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企业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4月6日)。若个人、团体或企业等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理由及依据发送至zhc2259@163.com。
附件2: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2022-03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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