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长岭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我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查阅向社会公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呼兰区长岭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51-552880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岭街道办事处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采取高效、准确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原则和统一规划,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着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认真做好区政府办公室赋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及年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2021年度及历年累计我街道受理申请的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街道根据区里要求,完善政府网站设置、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标准、内容、公开事项及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各办、各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长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在街道辖区内通过电子屏幕、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工作人员入户等途径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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