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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日期:2023-04-03 来源:呼兰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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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哈尔滨市呼兰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以来多次违规调整,保护功能弱化,河口的江心岛被调出保护区用于建设呼兰湿地乐园旅游项目,侵占湿地75公顷,截至督察时虽拆除了部分违规建筑,但湿地生态功能没有恢复,自然岸线遭到破坏。

二、整改目标: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并清运建筑残渣,修复湿地生态。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呼兰湿地乐园旅游项目地上违规建筑并清运建筑残渣。

2.2022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原有生态修复方案,增加被侵占的75公顷湿地生态修复措施和自然岸线恢复措施,完成修复方案评估。

3.2022年12月底前,按照通过评估的修复方案,采取覆土、播撒草籽等措施,组织实施修复工作,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成果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编制《呼兰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完成了原呼兰湿地游乐园内违规建筑及1.2公里岸线道路拆除工作,并完成建筑残渣清运。

3.全面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完成覆土、播撒草籽工作;组织专家对生态修复成效进行论证,并形成“生态修复实施成效论证报告”。

五、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7358299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东二大街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整改责任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来源:区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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