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呼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区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财政资金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要通过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3条,财政直达资金等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认真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捷、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将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及地点等均进行主动公开。规范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通过公开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注重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时效,确保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和民众关注度高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受理收取费用及其它非必填项。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