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呼兰区消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备案和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关于转发公安部公通〔2001〕97号文件及印发黑龙江省公安厅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公通〔2002〕4号)相关规定,呼兰消防大队参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研究拟定了《2024年呼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恳请区政府批准我局进行备案,并将《2024年呼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利用呼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附件:重点单位名单(159家)
哈尔滨市呼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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