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做好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便民为原则,依托区政府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卫健局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平台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并能做到及时更新。不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督促单位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对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栏目体系设置进行优化,确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呼兰区区卫生健康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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