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秸秆 两名村民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0-11-03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呼兰区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区坚决实施防火禁烧网络化管理制度。各村“两委”成员坚持防火禁烧值守,乡镇街道与派出所联合开展禁烧巡查,生态环境部门加大露天禁烧秸秆督查,形成了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等焚烧行为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10月30日晚5点15分左右,腰堡街道巡查人员在检查各村秸秆禁烧时,接到有村民正在焚烧秸秆的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永丰村火点现场。随后,区禁烧办、腰堡街道、腰堡派出所有关人员立即到场组织现场扑救,于20时10分将火扑灭。在灭火过程中,当场控制住涉嫌纵火人员2名,被带回派出所调查核实。
经调查,被带回派出所的两人为腰堡街道永丰村蒙古屯村民张某雷、陈排屯村民张某梅。二人承认,2020年10月30日晚天刚擦黑,他们认为看护人员应该回家吃饭,不在巡查点位,所以去焚烧秸秆。其中,张某雷2亩地,过火面积约为110平方米,张某梅7.5亩地,过火面积约为55平米。
根据省市部署,呼兰区今冬明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自9月15日起,到明年5月15日结束。期间,街道、村两级采用每天播放音频或发放宣传单形式向村民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禁烧秸秆的要求,张某雷、张某梅两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省市区三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依旧故意燃烧自家秸秆,并涉嫌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鉴于张某雷、张某梅两人“涉嫌故意”的情节,区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依法对张某雷、张某梅两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违法行为。但还是有个别的村民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自己的方便私自露天焚烧秸秆。希望每一位村民熟知政策,倡导环保,切实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来源:呼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