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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30

公    安

【机构设置】  2004年5月,原对青派出所、乐业派出所、台屯派出所、李家派出所划归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管理。2004年8月,呼兰县公安局更名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并举行挂牌仪式。是年末,呼兰分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队、法制科、户政科、控告申诉科、110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所辖机构12个: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简称经文保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简称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简称网监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简称刑技大队)、刑事侦察大队(简称刑侦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简称巡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简称交警大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双重领导机构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派出机构有6个:利民分局、新华派出所、新民派出所、建国派出所、和平派出所、奋斗派出所。2004年11月,为避免与哈市内派出所重名,原新华派出所更名为光明派出所、建国派出所更名为原野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更名为公园路派出所、奋斗派出所更名为永兴派出所。所辖乡镇16所:康金派出所、石人派出所、白奎派出所、西井派出所、沈家派出所、杨林派出所、二八派出所、方台派出所、双井派出所、腰堡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孟家派出所、许堡派出所、大用派出所、莲花派出所、利民派出所,还有正大值勤室、工商治安民警队。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自行车管理所。公安局长吴伟和政委支鹏飞于2004年7月同时辞职,局长、政委由于涛、高智先接任。

【表彰奖励】  2004年度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个人名单:

王   才(腰堡派出所所长)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于   冬(户政科副科长)省流动人口管理先进个人

马岩松(刑警大队中队长)全国警务实战技能训练优秀学员

王公朝(分局党委副书记)省警校晋一督学习班优秀学员

纪晓峰(督察队副队长)省警校晋一督学习班优秀学员

全革军(治安大队教导员)保卫第二十七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先进个人

蔡   强(治安大队民警)全省公安系统第七期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

安   宏(刑警大队侦察员)全省公安系统第七期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

李宏伟(交警大队民警)全省公安系统第七期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

崔乐吉(刑警大队侦察员)全省公安系统第七期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

【纪检监察】  以开展“两风”建设为载体,以“反六风”进行整纪刹风,严格贯彻“五条禁令”和“十条局规”,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局党委一把手与党委成员签状8份,党委成员与各自分管战线科室队所一把手签状47份。开展自查活动,从局党委到干警查摆自身问题,全局共查摆出问题7方面23个。对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特别是刑讯逼供、滥用枪械、滥用强制措施、违犯“禁令”、“局规”、严重违规、违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2003年6月,省市检察机关对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12名副中队长以上民警涉嫌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玩忽职守的7起案件进行了查处,于2004年4月以前结案的4起,涉嫌民警9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不起诉的2人,判缓刑的4人,判有期徒刑的1人。2004年7月19日,呼兰区看守所在押盗窃犯罪嫌疑人迟文彬遭同监人连续6天殴打,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经媒体曝光,引起轩然大波,中央、省、市各级领导批示严查严处。此案涉嫌民警18人,其中副所长以上领导干部6人,民警12人。原局长、政委被免职,主管看守所局领导被判缓刑,看守所所长、副所长被判有期徒刑,教导员被判缓刑。受到党内政纪处分的共15人。

【督  察】  全年共开展现场督察94次,出动警务340人次,检查大小单位100余个,查出问题30多个。共发简报6期,通报批评单位16个,民警37人,停止执行职务民警4人,发督察通知书8份,发督察建议5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1条,在现场口头批评教育干警48人。全年受理群众投诉案件57件,其中局长热线投诉案件6起、分局“110”转办案件5起、省厅交办案件2起、市局交办案件6起、分局交办案件27起、自授案件11起,全部处理完毕。对9起诬告的投诉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督察队上路面集中清理整顿警用车辆16次,共扣留和取缔、纠正警用车辆和非警务用车9辆,收缴各类警灯3个,警报器4个,高音、怪音喇叭3个,假牌照和过期牌照4副,纠正非警务人员驾驶人9人,通报9人,内部驾驶员受教育面100%。抓获假冒警察1人,穿警察服装的3人,收缴各类警服7件,大沿帽2顶、棉大衣2件、警衔3副、领带1条和其他警用标志若干。

【取缔邪教组织】  2004年开展专项打击法轮功行动3次。3月9日—10日,开展“天网3号”统一行动,4月1日—20日,开展“清查暂住户、租房户和外出打工法轮功人员”统一行动。8月5日—14日开展“清查印刷、打字、复印等行业涉及法轮功情况”统一行动。共侦破法轮功违法犯罪案件5起,抓获法轮功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判刑7人,劳动教养3人。缴获非法宣传品2万余份,法轮功书籍200余本。近年来,一些邪教组织发展蔓延,国保大队持续开展“打邪制非”统一行动,及时发现打击了渗透区内的“东方闪电”(亦称实际神)、“蒙头教”、“呼喊派”等非法宗教活动,取缔非法宗教家庭聚会点12个,警告当事人15人。

【内部安全保卫】  将珠宝首饰店列为二级重点管理单位。经保大队召开呼兰城内8家金银首饰店店主会议,建立保卫关系,要求8家店主按技防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安装“110”报警器、电视监控、红外报警、恐吓器等。2004年末检查全部达标。全年对全区50个二级列管单位、73个金融营业网点、25个金库开展了4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107件,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问效监督整改69件。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区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守库、押运都使用了“龙江押运”车,共计25台,全年用于安全防范资金135万元。还配合电业部门开展电力治安秩序整顿活动,通过联合检查、核查、发现窃电户8户,立案3起,治安拘留2人,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维护了电力生产供应秩序,保卫了电力设施安全。

【出入境管理】  出入境管理科将1989年以来公民因私申办护照的档案资料重新整理装订3478本,全部输入微机,实现了申办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2004年全区共报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703人,限定出境人员297人。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推行现场办公,预约服务,电话咨询,急事急办,节假日、双休日不停止服务,方便了出入境公民和外宾。全年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158人次,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工接待申办人员103人次。从中发现堵截4起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冒用其亲属户籍档案骗领往来台湾通行证,维护了出入境正常秩序。加大查处“三非”力度,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谋职的境外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全年共处理“三非”案3起。处理8人。在全年外管工作中,往来境外人员76人次,其中做职业签证住呼兰区工作的有47人,临时来呼探亲访友、旅游的有29人,以上人员全部进行住宿登记,登记申报率达100%。全年共受理申办护照831人,其中定居6人,探亲70人,留存21人、旅游215人、商务513人,其他事宜6人。另外还受理申办证照的184人,其中港澳通行证143人,港澳证签注28人,办理台湾通行证4人,台湾证签注9人。

【人口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推行社区警务,坚持管住人就管住了治安的方针,对15—45周岁的男性人口和有违法犯罪行为女性人口进行全面熟悉。对全区重点人口普遍调查摸底和圈定建档。各派出所民警对重点人口详细走访调查,逐个面见本人,掌握和了解现实表现及活动情况。通过清理,撤消重点人口451人,重新列管重点人口1082人,建立档案,录入微机,落实管理措施。

暂住人口管理:2004年先后4次开展全区性的集中清理整顿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的专项统一行动。共清理建筑工地及三小单位等重点区域200余处,清查暂住人口5732人,办理暂住证4630人,办证率95.1%,清查租赁房屋1376户,办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登记证1376户,办证率100%。

户口核查:2004年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核查、入户核对工作。户政科制定了《呼兰区实有人口信息核查和户口核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任务。7月初,户政科召开各派出所所长和内勤民警会议,对户口核查工作重新部署,并就户口核查工作步骤、要求和达到的标准,对内勤民警进行培训。要求对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所载内容与公民本人情况全面、详细进行“五对照”,切实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其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主要项目没有差错,从根本上确保全区各项人口信息资料的准确一致。8月1日,全区完成户口核查工作,经市局检查验收合格。

居民身份证管理: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方面提出四项新举措:为持有“特困职工证”的居民免费办证;为行动困难的残疾人和患有重病的居民登门办证;为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校园集中办证;为户口在哈市人在异地不断返哈人员,可凭有关证件、照片代理办证。全年制作办理居民身份证11758张,其中递增5571张,新换证1572张、补领证4615张,临时身份证停办。

人口统计:2004年5月始,对青派出所、乐业派出所、李家派出所、台屯派出所划归松北分局管辖,以上派出所所管人口年末统计归松北分局。呼兰区2004年末总户数191666户,人口619235人,其中男性314692人,女性304543人,非农业人口153188人,农业人口466047人。

【推行新型社区警务体制】  在农村防范工作中,在“十户义务联防”基础上,推出“大户防、信息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范新思路。首先在长岭、孟家、腰堡等乡镇抓了试点,后在全区推广,构成农村治安联防新体系。截止年末,全区农村大户共出资聘用治安员104人,组织义务轮值看护村民9365人,建立大户防组织247人、信息防组织314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养殖大户已落实人防措施的有12529家,落实物防措施的有1667家,共安装防盗报警器3478台,预防盗窃案件25起。在城镇治安防范方面,7月份重新调整社区警务室设置和警力配备,把呼兰城内20个警务室整合为14个,进一步规范了警务室的设置,台账等,重新制定社区警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的实效性。10月份,在40—50岁下岗职工中招聘了47名社区治安看护员,壮大了社区治安防范队伍。组织机关科、室、队干警,深入社区参加夜间巡逻防范工作,减少了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危险品管理】  全年对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进行3次专项治理。对已经核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管理逐一进行检查,特别是呼兰火柴厂、日杂公司、自来水公司和药厂是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单位,要求爆炸物品、液氯必须集中保管,单独放置,库房有专人看管,进出货物要有登记,专人领取,专人负责。对涉爆单位的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进行培训,提高素质,未经培训,取缔上岗。根据群众举报,收缴社会上雷管8枚,废旧炮弹1枚。2004年春节期间出动警力28人次,检查14个乡镇,对无证储存、有证超储、走街串巷、摆摊设点贩卖烟花爆竹的严格检查,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檫炮、摔炮、超大双响、纸手榴弹等劣质烟花爆竹一律收缴。共收缴劣质烟花爆竹价值10万余元,全部销毁。

【特种行业管理】  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不间断检查,特别是在“四节”期间,把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放在首位。共检查场所236家(次),发现不安全因素27件,当即整改21件,对有隐患的4家停业整顿,2家隐患严重的予以查封。8月15日—9月30日全区开展“三禁”活动。检查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电子游戏、网吧及老年娱乐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68家,共查处违犯治安管理条例案件26起,其中取缔7家,停业整改3家。抓获卖淫嫖娼人员32人,查处赌博案件35起47人,其中收缴赌博机5台,电路板20块,麻将牌6副,收缴赌资13500元,罚款5000元,收缴摇头丸120粒。4月15日开始对旅店业专项治理,对全区旅店业调查摸底。全区大小旅店129家,有证营业的107家,无证营业22家,前期有过违法行为的46家。5月10日开展第一次清理行动,共清查旅店98家,清查住宿人员780余人,其中无证件或有证件没有进行住宿登记的176人,男女混住的旅店3家,有卖淫嫖娼行为的17人。全区旅店经营合格率85%。利民开发区大专院校周边违法经营旅店、钟点房问题见诸《哈尔滨晨报》2004年10月29日版。11月16日—26日对大专院校周边旅店、钟点房进行整顿。共检查旅店、钟点房29家,其中无照经营的16家,不如实登记的19家,不办照、不挂牌、不登记的12家,这些旅店程度不同地存在男女混住现象,扰乱大专院校周边社会秩序,污染社会环境。当场取缔4家,停业整顿7家,罚款处理11家。整治刻字印刷业是在3月—4月。组织经营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方案》,在行业中形成整治氛围。在宣传、提高业主法律意识的基础上,业主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并与辖区派出所签定守法经营承诺书。通过一个月检查,查出违法违规印刷活动1起。7月—8月15日止,开展清理整顿旧货收购业治安管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点)53个,其中设在铁路沿线的6个废品收购部,责令其停业,对设在“禁设区”内的29个废品收购站(点)责令其3日内搬迁。同时加强情报搜集,扩大侦察线索,采取以物找人,以人追物的方法,发现销脏收购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打击了废旧物资收购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枪支安全管理】  治安大队对涉枪单位呼兰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呼兰监狱和金融系统的公务配枪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属配枪范围的,已经撤销的企事业公安机构和正在实施转制机构的枪支收回集中保管。有枪库的单位必须达到“三铁一器”,值班值宿人员到位,防止枪支丢失案件发生。对内部和民间非法持有的枪支全部收缴。同时组织依法配枪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实弹射击考核,对枪支保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核,对金融机构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进行持枪资格培训考核。对在社会上收缴的11支非法民用枪支集中予以销毁。

【网络监察管理】  6月份,网监大队会同工商、文化等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有害信息专项清理工作。经调查摸底,全区共有经营性网吧34家。召开网吧责任人会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全区有照经营的网吧进行安全检测,查出各类不安全因素10余项,全部整改。10月1日—12月30日,对全区网吧进行专项治理,重新审核登记,对经营者和安全员以会代训,持证上岗,合格者,重新发证。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屡犯不改的和黑网吧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共处罚违规经营网吧28家,取缔无照网吧4家,罚款4.8万元。

【治安案件查处】  2004年共受理治安案件1084起,查结1078起,查结率为99.4%,查处治安违法人员759人,警告314人,行政拘留601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3万元。

【刑侦技术】  充分发挥刑事科学技术在侦察破案中的功能作用。全年刑侦大队刑事技术民警共出各类刑事报警现场1052次,其中刑事案件现场勘查182次,勘查率100%,提取率为97.7%,检定率98.8%,作用率35.7%,分析率达100%,制作率100%,文档率100%;法医解剖尸体72具,活体检验196人,出具鉴定书268份,鉴定率为100%;现场痕迹物证检验177次,鉴定准确率100%,出具现场勘查记录182份;受理文件检验3次,出具鉴定书3份,鉴定准确率为100%;其他盗窃案件、治安案件现场勘查429次,勘查率为100%。2004年3月13日,双井镇小罗村孟庆峰家被盗现金6000元,刑事民警张殿举在现场侵入口的碎玻璃上提取残缺指纹一枚。经技术处理进行比对,认定是小罗村村民孟祥南所留。抓获孟祥南、其供出伙同本村魏兴超入室盗窃犯罪事实。

【打击刑事犯罪】  全区共发案1110起,破获655起,综合破案率达59%。其中特大要案303起,破240起,破案率79%。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5人,其中网上逃犯79人。已逮捕243人,劳动教养10人,捕教率67.5%。

【经侦、禁毒】  经侦:全年共接报警78起,立案侦查74起,破案74起,其中立破经济犯罪案件17起,查处偷漏税案件57起。抓捕人犯18人,批捕16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追缴率100%。根据本区经济犯罪特点,将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虚开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破大要案26起,维护了经济市场秩序。经侦大队与工商、质检部门对全区市场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多次检查,收缴假烟90余箱,私盐和无碘盐400多箱,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禁毒:全年破获涉毒案件26起,其中涉毒治安案件25起,涉毒刑事案件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2名,治安拘留11人,强制戒毒47人,行政处罚76人。收缴毒品杜冷丁18支,摇头丸1360粒。禁毒大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用电视媒体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远离毒品的自觉性。在“6.26”国际禁毒日,设置宣传站,张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毒品实物,宣传毒品危害和政府禁毒决心。2004年8月中旬——10月末,开展清查整顿行动,对辖区内小型制药厂、化工厂、农药厂、小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注意和发现利用各种合法身份掩护的制毒犯罪活动。

【监所管理】  2004年7月19日,在押疑犯迟文彬遭殴致死一案发生后,呼兰公安分局教训惨痛。8月5日两个看守所新领导上岗。首先加强了监所设施建设,安装了监控监听设备,包括手机屏蔽仪,干警巡视仪、应急报警装置。为治理打击牢头狱霸,设立严管间和禁闭室,取缔高间,设置病监室。重新修定14项工作制度,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机制。第一看守所严格依法收押、分押、分管、跟踪教育,在押人员从入监、提审、开庭、出所、投送建立一整套规范化管理体制,保证在押人员各诉讼环节顺利进行。第二看守所坚持领导带班、定岗、定时制度,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不空岗,20分钟巡视一次。

【狱  侦】  两所加大政治攻势,强化对在押人犯的思想教育转化,深控各类犯罪线索。建立完善了奖惩制度,调动监管民警破案积极性,把深挖犯罪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管教的硬指标。3月26日,杀人犯仇文海被抓获归案,管教员安排耳目贴靠侦察,同时又在生活上关心体贴,仇交待了1998年的“8.29”、“10.7”两起杀人案,经突审,一举破获强奸、杀人、抢劫案件5起。全年两所共开展大型政治攻势5次,深挖各类犯罪线索60余件,破获重大刑事案件7起。

【公安法制】  3月15日,设立呼兰县公安局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在局党委领导下,研究决定全局重大法制问题和公安法制建设重要举措的内部组织。所做出的决定具有局长办公会议效力。4月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受训396人,选出120名民警参加全市统一进行的行政许可法考试,及格率100%。全年接待受理执法单位法律咨询1000余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案件24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其中维持20件,撤销2件。呈报劳动教养16人,其中批准劳动教养14人,退查2人。同时通过劳动教养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发现执法不严问题4件,其中实体问题2件,程序问题2件。从6月1日—11月底,全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执法为民教育专项检查活动。法制科分四次对执法办案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各类卷宗944本,其中刑拘释放13本,取保候审53本,行政拘留653本,行政罚款225本。从中发现问题465件。其中实体问题21件,程序问题73件,执法卷宗不规范问题371件。全年检查19个派出所、1个分局、10个科、队。检查各执法单位50元以下罚款、警告卷宗269本,发现卷宗装订管理不规范问题89件。还发现经分局裁决拘留,行为人提出复议后超过实限却没有送交复议申请书,也没有执行拘留的有8个单位13人。法制科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110报警服务】  全年共接报警电话16146人次,其中刑事案件482次,治安案件1994次,火警86次,交通肇事230次,处置群体性事件2664次,为群众排忧解难887次,答复群众咨询4754次,其他2213次,无效报警2675次,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110报警服务公开向社会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及时接待群众的报警和求助。全年救助危难群众100余人,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2面,表扬信5封。110成了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

【交通管理】  路面管理:春节前后开展春节保卫战,保畅通、压事故专项斗争40天。5月份开展创建“平安呼兰”行动,分局交警大队在利民朱家岔路口、哈肇路道口、哈伊路原野道口设置卡点,由大队领导带领民警坚持24小时勤务,监控路面,应急处置突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截止6月末,接受上级指令,出勤632次,盘查可疑车辆20224台,盘查嫌疑人32864人,截获盗抢机动车2台,抓捕犯罪嫌疑人1人,协助信访部门劝返群众性上访4起,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7月份,投资15万元完善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施划标志、标线72公里。辖区内信号灯设置达60%(占应设信号灯的路口),次干道以上交叉口的渠化调整为60%以上,G222号段(省级重点治理路段)和自定国道路段超速违法行为分别降低20和15个百分点,死亡事故分别降为15和17个百分点。10月份集中整顿城内交通秩序,清理非法占道和马路市场。共出动警力560人,纠正各种违法行为1269件,罚款8万元。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春运期间,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临时检验,对无春运合格证者,不准上路春运,对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不许从事春运客运工作。6月份专项治理超限超载,对超载货车、黑车、假军车和非法拼装车严加治理。在客运、货运站设驻站民警,控制源头违章。在辖区公路主要道口设置24小时勤务,重点打击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车灯,货车、拖拉机和农用车违法超限超载、载人等行为,加强对爆炸、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控,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要求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客运车辆驾驶员和车主会议,通报本季度交通肇事情况。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全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3000人,签定安全责任状7000份,驾驶员违章现象得以遏制。

安全教育: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化社会宣传。在城镇内张贴和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站,对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在哈绥高速公路赵家道口和哈肇公路收费站口以及客运站,向过往车辆和旅客发放宣传单。大队监宣民警经常深入公路沿线村屯,利用宣传车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录音,悬挂交通事故图片,发放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及交通安全知识传单。全年共帖挂宣传条幅4次240条,张贴宣传画70张,播放宣传光盘12次,展出宣传板10天(次),按“五进入”的要求,进入村屯和企业58个,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安全知识手册2万册,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和肇事处理:全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29人,受伤23人,财产损失97000元。与2003年同期比较,事故次数下降46%,死亡下降45%,伤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2%。交通事故股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文明执法,阳光作业,做到六公开:现场勘查公开、责任认定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技术鉴定公开、证照处罚公开、经济赔偿公开。全年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2起、侦破10起、侦破率83%。

【消防管理】  队伍状况:2004年,呼兰区内有消防大队1个,即呼兰区消防大队。有消防中队2个,即呼兰区消防中队和利民开发区消防中队。呼兰消防中队归呼兰消防大队直接领导,呼兰消防大队和利民开发区消防中队皆隶属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呼兰消防大队大队长曹立春,本年6月,大队长曹永志,教导员董波。消防中队中队长李洪军,指导员潘明华,利民开发区消防中队中队长齐广有,指导员张威力。呼兰区除正规消防队外还有企业消防队和民办消防队。2004年5月,原呼兰县所辖对青镇、乐业镇、李家乡、台屯乡划归哈尔滨市松北区,四乡镇的民办消防队也随之划归松北区管理。年末,呼兰区共有民办消防队16个。呼兰公安消防大队全年共深入企业、民办消防队30余次,为其培训人员,指导维修消防设备,充分发挥企业、民办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年民办消防队共出火警144次,扑救初起火灾141起,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设施装备:2004年全区共有消防水源26处,其中呼兰城内有水源6处(水鹤4个、加水点2个),利民开发区有加水点4处,农村乡镇有加水点16个。119消防指挥系统改造工程已全部结束,经上半年试运行,完全达到设计要求。在消防装备方面:呼兰区共有各式战斗消防车辆38台,其中呼兰消防大队7台,利民消防中队7台,企业专职消防队7台,乡镇民办消防队17台。

火灾预防:2004年呼兰区共有重点单位32个,其中呼兰中队辖区有20个,利民中队辖区12个。防火组织约3700个。在防火宣传方面:本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在“4.17”期间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设消防宣传站和咨询站80处,贴标语、挂横幅300条,组织沿街单位门前设立消防宣传站40多处。在农村,动员村民将柴草垛放在村外,全县村民柴草垛放在村外100%。入冬时节,消防大队和呼兰电视台共同制作新闻片《焦点回放》,重访“4.14”二八镇元宝村火灾和“4.24”沈家镇沈家村火灾八周年的现场,使消防安全警钟长鸣。

防火监督:在全区范围内加大消防监督力度,对54个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反复检查、督促整改。全年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限期整顿通知书39份,处置单位38家,处罚个人41人,责令停业整顿2家,并对5家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单位进行了专项治理。同时,消防大队把整章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对大队防火监督人员管理教育的治本措施。例如:实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九项承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无偿代办制等,公开了办事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训练与灭火:消防大队把训练技能放在首位。各中队完成挂钩梯、二节拉梯、联挂、百米障碍四个科目训练,熟悉掌握了空气呼吸器、机动链锯、金属切割机、液压剪扩器、排烟机等器械的操作规程,学会了防化服、铝铂隔热服、避火服的穿用方法,开展了1车2枪操、1车3枪操、楼层操等操法训练。2004年呼兰消防大队共接火警106起,其中利民中队21起,灭火成功率100%。火灾5起,其中利民中队1起,无人员伤亡,损失折款9万元。

(吴志林)

典型案例

【仇文海抢劫、强奸、杀人案】  2004年2月18日17时许,呼兰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建国街一个体服装店店主王凤波(女、29岁)被杀死在店中。刑侦大队、技术大队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查,王系被人用刀杀死,现场凌乱,有博斗痕迹。19日,走访死者邻居,一老太太反映,18日14时许,死者家门前曾来过一台港田三轮车。专案组决定对全县港田三轮车司机重点排查。22日,当侦查员排查到杨林乡暂住建设街的港田三轮车司机仇文海时,仇去向不明。警方把仇列为重点调查对象。两天过去了,侦察亳无线索。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24日,仇的父亲来到刑擎队称:仇文海曾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把家中的锤子扔掉,说建国街杀人案是他所为。仇被确定为“2.18”杀人案重大嫌疑人。警方立即组织警力排查仇的社会关系,并派出四个抓捕小组分赴七台河、逊克、孙吴、兴凯湖、北安、鸡西、密山、绥化等地进行抓捕。当调查绥化一个旅店时,店主见了仇的照片说,仇刚离开旅店两个多小时。在绥化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两地警方立即对火车站、汽车站进行了布控,并回头进一步作店主工作。店主回忆说,仇曾让店主帮助找“小姐”。侦察员给店主留下手机号,让他有情况立即报告。6月23日,呼兰警方接到绥化旅店打来的电话,说那个人又回来了。呼兰警方立即求助绥化警方协助控制,并派抓捕组以最快速度赶到绥化,在旅店房间内,成功地将仇抓获回呼。经审,仇供认抢劫、强奸、杀害王凤波的犯罪事实。

“2.18”案告破后,警方深入研究仇作案心理、手段、潜逃路线和供述情况,认为仇心狠手辣,手段残忍,作案后破坏现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反追捕能力,且长期独居,有可能负有其它大案。警方将历年未破杀人案件与仇案比对,发现1998年的“8.29”、“10.7”两起杀人案手段与“2.18”案极其相似。警方组成深挖审讯小组,对仇展开政治攻势规劝仇彻底坦白。仇终于供认了1998年的“8.29”、“10.7”两起抢劫杀人案并另外三起杀人案系他所为。

1998年8月29日,仇在呼兰胜利小学附近溜达时,见一平房门外贴着租卖广告,便以买房为名进入室内,仇见室内只有一名女子(温某、21岁),便产生抢劫强奸之念。仇与温说着话,趁温不备,用自带的大铁锁将温打昏,正欲强奸抢劫时,听到院中有人说话,便匆忙逃离现场。

1998年10月7日下午,仇经过县油厂胡同,发现一平房内有一年轻女子(李某、22岁)正在睡觉,便产生抢劫强奸之念,持刀闯入室内,李惊醒,与仇厮打,被仇用刀扎死,仇抢走两枚金戒指潜逃。

1998年5月12日晚8时许,仇蹬人力三轮车拉客,行至萧红小学附近,坐车人走后,仇跳进学校院内上厕所,见一女了(那某、14岁)站在女厕门口,便产生强奸念头,走过去搭话说,这么晚站在这干啥?那说关你什么事。仇往后走了几步,随手拣起半块砖头,反回身,向那的头部猛击,那些被击昏,失去反抗能力,仇将那拖进厕所,欲行强奸,忽听墙外有动静,于是放弃那,逃离现场。

1998年春,仇在孙吴县打工,一天晚饭后,散步来到孙吴县镇南小坝附近,见一平房内一年轻女子和一个吃奶的孩子,便窜入室内,用塑料布包着的砖头猛击该女子头部,女子拼命反抗跑出门外,仇逃离现场。第二天仇来到现场打探消息,听说该女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王建国特大绑架、轮奸、盗窃案】  2004年5月21日11时34分,呼兰区刑侦大队接到一名女子电话称:她于5月2日在吉林公主岭市被人绑架到呼兰,现在刚跑出来,在三光庵打的电话报警。刑侦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三光庵,找到该女子。女子叫刘婷、22岁,重庆市民进幼师学院学生,家住贵州省威临县兔街乡乐园村八组。刘在重庆上学时认识了一个叫张炳祥的人,家住内蒙古商都县,当时张在重庆一酒店当厨师,刘与其结拜为兄妹。不久,张又来到吉林省公主岭市找份厨师工作。2004年4月8日,刘应张之约来到公主岭市。5月2日,刘上街买菜,被6个人绑架到一台轿车上,于当晚9时带到呼兰,关押在一平房内。此间,绑匪多次逼刘给家里写信,让家汇10万元钱到指定帐户,并多人多次对刘实行强奸、轮奸。5月21日,绑匪将刘绑上后离开,刘挣脱,晕头晕脑地跑到三光庵报案。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立即成立专案组,严密布控。根据被害人提供的平房特征,警方展开了秘密地查找平房行动。由于刘是外地人,对呼兰一点不了解,只能说出关押自己平房室内的样子,关于室外的情况,只知平房左侧有个食杂店。功夫不负有心人,几经周折,终于在当晚17时找到了关押刘的这所平房。经了解周围邻居,证明此屋已出租,住的什么人不知道,但很少见有人回来。每逢回来人,总是好几个,都是年青人,坐一台红色出租车,车号是“黑L85504”。根据这一情况,警方派一组在此蹲坑守候,另一组专门查找“黑L85504”出租车。22日10时,查找出租车的一组报告说,在公园路一饭店门前发现了“黑L85504“出租车。侦察员们立即封锁了饭店所有出口,开车去找刘婷,刘婷被接来了,在饭店窗外秘密辨认。只见刘有些紧张,她说中间桌子吃饭的人中,靠里边那个就是绑匪。侦察员俏俏进入饭店,接近绑匪,突然出手,将绑匪掀翻在地,同桌4人也一同带回公安局。经排查,其他三人与此案无关。被刘认出的人是“黑L85504”出租车的司机,名王建国,31岁,呼兰双井镇劳动村人,暂住呼兰新华街。王交待其伙同陈德军、葛洪亮、邹强、吴伟光、陈德新6人绑架刘婷,强奸、轮奸、并多次索要赎金10万元、非法拘禁刘19天的犯罪事实,又交待2003年7月,伙同陈德军、陈德新、刘峰等7人,在吉林省松源绑架一名30多岁女子到呼兰,勒索赎金29000元,后将该女子放回的犯罪事实。2004年3月份,伙同陈德军、葛洪亮、吴伟光等6人,在吉林市江北区一居民楼内,将海伦市一名叫卢坤英的女子绑架,进行轮奸并勒索赎金40000元,后将其放走的犯罪事实。根据王建国的供述,当晚立即对其它嫌疑人进行抓捕。何长志、李义兵、刘峰被抓获。刘峰、何长志又交待了伙同张野,分别于2003年6月份和12月份,在吉林市新吉林区和呼兰金街居民楼入室作案两起,盗窃现金2700元、摄像机、照相机各一部、貂皮大衣及其它物品的犯罪事实。

【胡志刚特大杀人案】  2004年5月21日5时38分,呼兰区110指挥中心接到省警官学院电话报警:食堂的两名女服务员在学院浴池休息室被杀。接案后局领导带领刑侦技术人员火速赶到现场,迅速成立了破案指挥部,紧张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摸底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陈英、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等赶到现场,指挥破案。经查:被害人梁秋敏,女,20岁;梁秋颖,女,18岁,系姐妹,住巴彦县红光乡丰田村。二人在警官学院食堂做服务员工作。经勘查:二人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死,均被奸尸。调查人员发现,在此学院浴池做清扫员的胡志刚案发后失踪(胡志刚,男,36岁,住北安市庆华机械厂525库185栋5号)。破案指挥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胡志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立即组织警力查找此人。同时向胡可能逃往的市、县公安机关通报了案情,请求协助抓捕,在火车站、汽车站、交通要道设卡堵截盘查,还利用省交通广播电台通过媒体向广大群众通报案情,全面展开抓捕行动。5月24日16时,得到重要线索:胡将与其妹在道里区哈药路一带见面。警方挑选18名干警前往哈药一带布控。在市局刑侦支队、行动支队的配合下,马上形成包围之势,待胡刚一出现,干警们迅速出击,狠狠地将胡摔倒在地,胡被抓捕归案。

经突审,胡供认:2004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胡酒后回家,被妻子辱骂,气愤难平,想起了学院浴池的梁氏姐妹,激情大发,便手持铁锤来到学院浴池,欲与二姐妹发生性关系,二姐妹惊醒,胡将二姐妹用锤打死,奸尸后抢走12元钱和一枚金戒指逃离现场。(吴志林)

检    察

【审查批捕】  全年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46人,提起公诉269人;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4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其中大要案1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职务犯罪预防】  组织粮食、卫生等单位国家公务员到呼兰监狱听服刑犯现身说法;协助全区36个单位组织20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高墙内的忏悔》警示教育专题片;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座谈会18次;开展了贯彻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宣传周活动;介入利民开发区市政建设等工程专项预防3次;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6份,推动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向纵深发展。

【诉讼监督】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适时介入侦查20件,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侦查活动6次,发检察建议4份;追诉漏犯6人,对侦察机关取保候审不当提出纠正建议4份;超期羁押实现了零控制。

【履行监督职责】  办理涉法上访案件7件,均已息诉罢防;清理复查2003年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16件,对存在的问题已复查纠正;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4件;检查出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3人,已监督纠正3人;加大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力度;对2001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以及检察干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

【检察队伍思想教育】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大讨论,召开“牢记宗旨,提高素质,锤炼人格,加强修养,锻造官德,争做合格人民法官”教育活动,树立干警的正确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强化干警的官德、人品的修养。

【规范管理】  以人为本,制定一系列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指标制、实效制、考评制和奖惩制体现其内涵,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成立了检务督察组,不定期地对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制度落实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创建活动】  一是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重点,扎实组织业务学习、案例分析、案件评估、执法检查等活动,把创建活动向检察业务深入。二是注重培育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公正意识,开展了三个“精品”竞赛活动,评出精品卷宗4件,精品案例6件,精品检察建议4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把创建活动向检察管理深入。三是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把创建活动向干警生活深入。“三个深入”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推动了检察业务的开展。区检察院是年被评为市级先进院。

【改善检务装备】  2004年投资10余万元建立了呼检网站,开通了局域网,入网微机38台,实现了全院检察信息共享。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讯问调查实行了全程录音录象,增加了检察业务工作的科技含量。警务区建设代表省院接受了最高检的验收,获得好评。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达到了高检院的“两房”建设标准,被省检察院授予“两房”建设先进单位。

【强化监督机制】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下,经民主选举,选任了5名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中不服逮捕决定、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无一例外地进入监督程序,依法办案。检察院能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支持。

【挽救失足学子】  任某(未成年)系某高校学生,2004年7月5日6时许,盗走同寝室同学存折一个,当日8时30分到银行将存折内2000元人民币支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通过银行录象确认将任抓获,任供认不讳,将赃款全部退还,深感懊悔,诚恳道歉。调查中了解到任家境艰难,父母离异,随父生活,上有年迈奶奶,下有弟弟患癫痫病,父外出打工不幸致残,任拖欠学费1900元,困惑迷茫,遂生盗窃之念。该生平时表现一直较好,曾在某项竞赛中获全市一等奖,师生对其处境同情,对其失足惋惜。侦察监督科依法审查后,从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发,对任做出不捕决定,与校方协商,送任重踏求学路。8月13日,侦察监督科全体人员到校回访,将捐款500元送到任某手中,鼓励她吸取教训,刻苦学习,早日成才。

【查处玩忽职守案】  2004年7月14日,呼兰区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方台镇黄花村村民迟文彬,于21日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检察院于21日受案连夜进入调查。24日,哈尔滨市院渎职侵权检察局介入此案,由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成立“7.21”案件调查组。先后四次对致迟死亡的17监室11名人犯和第一看守所涉案11名所领导进行详细调查,认定所长赵连贵和副所长李大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失查、失管,导致迟多次被殴,治疗无效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触犯了《刑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后,将赵、李绳之以法。

【试行监督员制度】  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完善中国检察制度,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试行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产生办法,经区人大、区政协推荐,由检察党组确认,选出五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思想品德优、敬业精神强的首届人民监督员。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2名,区政协委员2名,中共党员4名,民主促进会1名,既有工人,又有知识分子,具有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9月14日,由检察长向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区委、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了证书颁发仪式。

【审查起诉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呼兰区康金镇人赵亮于2003年12月——2004年7月间,在利民开发区轴承厂家属楼利用微机传播淫秽音像影视片180余部供顾客观看,从中牟利,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9月22日,区检察院公诉科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并出示搜缴的微机硬盘,由其下载的音像制品刻录的光盘。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决定择日宣判。(沈凤云)

审    判

【概  况】  区法院围绕区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建设强区、振兴呼兰”的工作目标,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突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工作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争创“省十佳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为契机,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2004年度,区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十佳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双井法庭被省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称号,庭长魏德彬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接见。院长孙继先被市法院授予“优秀领导干部”称号;双井法庭、呼兰镇法庭、康金法庭被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审判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22件,结案5156件,结案率为98.73%。其中,刑事案件210件,审结210件,结案率为100%;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38件,结案3727件,结案率为99.71%;行政案件60件,结案60件,结案率为100%;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0件,执结10件,执结率100%;执行案件1180件,结案1126件,结案率为95.42%;申诉案件10件,全部审结;再审案件14件,结案13件,结案率为92.85%。

【刑事审判】  一般刑事案件在20日内审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在40日内审结。全年审理刑事案件210件,判处人犯240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人犯18人,重刑面为7.5%。如抢劫枪支罪犯赵库被判有期徒刑17年,抢劫犯李敬文、迟成喜、白茹冰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12年。是年9月审理一起哈市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引起全社会关注,新闻媒体进行了点击。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亮,1980年生于呼兰区康金镇,2003年12月在利民开发区轴承厂家属楼开设一处网吧,利用计算机网络非法传播淫秽电影百余部,供顾客观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有期徒刑。

【民事审判】  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38件,结案3727件,结案率99.71%。其中假日法庭共接待当事人928人次,开庭审理案件76件,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50余万元。原告哈尔滨呼兰种禽场诉被告吴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吴杰多年租用原告冷冻厂、兴牧肉食加工厂及鸡舍,拖欠租金近20万元未给原告。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解除原、被告租赁关系,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迁出所租赁场所,并支付给原告租金19.48万元。2004年4月20日,哈尔滨呼兰种禽场全体退休人员送法院一面锦旗,上书“秉公执法的典范,清正廉洁之楷模”。

【行政审判】  4月24日借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之际,开展法律宣传和专访活动。在群众聚集的呼兰老城区设置宣传站点,现场发放法律宣传单5000余张,面对面地进行司法咨询近70人次。7月27日,副院长崔佰成带领行政庭干警深入呼兰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行政处罚法的适用、程序、执行及相关案例进行讲解。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表示法院送法上门感到很“解渴”。

【执行工作】  8月份,执行局召开教育整顿推进会议,副院长孙杰宣读了本院执行局教育整顿推倒重来实施方案,确定了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组织上的整顿重点,解决执行工作不廉,吃、拿、卡、要、报的问题;解决纪律松弛、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办私事、午间饮酒问题;解决冷、横、硬、冲的问题;解决合力不强、扯皮、推诿的问题。年末,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执行会战,全面清理积压、疑难案件、信访督办案件。共采取查封、扣押措施11件,采取冻结措施8件,采取拘留措施20件,强迁1件,和解执行13件,部分履行22件,自动履行7件,全部执行22件,执结标的1609538.46元。陈绪俊申请执行秦德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百般推拖,其妻辱骂执行工作人员,后又拖人说情拒执。工作人员顶住压力,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当天,被执行人亲属将执行款及各种费用全部交清。

【审判监督】  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制定了《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的八条措施》,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年共发《案件质量通报》7期,对15名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发改率同比下降11.6%。建立健全了审限预警、审限跟踪管理、案件催办督办、对可能超期的案件“黄牌”警告,延长审限由院长审批,对故意超期的案件进行处罚等审判效率监督体系。如在审限管理方面规定:民事案件,一般在4个月内拿出结论;刑事案件,一般在1个月内拿出结论;行政案件,一般在2个月内拿出结果;如果超过规定的审限仍无结论的,庭长与主管院长要及时研究解决,实现审判提速,杜绝超限案件发生。审判监督庭与研究室联合对2004年1月30日前立案和2003年结转至2004年的案件进行抽查,没发现一件超限案件。

【人民法庭】  呼兰区法院下设利民、呼兰镇、长岭、双井、二八、康金6个人民法庭,配备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等35人。撤县设区后,辖区16个乡镇,人口68万。每年直接立案处理各种民商案件3000余件,占全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68%。人民法庭方便了广大群众诉讼活动,是为民排难解纷的主力军。2004年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3160件,全部结案。其中康金法庭受理860件,呼兰镇法庭受理581件,双井法庭受理500件,长岭法庭受理462件,利民法庭受理457件,二八法庭受理300件。

【立案信访】  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全程抓信访、全员抓信访工作,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制定了信访工作接待、信访转办督办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层层督办,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共发信访通报2期,对3名干警进行了通报。全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案件7件,解决多年积案3件,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及省、市法院等部门交办的案件34件,督办的案件全部结案。立案庭开展“文明窗口竞赛活动”,开展“四个全新”服务工程,推出“十项便民措施”和“十项公开承诺”。上访工作采取排查、督办检查方法,由审判委员会把关,领导包案,逐案解决,。有13起涉法上访案件结案、8件息诉、息访。确定3件属无理缠访、1件终止执行,为创建全区的平安环境提供了保障。马淑清与呼兰房产建筑工程公司房屋动迁纠纷中,多年上访。1998—2000年先后经由呼兰法院初审、市中院二审,呼兰法院重审、市中院再审、终审。但由于诉讼标的物(康金镇原包子铺集资楼西北角一楼33.9平方米楼房)已被呼兰房产建筑工程公司转让案外人徐某,上访人要求执行回转。案情复杂,时间较长,列为2004年重点督办案件。按照法院“四定四包”原则,确定副院长侯文、孙杰会同执行局局长林向东、立案庭庭长吴树臣、信访办冯斌负责处理,通过多方工作并采取司法手段,为上访人执行回转现金13万元。可是上访人不要现金只要楼房,院方又与被执行人沟通,做细致工作,被执行人呼兰房产建筑工程公司高价购回楼房,过户到马淑清名下,此案完结。

【调研工作】  制定了《呼兰区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单项“双百分”目标考评办法》,将上级法院给的调研指标,落实到庭室及个人,全院上下形成风气。全年完成市法院部署的调研文章9篇,案例分析12篇,统计分析4篇,6次参加上级法院业务部门开展的各类调研活动。院长、庭长共撰写调研文章19篇,被省、市刊物采用5篇,其中3篇获奖。于波撰写的《彩礼的界定及返还标准初探》、何艳红撰写的《罚金的适用及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完善的问题》、安微撰写的《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分别获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赵凤城)

司法行政

【概  况】  2004年司法局以抓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为根本,全面开展司法行政业务,一是强化干警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规定每月第二、第四周的周五为集中学习日,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为主,全年撰写各种调研文章32篇,被国家、省、市级刊物采用21篇,收集发布信息42条。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带动司法队伍建设,以加强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干警素质。三是树立和弘扬先进典型,远学任长霞、顾双彦、曹发贵,近学鲁秀梁和“东莱”精神,树立新世纪干警形象,促进司法业务全面顺利地开展。2004年区司法局被区委认定为一类班子,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公正处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公正处,司法所获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正行风促发展工作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区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7个基层单位和13名干警被市、区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普法教育】  一是在全区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课,把法制教育延伸到大中小学生之中。二是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以宣传《宪法》和行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设普法宣传站30个,挂过街横幅、条幅80多条,发放普法宣传单15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70人次。三是与区政法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区艺术剧院编排了一台(二人转、小品、拉场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全区开展普法宣传巡回演出70余场次。四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送到地头、村头、炕头。五是针对石人镇村民到省委上访事件,组织全局干警、律师组成两个宣传组,在老城区步行街广场、石人镇、康金镇宣传《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哈尔滨市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

【法治示范典型】  继续重点培植大用镇佟家村、孟家乡成功村等11个试点村。2月25日,佟家村代表黑龙江省接受了司法部、民政部的检查,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光荣称号。10月20日,在大用镇佟家村召开了全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

【普法考试】  7月17日、8月15日和10月23日组织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国家公职人员、金融、通讯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普法考试,参考人数12000人。

【干部培训】  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大人事办、区委党校组织了为期5天的全区中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培训。

【法律援助】  在县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老龄委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后,又先后在全区16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司法局指导各工作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法律援助的有效延伸。6月4日和10月9日,两次在老城区繁华地段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下发宣传单1.7万份,悬挂过街横幅13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全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其中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9件,其中6件的辩护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8件,民事诉讼案件16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30件,超过市局下达目标任务的200%。

【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全年对区内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两次清理和整顿,清理黑律师4名。对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考核、考试。利用2周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案卷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了处理,规范了全区法律服务市场。10月19日区人大检查组检查司法局工作,对司法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给予肯定。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04年积极争取省、市司法部门领导的支持,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突出进展。7月9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朱文学率队到呼检查指导工作,对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为利民、双井两个司法所解决办公用房资金16万元。省司法厅在2004年中央政治装备补助专款中给区司法局解决17.5万元的装备。6月3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行重点工作五常现场会上,介绍了呼兰区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  4—6月份,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区722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以乡镇为单位)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区共有调委会182个。整顿后各司法所成立了司法调解中心,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处理大量纠纷。截止10月底,全区调解民间纠纷2101件,调解成功2059件,成功率达98%,其中土地纠纷278件,调处成功270件。

【公  证】  一、围绕“三农”提供法律服务。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做好定单农业、土地承包、林权转让公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百姓家”活动。向农民发放宣传单5000份,发放《公证知识宣传手册》600册。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70余件。二、围绕进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协调送法上门,为企业起草各类法律文书、为企业出点子、出路子,与其建立良好关系。三、围绕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产权重组、转让、拍卖、租赁、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公证。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510件。其中国内经济159件,国内民事4056件,涉外民事295件。收费14.05万元。

【律师工作】  2004年全区有律师事务所4个(萧乡律师事务所、福源律师事务所、博新律师事务所、龙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17件,法律援助案件26件,完成非诉讼法律业务54件,涉案标的500余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321件,解答法律咨询2400人次,受聘法律顾问252家,其中交纳服务费的17家。由司法局组织律师参加义务法律宣传75人次,对上访人员提供法律服务32人次,接待上访人员145人次。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5篇。

【“148”法律服务专线】  各乡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设专人值班。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由律师所、公证处轮流派律师、公证员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48”法律服务专线实现了对社会、对群众“送法上门,满意万家”的承诺。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共接待群众电话咨询1897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70人次,承办法律服务案件1877件,提供上门服务50件,提供法律援助150件,解决纠纷12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刑释解教工作】  2004年底,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8人,书面接茬率100%。司法局主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帮助为刑释解教人员减免各种税费,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城镇安置率达90%,农村安置率达95%。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从4月1日—7月3日开展了对2001年度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调查,此次共调查刑释解教人员129人,及时掌握了他们的现实表现,为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张伟华)

【呼兰监狱】  呼兰监狱的前身是革志监狱。革志监狱于1969年从齐齐哈尔迁至大庆市肇源县。2000年9月因水患整体迁址呼兰,占地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2001年6月更名呼兰监狱,处级单位。此为重刑监狱,关押改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以上罪犯,并负责省内部分看守所新投犯集训任务。内设机构33个,其中机关科室14个,直属单位4个,监区15个。党政班子齐全。监狱长兼党委书记田月强,政委兼党委副书记肖吉全。2004年,先后被省司法厅、武警黑龙江省总队授予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先进单位,被省监狱局授予全省监狱系统防病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4年4月1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农村水利工会副主席丁哲元一行5人来呼兰监狱检查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4月23日,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宋恭谨,在厅纪委监察室副主任沈家富、局监察室副主任冯明生陪同下来呼兰监狱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15日,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杜宪民、副主任宋成杰、省监狱局政委陈忠民、政治部主任何锡玉等到呼兰监狱检查工作。9月2日,省监狱局局长孙平、副局长陈树安、李洪福、信世良及计划处、办公室、设计院有关负责人到监狱开展调研活动,研究确定监狱建设规划,决定将监舍供暖业务移交当地供热公司。12月28日,司法部检查组在呼兰监狱召开黑龙江省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会。司法部体改办常务副主任曹学军、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洪超、省监狱局局长孙平、政委陈忠民、天盈集团总经理丁学文等视察了监狱。

(曲艺)

军    事

(一)武装部

【思想建设】  人武部党委把抓好民兵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战备教育作为加强广大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首先,及时下发民兵政治教育计划方案,把《民兵政治教育细目》、《中国民兵》、《国防》和《东北后备军》等刊发的教育内容贯穿全年,利用民兵训练间隙及机关下乡检查等时机,采取集中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广大民兵不失时机地进行教育。同时抓住民兵集训、突击生产、抢险救灾成建制用兵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教育。其次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难点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民兵信息员作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每逢重大节日,社会敏感期间全天候与区委“维稳办”、“610”办公室、信访办等部门沟通和联络,协助地方做好“维稳”工作。第三是在民兵战备教育的重点上下功夫。针对部分民兵存在和平麻痹思想,适时开展形势战备教育,教育广大民兵正确认识当前国际国内的军事斗争形势,居安思危,增强战备观念,为“拉得出,连得上,打得赢”做好充分准备。

【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和支持全区武装工作。区委、区政府召开了议军会和武委会,研究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和民兵工作落实情况。区委书记、区人武部第一书记傅丰志、区长刘世勋及主管武装工作的常务副区长富伟多次到人武部进行现场办公,帮助办实事、解难题,为全区后备力量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各乡镇都将武装工作纳入日程,定期分析武装工作形势,解决基层武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康金镇、方台镇、莲花镇、长岭镇在抓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六个五”活动工作方面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基层武装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领头雁作用。白奎镇、沈家镇、大用镇在抓征兵工作中能科学决策,严格把关,认真解决征兵工作的难题,超额完成了征集任务。孟家乡在武装部建设上舍得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已跃升到全区先进行列。全区专武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部党委结合区里的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交流,协调区组织部对全区专武干部能力素质进行考核,一批思想素质好、工作政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到武装工作岗位上。

【军事工作】  全区共训练民兵659人,其中民兵应急分队125人,民兵连、排长34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329人;民兵信息员6人;民兵对口专业分队165人。由于组织严密,管理严格,四期民兵军事训练均取得好成绩。其特点是:一、训练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每期开训前半个月,先对教员进行集训,对教员的教案、内容进行综合审定,严把质量关。在选拔参训人员上挑选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在训练内容上,严格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要求,按纲施训。二、坚持一日生活制度上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部队的管理方法,实行早出操、晚点名、干部跟班作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加强民兵的组织纪律观念。三、规范了民兵训练的各项登记统计。按照警备区民兵军事训练规范化要求,对民兵军事训练的各种登记统计进行统一规划、装订入册,达到警备区民兵军事训练的规范化管理要求。

【征兵工作】  本年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参军热情明显降温,适龄青年报名人数降到几十年来最低水平。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超常规措施,区委书记、区长对征兵工作多次做出指示,常务副区长富伟亲自督促各乡(镇)落实征集任务。区人武部部长乔森带领工作组多次深入各乡镇,做适龄青年及家长工作,对征兵困难户进行逐个走访帮扶。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播放爱国主义影片及光荣与义务的录象片,解答适龄青年及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使广大应征青年进一步了解部队,消除恐惧感。各乡(镇)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征兵工作咨询站,通过乡(村)广播站、板报、张贴标语、悬挂过街旗等形式,进一步进行思想发动。白奎、大用、沈家三镇领导亲自挂帅,措施得力,征集效果明显。白奎镇征兵的“三包一”经验在全区转发。人武部对征兵难度大的呼兰镇、康金镇、石人镇采取各种帮扶办法,也收到了较好效果,扭转了三次组织上站体检的被动局面,农村青年应征积极性有较大提高,为完成年度征集任务奠定了基础。在体检、政审、定兵、起运各环节严密组织,合理安排,周密布置,圆满完成新兵征集和送兵任务,实现全区连续20年无责任退兵的目标。

【民兵参建】  在开展“六个五”和“创业标兵”活动中,全区广大民兵在科技兴区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科技致富、修路筑堤等大项工作中发挥了突击队作用。全区涌现出了许多科技致富能手,出现了许多专业村、专业户,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如:呼兰镇富强村民兵连长王恩志,运用科学技术饲养奶牛,成为专业户,带动全村致富。双井镇护路村民兵连长刘文喜带领全村走上致富路,被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警备区评为“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个人”。2004年,全区民兵共为贫困户捐献化肥上百袋,帮教转化“法轮功”人员40多人,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配合公安部门执行各种巡逻值勤任务上百次,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全区民兵中广泛开展了“强素质、树形象”活动,推动了全区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张立祥)

(二)驻军

【黑龙江省军区军械修理所】  黑龙江省军区军械修理所(简称军械所),占地8000平方米。副团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部队、民兵武器装备修理和全省部队、民兵军械专业技术培训。经费由省军区划拨。设所长1人,党委书记1人。2004年所长王兰坤、党委书记乔树春。2004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沈阳军区装备部在军械所召开“沈阳军区民兵武器报废现场会”。年底,军械所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授予全军民兵武器修理先进单位。(张延才)

【黑龙江省军区军械仓库】  黑龙江省军区军械仓库是省军区装备部直属单位,归军区后勤部管辖,正营级。主要担负省军区边防部队和部分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弹药、装备器材的中转、收发和储存任务。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主任李海波、教导员曹滨巍。2004年该库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11月省军区政委肖玉国来库检查工作。该库官兵与呼兰第九中学结成军民共建关系,2004年4月份,20名战士到第九中学学习电脑7天。8月份,官兵为第六、第九中学和新北方外国语学院新生上军事课1周。(闻亚军)

【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  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黄金第一支队。2002年3月武警黄金一支队由呼兰移防牡丹江市,部分干警留守呼兰,8月份成立武警黄金一支队教导队。正营级单位,职能是培训本支队的新兵和干部士官,维护地方治安,处置地方突发事件,与哈师大呼兰学院结成警民共建关系。2004年队长毕国龙,教导员魏本杰。(魏本杰)

【武警呼兰监狱中队】  全称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第四支队十四中队。担负呼兰监狱外围武装看押任务。级别为连级。设中队长和指导员各一名。队长于亚军,指导员李百山。2004年9月省武警总队王良臣(少将)来队视察。该中队被武警黑龙江省总队评为2004年度基层建设标兵中队。(李百山)

【武警呼兰中队】  武警呼兰中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六支队。正连级单位。设干部3人;中队长杜祥羽,指导员杜国忠,副中队长高青春。其职能是负责维护呼兰县看守所外围武装巡逻、警戒和呼兰县重大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抗洪抢险等项工作。

【呼兰消防大队】  呼兰消防大队隶属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下辖消防中队1个。担负呼兰区火灾、危险品泄漏、建筑物倒塌等灾害事故处置工作。编制12人,设大队长、教导员和副大队长各1名。2004年5月,消防大队大队长曹立春,6月初,大队长由曹永志接任。教导员、副大队长董波。

【利民消防中队】  利民消防中队隶属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正连级单位。负责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编制24其中干部3人。中队长齐广友(上尉副营职),指导员张威力(少校副营职)。(吴志林)

(三)人民防控

【概  况】  通过电视讲座、悬挂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例,强化全民防空观念。加强四项费用收缴力度,全年收缴四项费用10万元,抢险1处,完成了预定目标。给《哈尔滨人防》投稿12篇,向区以上报社、电台、刊物投稿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