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3-24303
  • 2017-03-14
  • 哈呼政规〔2017〕1号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兰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08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呼兰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17314

呼兰区道路交通

综合大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我区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依据《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结合区域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集全区之力,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确保实现停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环境显著好转、道路通行基本通畅、交通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的工作目标。力争3月初全面启动并形成严打氛围,615日前有根本性改观,12月底建设类任务全部完成。

(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区2条严管街路实现“零违停”;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闯红灯、路口抢行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得到严厉打击,港田车、摩托车、电动车乱穿乱行现象明显减少。

(二)重点车辆违法得到有效管控。公安交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管理、联动处罚机制,使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残疾人代步车、港田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行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交通组织进一步完善,秩序乱点、堵点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交通标志标线全面梳理更新,交通智能管控项目设备全部投入使用。

(四)道路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显著提升。广大市民对严管交通违法的必要性形成广泛共识,交通法规人人遵守、交通管理人人参与、交通违法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呼兰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于传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呼兰大队,与呼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合署办公。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孙祥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孙震、交警呼兰大队队长于广军同志兼任,负责统一指挥全区大整治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违法停车。包括违反禁止停车标志停放、违反禁止停车标线停放、不按停车泊位停放、不按规定停车方向停放,以及出租车不靠边停车、公交车不靠站台停车等。

(二)争道抢行。包括实线变道、强行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遇车辆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等。

(三)逆向行驶。包括占用对向车道行驶、闯单行道等。

(四)路口抢行。包括占用路口网格线或人行道停车、路口交通阻塞不依次等候等。

(五)闯红灯。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特别是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闯红灯等。

(六)分心驾驶。包括驾车接打电话、玩微信、看电视以及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

(七)酒驾毒驾。包括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吸毒驾驶等。

(八)涉牌违法。包括伪造变造号牌、挪用号牌、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临时号牌过期等。

(九)涉证违法。包括伪造变造驾驶证、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以及驾驶证满12分、暂扣或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

(十)重点车辆违法。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重点范围

在全区范围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基础上,集中整治严管街路和重点区域:

(一)设学院路和萧红大道为严管街。整治以严管街为主的新、老城区一类街道。

(二)重要党政机关、主要商圈、大型市场、重点学校、大型医院、火车站、客运站、主要旅游景点、大型住宅小区以及地铁等大项目建设施工区域的周边道路。

(三)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能力差的支路、巷路。

五、措施分工

开辟公安部门、规划建设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支持保障部门四个战场。

(一)公安部门第一战场

区公安分局和交警呼兰大队负责

1.以治理违停为突破,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一是施强硬治理手段,对城区重点街路实施违法停车“零”容忍,设置2台拖车全天候拖拽违停车辆,配置20套锁车器;二是推行“巡警管停车”措施,利用巡警警力覆盖,重点整治严管街、一类街道违法停车;三是上半年施划3公里黄边石道路,对在黄实线路段内违停的,一律按违反禁令标线处以记3分、100元罚款处罚。对黄实线路段违停的,一律重罚重处;四是用好新建停车泊位,重点清理学院路、南大街、南二道街已经规划停车泊位周边的违停车辆;五是组织指导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对周边200米范围的违停车辆摄录取证,移交公安交管部门核实处罚;六是责令改变用途的停车场立即整改,彻查停车场挪作他用行为,对21处改变用途的停车场(或泊位)恢复功能。

    2.严打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一是整合警力是加强早晚高峰勤务和“保校护园”警力密度,全区共设置早晚高峰及校园周边岗位34处,加大早晚高峰期前交通疏导力量,提高警力覆盖面和道路通行能力;二是成立三个整治组:第一组由大队长于广军带领,整合违章、车驾管、事故内勤警力与一中队整顿新城区交通秩序,重点放在学院路、南京路、北京路、利民大道、呼兰大道等重点街道;第二组由副大队长李建东带领,整合直属中队、特别行动队、二中队整治老城区交通秩序,重点放在南大街、萧红大道、东府路;第三组由副大队长陈永生带领,整合四个公路中队整治辖区国省道路及农村乡镇,重点放在鹤哈高速、哈肇公路和城乡结合部;三是利用现有的视频(固定和移动)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压线、越线、超速、不系安全带及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记分处罚力度,对客运、校车、危险品用车、农村面包车、大型货车、租赁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坚决实施积分管理;五是与市区大队同步开展“全民拍违法”行动,发布市民交通违法“随手拍”程序和取证标准,鼓励群众广泛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六是牵头开展“港田车”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港田车的综合治理,中心商业区坚决清理干净。

3.打击各类妨碍执行公务的抗法行为。区公安分局要按“全警管交通”的警务模式,由各辖区派出所、巡逻辅警大队等部门与交警大队配合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对发生的各类以暴力、威胁和恐吓(非暴力)等方式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完善设施缓解拥堵,提高通行能力。一是利民大道全线实施中央硬隔离,先期可设置学院路至大耿家立交桥段(2公里);二是学院路(利民大道至广厦学院段360米)实施中央硬隔离;三是南二道街(东府路至建设路段580米)实施中央硬隔离;四是南大街(东府路至建设路560米)实施中央硬隔离;五是4月底完成新老城区一类街道交通标线第一次复线工作。

5.增强科技化管控水平,提高重要交通节点通行能力。一是推进灯控信号调整社会化服务,11月底,完善辖区30处主要道口信号灯配时方案;二是增设、升级十处(1.农垦灯岗;2.荣昌路灯岗;3.学院路灯岗;4.二百灯岗;5.一百灯岗;6.造纸岗;7.萧红灯岗;8.德利灯岗;9.人劳局灯岗;10.呼兰大道南京路灯岗)城区主要道口灯控信号交通违法抓拍装置。三是增设四处(1.中心市场东侧;2.中心市场西侧;3.远东市场门前;4.学院二道街口)违停电子抓拍装置。

(二)规划建设部门第二战场

松北规划分局、呼兰规划分局负责:一是在新、老城区规划设计至少3处停车场;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要组织交通评价,优先考虑交通影响。

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一是结合道路规划建设,建设4座行人过街天桥(1.学院路广厦学院;2.学院路农垦学院;3.南二街中心市场;4.南大街中心市场);二是加快推进今年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在新、老城区主要道路辟建6处公交车港湾;四是协调地铁集团等企业,做好所属工程的占道范围、施工时间、安全设施设置等保障工作,大型施工项目须提前进行交通评估,将影响降至最低。

(三)行政执法部门第三战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一是加强公交、出租、客货运企业的监管和驾驶人教育,3月前,与交警部门联动,完善行业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据行业法规叠加处罚违法违规驾驶人;二是加强货运场站源头管理,加大超载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三是组织开展旅游车、黑出租车、营转非车辆、摩的港田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战役。

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排放及运输车辆源头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严查无证运输、苫盖不严、沿街洒落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已备案的占道市场进行规范治理,会同交警部门迁移或撤销影响通行的占道市场,做好非法占道清理;三是加大占道市场管理力度,严格按时间、按范围规范经营;四是结合道路维修工程优化路口渠化,因地制宜调整路边石高度,调整盲道位置,增设路基上停车泊位;五是会同交警部门完善、修复、增设各项交通设施建设工作。

(四)支持保障部门第三战场

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大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营造交通大整治舆论氛围。一是制定全区宣传方案,定期组织媒体协调会部署工作;二是协调省市区媒体,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化宣传报道,妥善应对负面舆情;三是利用主干道、商业、客运业各类LED显示屏和字幕屏,播发宣传信息;四是实施交通安全宣教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包保承诺书,做到交通宣传“入户、入企、入机关、入社区”;五是组织机关干部、驾驶人、社区居民、大学生和社会志愿服务队,维护行人交通秩序。

区残联负责:一是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展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驾驶人摸排,建立台账,配合乡镇(街道)在与残疾人签订《主动放弃非法营运行为承诺书》的认定工作;二是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港田车治理,逐步清理规范。

区教育局负责:一是每学期至少安排4节交通安全课,并与交警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二是在有条件的学校,试行校车、专业送子车进校园,鼓励学校租用大客车统一接送学生,引导家长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学生;三是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在校园周边指定送子车、私家车停放区域,安排教职员工统一引导学生出校入校。

区卫计局负责:积极推广省中医院、市第一医院为职工异地租赁停车泊位的成功经验,为患者提供更多医院停车泊位,并通过开通通勤车、利用院内空地设置立体停车设备等综合措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增加执法设备资金,为一线执勤民警、辅警配备足够的移动执法终端、酒精测试仪和锁车器等执勤执法设备,为完善、修复、增设各项交通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合理规划、设置劳务自由市场,配合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清理北二道街劳务人员占道。

各乡镇(街道)负责一是对管区内有停车空间潜力的封闭社区、单位进行调查,协调开放停车空间,6月底前,新老城区至少开放800个泊位;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猫冬车”、“僵尸车”,6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完成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四是统筹本地区交通安全“宣、教、管”,提高群众交通贡献率;五是开展从事港田车营运驾驶人摸排,建立台账,为下步治理港田车提供依据。

区规划、住建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在规划设计中组织交通评价,优先考虑交通影响。

区政府督办室负责:对照区政府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通综合大整治活动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需要,是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体政府公务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交通综合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子方案,请主管区长签字同意后,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分解推进,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履行职责,密切联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守土有责,全力以赴,做好份内、协助份外、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对影响交通发展的“顽疾”、“恶症”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和配合机制,全力破解制约我区交通发展的瓶颈难题。

(四)严格考核,督导问责。领导小组每半月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两月召开全体会议。大整治工作任务已列为区政府督办事项,跟踪问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反馈,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情况,每月30日前上报工作小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随时报送。各单位要设立一名专职联络员,316日前将联络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大整治行动办公室,331日前将辖区港田车驾驶人摸排台账报送至大整治行动办公室,报送方式:hljjd9999@163.com。联系人:吕志欣,电话:13945065414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