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杨林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查阅向社会公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呼兰区杨林乡政府,联系电话0451-552091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乡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对本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在信息公开领域的敏感性还不够,有时未能第一时间捕捉到群众的关注点,对一些民生热点缺乏深度挖掘。
整改措施:我乡加强各个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理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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