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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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http://www.hulan.gov.cn/hebhlq/sy.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呼兰区民政局,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北二道街85号。邮编:150500。电话:0451-568670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各科室严格按照《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序。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我局紧紧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民政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区民政局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4件;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规程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上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进行完善,所有信息公开均层层把关,多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开,严禁保密信息外泄。为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确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一是将主要对外管理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办事地点、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在政务服务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扩大知晓范围。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及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2023 年全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的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2024年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行动上,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呼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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