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来源:呼兰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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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呼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区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财政资金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要通过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3条,财政直达资金等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认真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捷、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将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及地点等均进行主动公开。规范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通过公开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注重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时效,确保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和民众关注度高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受理收取费用及其它非必填项。

呼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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