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呼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的统计期限从
一、概述
2012年,按照《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功能,设立专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公开机制逐步完善,中心管理日趋规范,网上公开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已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呼兰区共有3个乡、8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有区政府门户网站1个,部门门户网站3个,信息查阅室1个(档案局),电子显示屏2个,有行政服务中心1个。今年以来,我区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增加了11个模块。重建后的新门户网站,大大提升了易用性、安全性,网站内容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善,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二是我区政务公开从抓政府本级和区直部门办事公开开始,自上而下,由点到面实施,经历了一个由局部到整体逐步推进的过程。目前,政务公开制度已在19个乡镇街道,24个区直部门,168个行政村、38个街道居委会政务公开面达到了100%,学校、医院、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公开面达到了80%以上,全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1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0条,利用信息查阅中心公开29条。三是加强宣传和考核检查。政务外网公开政务信息200余条,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制作条幅15幅,并通过呼兰电视台和呼兰报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对各单位抽查考核3次。
(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供水、供热等涉及民生的单位,设政(村)务公开栏,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在普遍采用公开栏、服务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各部门还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区直中小学公开“两免一补”政策;医院利用“一日清单”告知住院费用;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利用巡回宣讲粮食“两补”政策。遇有特殊节日或相关主题活动,有关单位走上街头、社区、广场通过文艺汇演、专题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信息。
(三)加强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区政务中心不断加强基础建设,配套硬件设施,现代化办公水平不断提高。在政务中心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服务、创新为理念,加强部门的功能整合,努力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带动全区政务公开的龙头和重要载体,构建集政务审批、效能监管、资源配置、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平台。我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单位31个。截至目前,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45430件,其中今年受理9512件,总体办结率100%,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上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上传至呼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各部门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经依法给予答复,免费提供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
三、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跨河北扩、沿江东拓”战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实现全面城市化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行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开内容,丰富县乡公开方式,推进乡(镇)办事公开,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行业政务公开内容,推进重点行业办事公开。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和集中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呼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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