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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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http://www.hulan.gov.cn/hebhlq/sy.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呼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街道利民开发区燕京路cbd大厦西一楼。邮编:150500。电话:0451-573227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不动产中心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不动产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动区不动产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科室的分工与职责。通过中心工作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我中心信息科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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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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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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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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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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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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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呼兰区不动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机关干部对文化机构这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

(二)改进情况

在接下来的2024年里,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以下改进:一是结合不动产中心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强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加强对中心内部职能科室统筹协调,按照职能明确信息内容分工,确保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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