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人民代表大会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30
人大领导
2004年4月2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呼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名称改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代表大会,呼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名称改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改名称后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从一届一次算起,任期延续原县人大的任期,至2007年届满。
2004年呼兰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名录表
届别 | 职 务 | 姓 名 | 民族 | 性别 | 籍贯 | 生年 | 党派 | 学历 | 任职时间 | 备注 |
一届 2004 | | 主任 | 周传良 | 汉 | 男 | 尚志 | 1949 | 中共 | 大专 | 2004.04- | |
副主任 | 樊大力 | 汉 | 男 | 呼兰 | 1950 | 中共 | 大学 | 2004.04- | ||
张凤兰 | 汉 | 女 | 呼兰 | 1949 | 中共 | 大学 | 2004.04- | |||
韩世惠 | 汉 | 男 | 呼兰 | 1949 | 中共 | 大学 | 2004.04- | |||
郭润玺 | 汉 | 男 | 呼兰 | 1947 | 民进 | 大学 | 2004.04- | 非驻会 |
人大会议
【常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4月26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会议宣读了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兰县撤县设区的有关决定,通过了关于撤县设区后相关机构、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通过了呼兰区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研究了召开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宜。会议还通过了《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呼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终止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决定》、《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呼兰县对青山镇、乐业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撤县设区后相关机构、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相关机构、职务名称变更如下:
一、原呼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过度为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呼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过度为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其工作机构名称及负责人职务名称相应变更。
二、原呼兰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原呼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过渡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其工作部门名称相应变更。原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名称也相应变更。
三、原呼兰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原呼兰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过渡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名称相应变更。
四、原呼兰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原呼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过渡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名称相应变更。
五、原呼兰县辖现在实有14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各乡镇代表名额不变,其代表资格有效。原呼兰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不再重新选举,其职务名称相应变更。更改名称后的乡镇人代会届次为一届一次,届期与原乡镇人代会连续计算。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第二次会议7月8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呼兰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关于举办呼兰区人大代表培训班等有关事宜。
第三次会议8月20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区一届人大代表于志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根据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的提请,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许可检察院对区一届人大代表于志学因涉嫌偷税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次会议8月24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呼兰区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呼兰县2003年财政决算和呼兰区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呼兰县200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9月2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会议根据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区长刘世勋提请,决定任命艾晓庸任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六次会议10月13日在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根据呼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决定许可对区一届人大代表赵凤林因涉嫌贪污采取强制措施。
第七次会议10月21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大常委会2004年述职评议工作方案;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决定免去吴伟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第八次会议11月6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根据区委副书记、区长刘世勋、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大力的提请,对张煜民等9名政府组成人员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领导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补选了刘世勋为出席哈尔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次会议12月24日在区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对区政府副区长富伟、孙申才、王春清、张希清、赵新宽、陶传斌、侯希平,区法院院长孙继先、区检察院检察长史振兴进行述职评议。
【代表会议】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8—30日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周传良、樊大力、张凤兰、韩世惠、郭润玺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37名。大会应到代表249名,出席开幕式代表247名。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呼兰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哈尔滨市呼兰区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呼兰县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哈尔滨市呼兰区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补选了刘伟、金凤君为呼兰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了刘世勋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政府第一任区长。
主要工作
【法律监督】 2004年区人大常委会共检查了5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民族宗教事务政策》《在押人犯管理教育》《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会议建议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阳光工程、安静工程,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意见。10月中旬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2月21日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对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情况、“一免两补”后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联合视察。听取了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经过集中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工作监督】 2004年,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13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抓监督促落实。听取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专项推进情况的汇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专项推进情况、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将利民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县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和关于修复天主教堂、异地修建文庙、关帝庙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对“非典”防治工作的汇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分组视察了文化工程、亮化工程和防汛工作。
【评议工作】 2004年10月21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评议对象、时间、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及组织领导。评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组成5个评议考察组,分别对区政府副区长富伟、孙申才、王春清、张希清、赵新宽、陶传斌、侯希平,区法院院长孙继先,区检察院检察长史振兴2004年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时间为10月15日至2005年3月。分三个阶段:10月15日—11月30日为评议准备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为评议阶段,12月16日—2005年3月为整改阶段。12月24日区人大一届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区政府7名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做了述职报告,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对象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会后,将经区人大常委会确认的评议结果报送区委,并分别函告“一府两院”;市管干部的评议结果,经区委同意后报送市委。
【人事任免】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五次、七次、八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进行了人事任免。其中人大常委会9人、区政府3人、区法院、检察院48人、区直机关6人。
2004年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会 议 | 任 免 | 姓 名 | 职 务 |
县十四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决定任命 | 林向东 |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
王彦文 | 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 ||
王凤明 | 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
张纯国 | 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 ||
吴树臣 | 县法院立案庭庭长 | ||
高伟平 | 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
侯志宇 |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 ||
李义华 | 县法院呼兰镇法庭庭长 | ||
王振平 | 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 ||
焦丽秀 | 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 ||
王玉洁 | 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 ||
张雨波 | 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 ||
魏德彬 | 县法院双井法庭庭长、审判员 | ||
金佰华 | 县法院双井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袁佰成 | 县法院康金法庭庭长、审判员 | ||
邵会峰 | 县法院康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贾占平 | 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 | ||
宛 黎 | 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 | ||
张丽丽 | 县法院呼兰镇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刘忠林 | 县法院二八法庭庭长、审判员 | ||
张松柏 | 县法院二八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张树生 | 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 ||
关伟平 | 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 ||
赵海峰 | 县法院利民法庭庭长、审判员 | ||
王嘉庆 | 县法院利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于 波 | 县法院长岭法庭庭长、审判员 | ||
肖志军 | 县法院长岭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 ||
于金水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
金广智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
李 刚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
刘子敬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
范忠惠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赵国华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陈继艳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马慧玲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郝秀国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马广泰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王海鹏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王凤明 | 县法院双井法庭庭长 | ||
张纯国 | 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 ||
高伟平 | 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 ||
侯志宇 | 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 ||
李义华 | 县法院康金法庭庭长 | ||
王振平 | 县法院利民法庭庭长 | ||
焦丽秀 | 县法院呼兰镇法庭副庭长 | ||
张雨波 | 县法院利民法庭副庭长 | ||
孙炳臣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
赵 宁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
区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 决定任命 | 刘世勋 | 呼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
免去 | 瞿显君 | 呼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于凤仁 | 呼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郭玉志 | 呼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 ||
第五次会议 | 决定任命 | 艾晓庸 | 呼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第七次会议 | 免去 | 吴 伟 | 呼兰区公安局局长 |
第八次会议 | 任命 | 张煜民 | 呼兰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
周 浩 | 呼兰区财政局局长 | ||
刘国珍 | 呼兰区林业局局长 | ||
孙 宁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 ||
高文荣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经济办主任 | ||
周 勤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办主任 | ||
免去 | 高文荣 | 呼兰区财政局局长 | |
周 勤 | 呼兰区林业局局长 | ||
邵继志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 ||
李爱群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办主任 | ||
孙 宁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经济办主任 | ||
金凤君 |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办主任 |
【关于撤县建区后相关机构负责人职务过渡的决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于8月18日下发了《关于赵德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将原呼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过渡通知如下:
部门负责人职务过渡表
姓 名 | 职 务 |
赵德有 | 呼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
郭连科 | 呼兰区监察局局长 |
关跃林 | 呼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
王凤祥 | 呼兰区人事局局长 |
门建中 | 呼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施文臣 | 呼兰区审计局局长 |
张淑华 | 呼兰区环保局局长 |
刘德军 | 呼兰区交通局局长 |
王明杰 | 呼兰区建设局局长 |
于万金 | 呼兰区农业委员会主任 |
宋 信 | 呼兰区民政局局长 |
周 勤 | 呼兰区林业局局长 |
孙长山 | 呼兰区水务局局长 |
张敬武 | 呼兰区畜牧局局长 |
侯 玉 | 呼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
刘贵生 | 呼兰区粮食局局长 |
高文荣 | 呼兰区财政局局长 |
刘长有 | 呼兰区教育局局长 |
李文波 | 呼兰区卫生局局长 |
陈国进 | 呼兰区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
张文国 | 呼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
王文亮 | 呼兰区司法局局长 |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004年,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人大办公地点南迁,群众信访不便的实际,在老城区设立人大信访接待室,抽调专门信访工作人员接待信访群众。全年受理群众来信130件,接来访167人次,及时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邱礼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