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哈呼政规〔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达标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达标方案
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沿河治河、先易后难、由面到点”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我区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区水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参照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开展辖区全流域(河、沟、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劣Ⅴ类水体,使少陵河水体尽早达到规划目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全面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环境状况
(一)水系概况
少陵河是呼兰区与巴彦县界河,少陵河东岸为巴彦县行政区域、西岸为呼兰区行政区域,自呼兰区杨林乡七佰村东北方向约2.8公里处由巴彦县进入呼兰区,流经呼兰区杨林乡七佰村郝家庙屯与漂河汇入少陵河,流经田堡村,在呼兰区杨林乡田堡村东南方向约12公里处汇入松花江,流经呼兰区长度约13公里。
(二)环境背景
1.水质现状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少陵河姜家店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2.污染背景
(1)点源污染
少陵河呼兰区段沿河排污口共有0处、雨排口共有0处;沿岸已建设污水处理厂0座;沿河涉水企业0家;沿线500米范围内垃圾堆放点0处;沿线500米范围内合计13处违章建筑,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
(2)面源污染
流域面源污染主要为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三大方面。其中,少陵河呼兰区段沿线5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种植区面积合计6470亩;有6条自然沟渠向少陵河排水,排放的主要是农田排涝雨水;沿线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2处。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调查少陵河呼兰区段环境问题
1.工作内容。对辖区少陵河500米范围内排扣(排污口、雨排口)、涉水点源(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垃圾、违建、农业生产面源(农作物种植)、农村生活面源(垃圾、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面源等环境问题进行拉网摸排,全面调查辖区内少陵河流域环境问题。
2.责任分工。区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区水务、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执法、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林草等有关部门和杨林乡政府,对辖区内少陵河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开展拉网摸排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区河长办负责建立流域污染源普查数据台账(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处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流(河、沟、渠)、规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信息,违建还要明确违建用途和权属等),制定“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完成时限。少陵河流域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调查、“三个清单”制定均要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清理河道违章建筑
1.工作内容。全面清理少陵河河道内存在13处违章建筑,恢复河道原状。
2.责任分工。区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内13处违章建筑清理整治;杨林乡政府按照区水务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整治任务,2020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严治畜禽养殖污染
1.工作内容。开展少陵河西岸2处养猪场治理工作,严治畜禽养殖污染。
2.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少陵河西岸2处养猪场治理工作,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管理体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杨林乡政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整治任务,2020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1.工作内容。开展少陵河沿线5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种植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绿色生产、落实“三减”措施,更换植保标准喷头;杨林乡政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20年春耕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少陵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
(二)完善监管机制
通过少陵河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各级河长办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日常巡河管护工作,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反弹。
(三)健全档案材料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档案管理,定期梳理汇总治理工作档案,留存治理前后对比照片及相关影像资料,对整治问题实施销号管理。
(四)定期报送进展
各有关单位每月12日、26日前将治理进展情况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104室,联系电话57358267。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少陵河呼兰区段治理任务分解表
2.少陵河沿线违章建筑明细表(13处)
3.少陵河沿线畜禽养殖场明细表(2处)
附件1
少陵河呼兰区段治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整治措施 | 整治进展 | 整治进度(%) | 牵头单位 | 落实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编制“三个清单 | 区河长 办 | 区河长办,杨林乡政府 | 2019年12月15日 | |||
2 | 少陵河河道内存在13处违章建筑 | 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状 | 区水务 局 | 区水务局,杨林乡政府 | 2020年3月底前 | ||
3 | 少陵河西岸存在2处养猪场 | 散养户畜禽粪污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管理体系,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杨林乡政府 | 2020年3月底前 | ||
4 | 少陵河呼兰区段沿线5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种植区面积合计6470亩 | 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绿色生产、落实“三减”措施,更换植保标准喷头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杨林乡政府 | 2020年春耕前 |
附件2
少陵河沿线违章建筑明细表(13处)
序号 | 名称 | 所在位置 | GPS定位 | 所属河流 | 规模(㎡) | 责任单 位 | 责任人 | 权属 | 备注 |
1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9.16 45.98.24 | 少陵河 | 4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连文 | |
2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9.16 45.97.20 | 少陵河 | 8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广财 | |
3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7.15. 45.96.10 | 少陵河 | 40 | 田堡村 | 刘君 | 柳建国 | |
4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5.14 45.87.20 | 少陵河 | 40 | 田堡村 | 刘君 | 韩春义 | |
5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3.15 45.90.12 | 少陵河 | 40 | 田堡村 | 刘君 | 宗宝昌 | |
6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4.16 45.90.15 | 少陵河 | 60 | 田堡村 | 刘君 | 赵德文 | |
7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6.18 46.90.19 | 少陵河 | 3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连波 | |
8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7.19 45.89.18 | 少陵河 | 2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广祥 | |
9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7.17 45.90.17 | 少陵河 | 2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连喜 | |
10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8.16 46.87.16 | 少陵河 | 20 | 田堡村 | 刘君 | 柏连平 | |
11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6.13 46.89.19 | 少陵河 | 30 | 田堡村 | 刘君 | 杨金柱 | |
12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3.18 46.89.19 | 少陵河 | 30 | 田堡村 | 刘君 | 王文华 | |
13 | 看护房 | 杨林乡田堡村 | 127.24.18 45.89.17 | 少陵河 | 30 | 田堡村 | 刘君 | 单广慧 |
附件3
少陵河沿线畜禽养殖场明细表(2处)
序号 | 名称 | 所在位 置 | GPS定位 | 所属河流 | 规模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权属 | 备注 |
1 | 哈尔滨呼兰区杨林乡绿洲养殖场 | 杨林乡田堡村 | 少陵河 | 300头生猪 | 田堡村 | 刘君 | 崔立全 | ||
2 | 哈尔滨呼兰区精鑫种公猪站 | 杨林乡田堡村 | 少陵河 | 80头种猪 | 田堡村 | 刘君 | 崔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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