各1名。2005年,大队长曹永志,教导员董波,副大队长张在盟。

【呼兰消防中队】  中队长李红军(2003.3-2005.5),李季(2005.10-),指导员潘明华(2003.01-2005.10),艾志刚(2005.10-),副中队长宋玉哲(2003.12-)

【利民消防中队】  利民消防中队隶属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正连级单位。负责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编制24其中干部3人。指导员张威力(2001.01-2005.05),齐广友(2005.05-),中队长齐广友(2001.01-2005.05),李红军(2005.05-),副中队长赵胤(2003.10-)  (吴志林)

(三)人民防空

【概  况】  向市政府秘书处报送信息8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法一例”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空意识。加大四项费用收缴力度,全年共收缴9.5万元。抢险1处,回填报废地道450平方米。新安两台报警器,利民镇哈尔滨师范大学和警官学校各一台。全区报警器达5台,全部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