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查阅向社会公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呼兰区交通局,联系电话0451-573225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和《通知》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交通运输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15065条。
(二)依申请公开。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交通局收发室,线上线下接受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查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查找公开过程中的不足,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每季度对政务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持续抓好政务公开条例的学习宣贯,面向交通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0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薄弱,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上网查询其他省市县管理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模式,学以致用;二是制定信息公开专项培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配备专人负责此项事宜,部门领导负责审核上报,确保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接到已申请公开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情况、未向申请人发出通知、收到申请未受理及收取费用情况。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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